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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1年05月13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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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1年05月13日

  2021年4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机构设置,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保障机制,构建了功能完善、体系健全的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积极、稳妥、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出防治结合、精准防控,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引领作用,科学、规范、有序做好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认识不足,工作协调和群防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与疾控保障职能缺乏制度保障和补偿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区、县(市)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疾控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树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要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理念,努力实现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满足人民群众“不得病、晚得病、得小病”的健康需求。市政府要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固优势,建立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疫情防控体系;要加强对区、县(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各相关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为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提供便利和保障。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精神,深入推进市、区两级疾控中心机构改革,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的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以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防治结合的疾控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适时将市级健康教育、区县妇幼保健所从公共服务与执法中心分离,回归独立建制或纳入疾控中心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投入保障,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科学测算公共卫生财政投入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政策,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标准挂钩。确保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沈阳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并交付使用,不断提升应急救治处理能力。提高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推动数据信息共享,织牢织密百姓健康的“防护网”“隔离墙”。

  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建设,筑牢基层网底

  要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兜住网底;科学合理新建农村地区急救站点,实现急救医疗服务均等化;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设置,建立覆盖城区的15分钟医疗服务圈。要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让医疗资源“动”起来,让优质医疗服务下沉,让老百姓享受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要重新核定专业公共卫生职能机构编制数量,建立年龄结构合理、梯队建设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强化人事薪酬保障,制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薪酬倾斜政策,逐步缩小与公立医院的薪酬差距,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要提高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专业技能,确保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探索考核激励办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并在培训、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保证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