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1月7日至10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并审议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收看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会,听取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四)协商讨论沈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沈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沈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协商市人大、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重要人事事项;(六)选举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七)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八)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