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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改善营商环境 加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平台建设的建议》(1340号)答复
时间:2018年07月12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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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2018年07月12日

林枝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平台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沈阳金融业基本情况

  2017年,沈阳市经济筑底回升,但金融政策收紧导致市场资金紧张、企业流动性困难突出。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458亿元,同比增长4.6%。金融业地税收入34.78亿元,占服务业14.58%,占全市10.34%。

  (一)金融业实现稳步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

  信贷市场:新增信贷和非信贷融资总量1466.85亿元。其中,新增贷款362亿元。剔除地方债定向置换贷款因素(752亿元)影响,当年新增贷款1114亿元,同比增长8.7%。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共80家,贷款金额37.47亿元。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共48家,在保余额64.86亿元。

  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证券交易额4.07万亿,增长8.79%。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5户,新增融资0.97亿元,总数达到62户。新增46户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融资7.07亿元。新增股权投资机构31户。

  保险市场:保费收入385.7亿元,增长16%。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达到5.62%和3719元,远高于同期东北区域平均水平的3.96%和3173元。人保、平安、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为我市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合计投资达21.6亿元,占全省险资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一。

  (二)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加速集聚。

  全年发放金融专项资金5964.6万元。新增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54户,持牌金融机构总数已达158家。振兴银行顺利开业,融盛财险获得批筹,金融法人机构达到17家。韩亚银行实现外债融资额9亿元,增长近一倍。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体系已经建立,2017年借贷登记总额近8亿元,征信查询27316人次。

  (三)积极排查和化解金融风险。

  推动建设银行与机床集团签署100亿元债转股框架协议,协调中国证监会批复机床定增2.44亿股。配合省银监局做好辉山乳业风险处置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推动*ST烯碳引入战略投资者化解上市企业退市风险。拓源应急转贷基金累计完成转贷业务134笔,投放资金规模133.8亿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07亿元。全面排查整顿并最终保留11户交易场。待善后处置非法集资案件306起,2017年新增35起。

  二、建议落实基本情况

  (一)为沈阳打造东北区域金融中心持续优化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市陆续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发展产业金融加快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促进产业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沈阳市金融业十三五规划》、《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方案》、《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已经起草完毕并即将印发《沈阳市金融服务产业链(集群)发展规划》和《沈阳市建设东北区域性金融中心方案(2018-2030年)》。同时,针对国内各大城市金融资源争夺日益白热化的态势,横向对比全国先进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的金融政策,沈阳市对原有金融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以及鼓励金融创新等内容支持的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更广,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拟于6月底前出台。

  您在建议中提到,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给予差异化考核的政策优惠。沈阳市与驻沈一行两局进行了沟通。

  人民银行执行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加强窗口指导,制定做好沈阳市信贷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金融调控政策框架,督促法人金融机构实施稳健经营,根据辖区银行体系流动性差异和供需变化,有针对性地投放常备借贷便利100亿元,支小再贷款1.8亿元,办理再贴现32.7亿元,定向下调准备金率政策相当于直接释放资金60亿元,保持适度流动性,维护了金融市场的总体稳定。

  去年在整体市场资金趋紧、社会信用环境在努力改善的情况下,我市各金融机构积极配置有效资金,加强政策对接,围绕“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一带一路”、“中德产业园”、“沈阳自贸区”等国家级战略项目,实现了金融与地方产业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跨机构融资保障了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投融资结合支持了国企国资改革和智能制造创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五家机构已入驻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交通银行等机构通过总行拆借、海外分行拆借等渠道开展结构化融资,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国际产能合作。兴业银行浑南支行等14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成为沈阳市科技金融试点单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全市有170余款金融产品投放中小微市场。全市有工商银行等3家银行贷款增量达到100亿元以上,有哈尔滨银行等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增速达到30%以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减。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同比增长41.3%和101%,增速比上年提高43.5个和81.8个百分点。

  去年,五部委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制造业给予多元化、全方位金融支持做出了部署。目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取获批国家中国制造2025先进示范区,方案已报国务院。东北仅沈阳、长春进行了申报,一旦我市获批示范区,叠加新一轮振兴东北政策优势,必将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利好。

  (二)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积极推进科技金融试点,深化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印发《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专门设立了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并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项目初审,专项用于支持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发展,对重点产业项目(按照核定后项目申报当期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年期投资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一次性补助200万,省级一次性补助100万)、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等重点领域给予资金政策支持。

  市科技局于2017年印发《沈阳市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出台《沈阳市科技创新“双百工程”支持措施》,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百项重大研发项目和百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熟化、转化和产业化,从政策、立项、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实现关键技术突破。面向构建“五大板块”产业体系和千亿产业链,确定104家企业、15家高校、7家科研院所牵头实施197项重大项目,研发总投入达到55.56亿元,平均投入强度2820万元。入选“双百工程”项目共集聚高水平研发团队193个,共有6774人参与,其中硕士、博士以上人才占80%。参与院士13名,长江学者22名,国家杰青18名。6月20日召开了沈阳市科技“双百工程”启动仪式,正式发布了清单和支持措施。目前,共签订项目合同197项,首批补助资金1亿元已经拨付到位。“双百工程”项目全部按照项目阶段性计划如期执行。其中,部分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金融办联合市科技局共同推进科技金融试点。2月8日,金融办、科技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联合召开科技金融试点单位(商业银行)工作会议。14家科技金融试点单位介绍本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交流促进科技金融试点单位发展工作建议。积极争取投贷联动试点,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市金融办配合市科技局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明确了争取投贷联动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市金融办负责协调省政府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及时了解和跟踪相关政策变动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做好推进工作。

  积极推进以关联企业从产业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按照市政府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安排,今年2月9号和3月16日,市金融办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市卫计委、市农委分别到沈阳第八人民医院、沈阳嘉品肉业有限公司调研核心企业备选企业,研究起草了《沈阳市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现已完成了征求意见建议工作,拟印发正式方案。

  (三)正式启动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您的工作建议,市金融办近期赴苏州学习调研,借鉴苏州打造三大金融平台模式,建设沈阳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印发《苏州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2015-2020)》,决定由金融办牵头,建设“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三大基础平台,重点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逐步形成企业守信用、机构有创新、政府有推动的综合金融服务机制,全面提高企业金融服务满足率。截至2017年末,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企业累计2万多家,发布需求29000多项,金额近4000亿元,共为7700多家企业解决3700多亿元融资。1600多家企业获得了约110亿元“首贷”资金;1000多家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合计约886亿元。累计2300多家企业获得“信保贷”授信100多亿元。随着平台影响力的扩大,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微信粉丝量已近10万。

  市金融办已经启动相关工作。目前计划委托振兴银行作为主要运营方,直接购买苏州银行平台系统,同时设立自主创新中心,迅速启动工作。市金融办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振兴银行资金补助。另外,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速度,启动征信平台建设。拟联合市大数据局,以盛京金控为载体,引入民间资本,借鉴苏州经验,成立国资控股的企业征信公司,将人民银行金融信息与地方政府中工商、税务、水电等非金融信息进行整合,作为平台运营的信用支撑。同时,学习借鉴苏州专项信用保证基金模式,成立沈阳市信用保证基金,对出现逾期的企业进行代偿(按65:20:15比例代偿),代偿资金经市金融办审核后先由担保公司垫付。此项工作系我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金融办力争年底前实现重大突破,平台实现正式运营。

  另外,市金融办配合省金融办,依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搭建“辽宁省投融资信息平台”,努力破解融资供需信息不对称,及时将企业金融需求送达各类金融机构,同时对高成长性科技或新兴企业,利用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的交互式路演,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市场化对接。把金融机构各类产品信息、政府政策信息、企业融资需求整合到平台上,提高信息沟通效率,促进投融资信息对接的有效性。投融资信息平台将依托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资讯平台和股权交易平台,建立PC端及移动端均可访问的门户网站。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及建设,平台计划于4月25日试运行上线,目前正在向辽宁地区征集融资企业并面向全国招募金融机构。

  (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在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市金融办积极构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充分履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2008年,我市就成立了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26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十年来,大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能有所调整,但作为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身份一直没有变,工作力度没有减,真正建立起了上市工作“绿色通道”。保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2008年以来,我市就制定出台了推进企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相关扶持政策,2014年将鼓励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纳入补助范围。同时,我们不断修订完善相关补助细则,并对标先进地区的扶持力度和范围,极大的降低了企业的上市、挂牌成本。注重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近年来,市金融办多次联合辽宁证监局、券商、沪深交易所等单位,组织企业参加多层次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会、投融资洽谈说明会等大型活动。同时,还督促、指导各区县每年组织辖内企业开展2—3次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使全市企业,包括战略性新兴企业充分掌握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调研培育。根据市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优质企业名单,联合上市、挂牌中介机构深入区县,挖掘后备企业资源,跟踪了解企业上市、挂牌进展情况。调研过程中,根据企业需求,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上市、挂牌及融资方面遇到的问题,加速企业上市、挂牌进度。

  截至目前,我市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企业45户,其中境内24户,境外21户;有64户中小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其中26户企业通过股份增发,累计融资额10.47亿元;有654户中小微企业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完成挂牌及展示,其中32户企业实现股权融资17.4亿元,206户企业通过股权质押融资302.4亿元。

  另外,沈阳市积极引进和设立股权投资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股权投资。截至2017年底,沈阳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地在沈阳共46家,管理73只基金,规模达到35亿。根据辽宁省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私募基金机构资金投资方向显示,目前有沈阳恒信安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对战略新兴产业进行投资。

  感谢您对沈阳金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