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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对儿童孤独症患者实施救助的建议》(1388号)答复
时间:2018年07月12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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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7月12日

李毅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儿童孤独症患者实施救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

  (一)工作情况。建议内容工作涉及医疗保险、儿童疾病筛查、特殊教育、社会救助、康复训练、财力保障等方面,沈阳市残联会同市人社局、卫计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按照责任分工,梳理政策,开展调研,力求为孤独症儿童创造最有力的康复条件。

  (二)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2016〕23号),沈阳市已将“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另外,基本养老保险每年可按现行政策,享受住院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年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2.5万元。超出基本养老保险年统筹最高限额部分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自付部分超过1.9万元后,仍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且不封顶。

  (三)儿童疾病筛查制度。根据《沈阳市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沈卫办〔2015〕92号),卫生计生委部门和残联紧密协作,已建立0-6岁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等五类儿童发育异常及残疾筛查诊断制度,依托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开展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服务。基本形成对孤独症等儿童进行系统、连续、全过程的有效干预服务体系。

  (四)特殊教育。全市确定了57所随班就读中心学校,在其中39所学校建设了资源教室,对于有随班就读需求的自闭症儿童能收尽收,零拒绝。教育部门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孤独症幼儿园或幼儿班(部),探索开展残疾婴幼儿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五)社会救助。民政部门通过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优秀公益项目。2017年沈阳康纳洲孤独症家庭服务中心举办的“2-7岁孤独症儿童ABA督导计划”项目获得公益创投支持,探索了多元化的社会服务方式,完善了社会公共服务供应体系。

  (六)康复服务。残联将孤独症、听力、脑瘫和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作为重要民生项目加以推进,实施抢救性康复训练。在国家规定的0-6岁基础上延长至0-10岁,每名儿童每年救助1.2万元康复训练经费。通过广泛培育优质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场所,目前,承接孤独症儿童专业康复训练机构已达9家,有: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儿童医院、皇姑启智幼儿园、皇姑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小海龟智能教育中心、同泽雨人培训学校、希望之星教育培训学校,太阳雨自闭症中心。各康复机构均配备专业人员,患儿进入机构后,会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化分析其能力的优劣,进而制定出个别化训练计划,根据康复计划有针对性的实施康复训练。机构还会定期举办家长培训和康复经验交流活动。每次活动都有专题,让家长了解、学习一些孤独症康复训练的相关知识,提高家长的知识水平,聘请专家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树立战胜病症的信心。初步建立了家庭自愿申请救助,自主选择康复机构,残联救助全覆盖的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工作体系。

  (七)财政保障。2016年市财政投入569万元,对包括102名孤独症儿童在内的474名儿童给予救助;2017年投入887万元,对包括172名孤独症儿童在内的739名儿童给予救助。

  二、下步工作

  (一)摸底调查。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近年来处于高发阶段,很多家长纷纷来信来访,咨询康复训练情况和救助政策,市残联高度重视,现已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作为民生项目列入2018年重点调研课题,通过组织发动残联系统的2587名专干、专委,采取入户问卷调查方式全面摸排儿童数量,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和康复训练费用支出情况。市残联通过采取走访加问卷方式,了解康复机构训练教学大纲,训练费用收取情况,以及政府救助费用(1.2万元)使用情况。形成综合调研报告。

  (二)购买服务。今年市残联将研究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规范运作,吸引社会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优质康复机构。

  (三)研究政策。针对目前我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偏低、救助方式单一等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拟按照各类儿童康复训练特点,从提高救助标准、延长救助年龄、给予护理补贴等方面研究制定新政策,待批准后执行。

  感谢您对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相信在您的大力支持下,孤独症儿童及其他各类残疾儿童一定会在政府的关怀下早日康复。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