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违规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参保人员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其经济损失,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IC卡转借他人就医和购药的;
(二)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IC卡就医和购药的;
(三)伪造、涂改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凭证,虚报冒领医疗费的;
(四)违反其他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
2.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违规处理方式:
参保人员在本地就医必须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就医,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进行实名核验。任何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出借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违规、违法责任追究等按照城镇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3.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违规处理方式:
在坚持并完善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基础上,加强稽核、检查、协查等工作,对于虚假承诺行为,即时取消备案并记录为医保失信行为,同时强化参保地与就医地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4.门诊慢特病医保报销违规处理方式:
申请或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患者,应如实提供相应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门诊慢特病申请所需的认定资料,不得伪造证明材料,严禁转卖药品和医用耗材。对监管中发现的相关机构和个人违法违规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