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因患急危重症抢救在120急救车上紧急救治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急救中心及其外设机构结算。
2.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符合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符合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1.参保人员因患急危重症抢救在120急救车上紧急救治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急救中心及其外设机构结算。
2.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符合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符合基本医保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救治终结后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