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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
2025年03月24日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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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03月24日

  享受待遇

  1.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日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日。

  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

  2.护理假:

  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

  3.育儿假:

  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