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
3.了解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或者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教学效果较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或者具备高职院校专科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较为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经验,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研究、专业建设、技术革新的能力,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掌握企业岗位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参与各类教学项目或工程、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
5.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能够在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任现职以来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指导工作成绩优秀。
6.实习指导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非教师系列),或取得相关专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通过处理重要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有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或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一篇以上,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采纳。
(3)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开发或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中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主持过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基地(含实训室、车间、厂、场,下同)的建设、改建或改造,能够制订或完善实验实训规程。
(6)主持过中等职业教育实验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具有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历,并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7年。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任现职以来出色完成学校要求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实践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
3.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胜任学校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的专业实践能力。
5.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获得相应专利或研发成果;或主持、参加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或出版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著作;或在全国公开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论文。
6.团队协作成效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任务,所带领团队或所在团队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7.实习指导教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具有突出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同时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非教师系列)。
(2)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重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篇以上,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被采纳。
(3)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4)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5)在学校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改建或改造以及制订和完善实验实训基地的操作规程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6)主持过中等职业教育两个以上实验实训项目的研究、设计、开发工作,所开发的项目设计合理、对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有新意、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企业公开招聘的应具有高职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