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讲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 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独立担任1门以上骨干课程和1门以上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年均授课时数不低于150学时,从事专业技术咨询培训、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或兼任教学管理的教师完成授课时数不低于80学时。
(3)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较为突出贡献。
(4) 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技术理论课教师能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
(5) 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5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
(2)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3)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参加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在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成绩。
(5)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主持过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较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市级鉴定。
(6)在校企合作中业绩较为突出,主持企业攻关难题或开发新技术和生产新产品,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生产实习教学的开展,通过市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7)参与地市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并获奖。
(8) 参与地市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包括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等)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9) 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或者主持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10) 参编至少1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11)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
(13)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
(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学历、资历和技能等级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年以上。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2.教学教研要求:
(1)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 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独立或与其他人合作担任2门以上本专业的实习指导教学任务,并完成全部实习教学环节。年均不少于150个实习教学工作日。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突出的成果,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丰富。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用。在专业开发设置开发和课程建设上有较为突出贡献。
(4)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5)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3.业绩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4项以上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
(2) 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
(3)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参加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成绩。
(4)指导学生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的成绩,或在地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成绩。
(5)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主持过实习项目的研究工作,所开发的项目和内容设计合理,实用性较强,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获得市级鉴定。
(6)在培养和指导中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较好成绩。
(7)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包括子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或者主持地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8)参编至少1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
(9)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登记)的发明专利1项,或其他授权(登记)的知识产权成果2项(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并有公开出版的专业著作或主编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或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1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级内额定人员),或作为主持人获得地市级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