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备注:办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办理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经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出具。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4、照片(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用数字相片为通过数码照相采集的申领人近期(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业务前6个月)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不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需佩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背景色为白色,深色着装。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宽165至189像素,头部长度为224至260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10像素~20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