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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更换驾驶证的情形
2025年03月24日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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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3月24日

  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驾驶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化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理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

  备注:这里指的是身份证上的居住地址发生改变的。这种情况下换证,需要携带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自己的身份证,到驾驶证核发地或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并换领新的驾驶证。

  2.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备注:根据以下标准判断,是否需要办理损毁换证:驾驶证上面的信息能否准确全面的辨认;破旧程度是否影响到驾驶证防伪信息的判断。

  3.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其他情形

  包括驾驶证到期、驾驶证转入、驾驶人超龄降级或者因为交通违法驾驶证被降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