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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事项说明
2018年08月16日来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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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923.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92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23.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1.92万元,降低0.36%,主要原因:按照沈财指预[2017]525号文件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8,923.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499.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5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0.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98万元。

  2.项目支出3,423.46万元,主要包括18个公积金“一站式”服务营业大厅管理、维护及建设等专项业务费用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1.92万元,降低0.36%,主要原因:按照沈财指预[2017]525号文件要求压减公用经费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8,92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9.82万元,项目支出3,423.46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全市统一追加未休假补贴、2016年目标绩效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人员经费等(按财政指标文执行)。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3.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全部为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其中:基本支出5,499.82万元,项目支出3,423.46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与年初预算相比,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全市统一追加未休假补贴、2016年目标绩效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人员经费等(按财政指标文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7.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4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初预算少支出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4%,主要原因是中心2017年无公务接待任务。比2016年决算减少19.5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审批项目经费执行,“三公”经费各项费用支出同比上年均有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4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公务用车油料、维修维护、保险等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1.75万元,下降11.84%,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预算核定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新增)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73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24台,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