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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补充事项说明(含“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08月21日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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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9743.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297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805.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4.22万元。

  2.其他收入6764.51万元,主要是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4084万元、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2658.58万元、利息收入21.93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66459.36万元,主要是农村污水设施修复与运行费、中央北部污水厂提标改造、省断面补偿项目资金、大气治理等项目原因形成的结转资金。

  4.比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171443.38万元增加了38300.41万元,增长22.3%,主要加大了大气治理及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二)支出总计233530.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860.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93.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3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35.96万元。

  2.项目支出215670.25万元,主要包括大气治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生态红线、环境宣传、污水运行等项目支出。

  3.比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103731.53万元增加了129799.21万元,增长125.1%,主要是增加了大气治理方面的资金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2676.66万元

  主要原因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补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宜居乡村已建成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项目、抗霾攻坚专项资金、省断面补偿项目资金、锅炉治理项目、中央北部污水厂提标改造等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未到项目验收付款时点形成的结转资金。

  与上年66459.36万元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3782.7万元,降低35.8%,主要原因是加大了锅炉治理项目执行力度,加快项目完成进度,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97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3.87万元,项目支出208898.16万元。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572.44万元增加了128399.5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大气治理方面的资金支出。

  与年初预算69610.8万元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373.7%。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972.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7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4.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1345.8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6.36万元,其他支出6.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1.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7.14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579.44万元,包括:

  社会公益研究110.79万元、社会科学研究19.08万元、转制科研机构449.57万元。主要是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在职人员30%工资支出和环保科研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环保科研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2.8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0.01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372.81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0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1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4.4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45.51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358.91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9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不再缴纳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221345.8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384.47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行政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2.56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行政单位生态红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水气在线BOT运行费等项目支出。

  (3)环境保护宣传95.16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宣传方面支出。

  (4)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285万元,主要用于沈阳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支出。

  (5)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5.3万元,主要是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培训学习方面支出。

  (6)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97.67万元,主要是环保科研、污水处理、会计核算等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7)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4.4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成本支出。

  (8)大气161388.41万元,主要是大气治理及应急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

  (9)水体40931.25万元,主要是南部污水厂、辉山明渠污水厂、河口湿地污水厂、世园会污水厂污水运行费及污泥处置运行费支出。

  (10)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298.25万元,主要是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人员、公用及项目支出。

  (11)其他污染防治支出811.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运行补贴、大辛垃圾填埋场治理、环保生态展馆等项目支出。

  (12)农村环境保护2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运行补贴支出。

  (13)环境监测与信息3600.36万元,主要是市环境监测站及环境信息中心人员、公用、环境监测成本、环境信息项目方面支出。

  (14)环境执法监察6896.8万元,主要是各区环保分局及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管理处人员、公用及环境监察成本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56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大气治理及应急能力建设等项目支出。

  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节能环保398万元,主要是河流断面补偿款支出。年初无预算,2018年新增预算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896.36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783.69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单位公积金缴存支出。

  (2)购房补贴112.67万元,主要是市环保局所属单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单位未完成职工8%住房补贴缴纳工作。

  7.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22万元,环保大厦建设质保金支出。年初无预算,2018年新增预算支出。

  8.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1.82万元,主要用于细河清淤等项目开行贷款本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开行贷款实际还本通知书还款。

  9.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7.14万元,主要是细河清淤等项目开行贷款利息支出。年初无预算,2018年新增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6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0.0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3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90.4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34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11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1.2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52.19%,比2016年度减少156.31万元,下降31.14%,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勤俭节约,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减少了公务出国及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24.1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学习培训等支出,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12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20.35万元,下降45.8%,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减少了公务出国费用支出原因。

  2.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等,2017年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63人。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600%,主要是公务接待活动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26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99辆。2016、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36.2万元,下降29.8%,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勤俭节约,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减少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7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283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8.57万元,比2016年增加158.45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办公采暖费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原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1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2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2017年3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43909万元。绩效目标主要是保证污水设施运行、环境监测工作稳步推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绩效自评结果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