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决算公开表
二、补充文字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市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012.49万元。较上年减少728.4万元。其中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计算口径为财政拨款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专项经费支出。2015年,根据相关决算报表中的要求,机关运行经费计算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包括专项经费支出。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为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科技强检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购置办公办案装备、以及购买服务类支出共计463.9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有:
一是用于购置手机取证塔等专业技术侦察装备支出121.83万元,属于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二是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支出104.38万元,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1.48万元、服务类支出62.90万元;
三是用于购置办案办公设备支出37.79万元,属于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
四是用于购买物业管理服务支出199.98万元,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车辆总数129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5台,一般公务用车24台。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沈阳市检察院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