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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2016年10月20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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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沈财库〔2016〕56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补充材料公开如下: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沈阳市信访局2015年全年经费年初预算收入为2737.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7.39万元,增长6.1%,其中:1、人员及公用经费为1479.8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53.76万元,增长11.6%。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化所致经费增加。2014年度预算时在职人员87人、离退休人员31人,2015年度预算时在职人员98人、离退休人员31人;2015年度新增购房补贴预算经费21.72万元。2、专项经费为1257.23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3.64万元,增长0.29%。原因主要是:人员办公费标准变化所致驻厅人员及雇员专项办公经费相应增加。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为3671.71万元,与上年比增加483.82万元,增长15.18%。其中:1、使用上年专项结转经费支出为85.71万元,与上年比减少34.32万元。2、使用财政预算拨款经费支出3586万元,(包括使用其他收入(带薪休假)支出55.44万元),与上年比增加518.14万元,增长16.89%。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9月,我局通过沈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物业服务,辽宁天阳物业有限公司以105.49万元中标,为我局提供合同期为一年的物业服务。同时收到市财政局年度专项预算【2015】9998号指标文下达拨款105.49万元,用于支付合同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合同要求,物业管理费分为四次支付(即每个季度末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1/4),2015年四季度末已支付物业管理费26.37万元,剩余79.12万元结转结余到2016年,用于支付前三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数量为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量,机要用车1辆,突发处置用车1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项目支出“信访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对敏感地区集体上访事件和个人滋事事件进行现场疏导和处置,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做好接访工作;负责我市进京非正常访人员的接续、分流工作;对非正常访案件责任主体进行交办和督办;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对过激行为进行紧急处置;配合公安部门认定违法上访行为的责任主体及事后处置工作。

  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点击下载

沈阳市信访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