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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6月23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时间:2017年06月24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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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17年06月24日

  任命:

  姜 梅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 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边 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 扬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陈兴田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程 慧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张宇声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 宁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小丹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铮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骞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史永成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睿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树伟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丛雁民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 娜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庭长职务;

  徐 冬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边 锋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 扬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龙国华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侯爱红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海燕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程 慧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兴田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孟石磊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宝忱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邢 威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 晶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宇声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