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顾春明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隋 莉的沈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向文的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 命:
魏武宁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 松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高尚宏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卒成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魏学宾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袁明涛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德明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范军东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宫国平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鹏鹍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 帅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 辉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壮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福楠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昆伦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林楠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魏铁君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 娜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高 峰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德奎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 刚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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