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刘晓东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巴红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 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史明箭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 健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素燕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于利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孙 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小姣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立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林晓楠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 琳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风霞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 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锡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龙君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 飞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世才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淑红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 沙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 静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 勇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 明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海英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柏博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洪斌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光宇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巴红岩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史明箭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 健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张素燕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于利军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 悦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今强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颜少黎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世才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刘晓东同志简历

刘晓东
男,1964年11月生,汉族,天津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工程师。
1983-1987年大连海运学院电子系无线电导航技术专业学习
1987-1990年大连海运学院电子系无线电导航技术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0-1993年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科员
1993-1996年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计划处、产业发展处副处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1996-2000年辽宁省大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2000-2001年辽宁省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主任
2001-2011年辽宁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其间:2006.03-2006.05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第29期市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9.10-2010.11上海世博会挂职锻炼领队)
2011-2013年辽宁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厅级)(2006.03-2011.07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13-2013年辽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辽宁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厅级)
2013-2016年辽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沈阳市委常委,提名为沈阳市副市长人选,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1月4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刘晓东同志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