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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1年12月1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时间:2011年12月02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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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11年12月02日

  任命:

  孔  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巴红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祝  妍、卢  刚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  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程  敏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韩志彤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扬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海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秦  立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庆利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  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卉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周啟星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晓书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张  君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孔祥来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丛雁民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付国权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姚  娜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吉顺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孟繁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夏丹阳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臣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杨  甦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陶爱党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林昌焕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职务;

  栾福民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朱晓光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世光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  青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汝亚敏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  巍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红军、任庆臣、翟富献、李沛东、赵贺林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万新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卓桃、郑锐、张煜坤、张志方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