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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免名单
(2003年4月23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时间:2006年10月25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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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06年10月25日

  任命:

  陈嘉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东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凡(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燕(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解全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翼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陈炳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高铁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曹蕾(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一庭副庭长;

  刘虹(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吕月英(女)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于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工作调动);

  孙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昌焕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嘉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陈炳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翼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解全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金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虹(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宋丽君(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作有、柏承发、陈秀琴(女)、高孟清、邵云义、许步楼、刘玉生、卢福林、顾桂林、苗世魁、陈长胜、戴文清、吴德臣、赵文武、殷富信、廉庆发、杨翕达、庄春阁、王华民、纪玉峰、邢纪成、徐沈生、唐岩、李荣斌、陈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