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刘立民,男,汉族,1976年6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拟提名为副省级城市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12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12380(1)
举报网站:www.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