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地下管线情况复杂,市政管线种类繁多,管材更是参差不齐,以沈阳市的重点工程南北快速干道为例,施工迁改地下管道时发现:地下管线中有日伪时期建设的陶土管、建国初期建设的水泥管、改革开放后建设的钢管、近些年建设的电力管廊等。部分管线基础数据不全,工程改造升级时只能挖开后确定产权单位。部分工程存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协调滞后的情况,管网施工与道路施工不同步,造成“先修路、再埋管”的“拉链马路”情况。
二、工作措施
随着沈阳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更新,市政管线的升级改造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沈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沈阳市政府将从“规划设计、管理实施”角度来解决。
(一)规划设计方面
一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完成了《沈阳市中心城区市政管网近期(2015-2020)总体建设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配合各产权单位编制了供热、燃气、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管线等各类专项规划。
二是加强专项基础设施规划。按照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在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注重城市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布局,为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三是整合各管网专项规划。严格按照《沈阳市中心城区市政管网近期(5年)总体建设规划》,统筹布置各专业市政管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对市政道路下新建、改建的各专业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力争一次建设到位,避免重复建设。地下管线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
(二)管理实施方面
一是出台了道路挖掘管理文件。沈阳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城市道路挖掘实行计划管理,由市建委召集建设、规划、公安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详细规划和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养护维修计划相协调;同一道路上的不同挖掘道路工程安排在同一时段内进行等相关措施,避免道路重复挖掘。对已经回填的道路挖掘工程,督促各道路权属单位,按照道路恢复技术规程在规定时限内恢复路面。
二是严格审核项目占道方式及时间审核。由市建委牵头,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排序,避免出现同向多条道路重叠、交叉施工的情况,使车辆有可通行的路线。在每项重点工程审批前,进行前期踏勘,掌握施工作业方式和基本技术要求,按照少占道路、分段施工、夜间施工、不全封闭施工的原则,对施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工程,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尽可能安排在周五夜间进行施工,利用车流量较小的周六、周日进行缓冲;确需全封闭施工的项目,协调施工单位修建辅道和便道,确保沿街单位、居民车辆正常出行。
三是科学调控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对重点工程实施“一路一方案”,原则上采取不封闭交通、优先考虑公交车辆出行、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组织形式,科学制定施工交通组织和调流工作方案。将施工路段的车流平均疏散到调流路线,保证交通组织形式科学、合理,防止个别路段车流聚集,发生大面积交通拥堵。增设各种交通调流诱导标志,确保标志齐全、规范、清晰、醒目、连贯,引导车辆选择合理的通行路线。实行实名制警力管控机制,强化道路施工期间的外围交通调流工作,确保施工区域及外围交通运行平稳。
三、工作安排
依据《沈阳市中心城区市政管网近期(2015-2020)总体建设规划》、《沈阳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7年我市安排了东一环快速路、长青街快速路、胜利大街快速路工程。在工程前期准备过程中,召开了工程前期动员会,要求管线的产权单位借项目实施机会,提前安排好工期,该升级的管线按照规划要求升级,做好预留,工程要一次到位,避免形成先建设后挖掘的情况。此外,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我市陆续安排了南北快速干道综合管廊、南运河综合管廊工程,实现管道入廊,工程一次建设到位,维修养护不需破路。
按照“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的工作部署,结合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沈阳市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更加科学的规划与决策,全力打造一个美丽的沈阳。
感谢您对沈阳市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