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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减免轨道交通与商业建筑接驳费用的提案》(0514号)的回复
时间:2017年09月1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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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09月14日

刘义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轨道交通与商业建筑接驳费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工作,2013年沈阳市成立了专门机构—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经过几年的工作,目前存在很多制约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瓶颈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沈阳市建委地下空间办于2016年通过外出调研、专家研讨等方式,起草《沈阳市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措施》,并已列入2017年市政府发文计划。该政策措施第七条明确“对连通地铁站点的地下连通项目,地铁建设部门免收该项目的地铁接驳费和年度管理费。”

  感谢您对沈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