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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公交车辆乘车收费问题的提案》(0359号)的回复
时间:2017年09月1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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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09月14日

吴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交车辆乘车收费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空调线路票价问题

  沈阳市现行公交客车票价实际并没有调整,依然按照《关于实行公交IC收费的通知》(沈价发〔2004〕121号)执行。在2004年,沈阳市实行公交IC卡收费时,即出台了相关票价标准:即投币普通线路1元、空调线路2元,IC卡乘车每人次09元(空调线路18元)。只是原来沈阳市空调线路较少,乘客感觉并不明显。

  近两年,沈阳市政府为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善市民乘车条件,新上线了很多新能源环保公交客车,均为空调线路并全封闭运行,根据季节变化除要确保供暖或制冷,并保证空气质量,空调线路比普通线路出门乘车的品质确有提升。车辆的改善、空调线路的增多,在提高乘客乘车环境的同时,相应的价格也有所提高。

  二、关于价格听证会

  2004年实行公交IC卡收费时,曾经召开过价格听证会。包括现行的普通线路1元、空调线路2元,以及IC卡乘车9折的标准,是经过听证后报省物价局审批后的出台实施的。由于近两年空调线路增加,一些群众感觉乘车价格有所提高。为此,沈阳市政府责成交通部门就今后公共交通票价综合改革提出整体构想,并交由社会各方面进行充分讨论,以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保障公交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是否能全部实行每人次1元的公交票价

  现行的公交票价投币每人次1元,IC卡每人次090元,学生卡每人次040元,综合计算每人次乘车价格只达到065—070元之间,这一水平尚不能补偿每人次乘车成本。目前,沈阳市的公交企业基本都处于亏损运营状态。为完善和优化公交票价机制、增加政府财政补贴,沈阳市政府正研究一揽子方便于百姓出行的改革方案,届时将会对公交票价进行整体改革,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

  感谢您对沈阳市价格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