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利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细则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等中央文件,结合本市情况,沈阳市制定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沈阳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三个规范性文件,于2017年2月13日起发布实施。
一、关于网约车车辆标准问题
按照中央规定,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和网络预约等服务方式,巡游车与网约车应当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在两种出租汽车业态中,网约车应当按照高品质服务方向有序发展,实现与传统巡游车的差异化经营,这就要求网约车的车辆标准高于传统巡游车。在网约车政策制定过程中,管理部门充分考虑了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先后召开了12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驾驶员、网约车平台负责人、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此外,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期间,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交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广大市民外,本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利益相关方,如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群体、巡游车驾驶员群体均积极参与意见征集,站在自身立场表达了想法和诉求。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来信346件,提出各类意见422条。经梳理,具体意见38项,对其中24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或部分采纳,其余14项因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或地方实际情况,未予采纳。
经认真研究反复论证,最终正式发布实施的《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在网约车车辆标准问题上,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2750mm以上轴距下调至2700mm以上;将20L或18T以上排量下调至18L以上;将车购税计税价格由13万以上下调至12万以上。
二、关于科学制定网约车管理细则的问题
在制定沈阳市网约车管理政策时,沈阳市政府成立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参考其他同等级城市做法,在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内部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制定发布了《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现将网约车管理细则涉及的主要问题报告如下:
一是关于网约车规模问题。按照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坚持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沈阳市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标准问题。网约车平台公司是网约车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为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是车辆标准问题。规定为本市3年以内7座及以下的乘用车,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18升,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等。
四是关于网约车驾驶员条件问题。要求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3年以上驾龄、无暴力犯罪记录等多项条件。
五是关于经营方式问题。规定网约车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投入自有车辆,采取雇佣驾驶员的方式经营;网约车所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与平台公司签订经营合同,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六是关于过渡期。在政策实施初期,为保障市民出行不受影响,拟参照北京、杭州、宁波的做法,规定在2017年6月30日前为过渡期。
三、现阶段工作进展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审批情况
沈阳市现有首汽、神州、滴滴、易到四家网约车平台公司。2017年3月中旬,首汽、神州、滴滴等三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网约车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证后,先后向市交通局提出了许可申请,现均已依法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据了解,易到公司正在北京市交通委进行线上能力认证,负责人表示认证完成后,即在沈阳市申办经营许可证。
(二)网约车车辆申报情况
2017年3月15日至31日期间,沈阳市交通局按计划组织开展了网约车车辆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和程序等内容,通过《沈阳日报》、《沈阳晚报》等新闻媒体、市交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告知,并通过各网约车平台公司通知了现有网约车经营者。为方便业户,沈阳市交通局开通了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途径,并增加了工作人员,整体申报工作平稳有序。截止3月31日,网约车车辆申报工作顺利完成,4000余台现有车辆所有人申请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许可。
(三)网约车驾驶员报名考试情况
为方便业户,沈阳市交通局开通了网上报名,并与沈阳市公安局建立了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协调机制,从业人员只需在网上或现场提交申请,即由市交通局通过网络转交公安部门完成背景审查工作,无需从业人员线下开具相关证明。自3月1日至今,已受理5130人网约车从业资格申请,受理巡游车驾驶员申请网约车增项632人,并组织从业资格考试2574人。
感谢您对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