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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在沈阳市增设互联网医院儿科专业诊室的提案》(12020164号)答复
时间:2019年07月1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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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07月16日

肖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沈阳市增设互联网医院儿科专业诊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沈阳市正在制定《沈阳市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东软“云医院”等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2019年计划在市属三甲医院中至少建设一家互联网医院,到2020年,将在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待社区医院互联网体系搭建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儿科医生到社区医院,对儿科患者的常见病、慢性病进行互联网复诊,使年龄过小或不方便出门就诊的儿童可以通过互联网看病形式得到诊治。

  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长期不懈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区两级政府逐年加大投入,使沈阳市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得到发展,通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硬件配备全部达到了相关标准。2016年,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对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提出了三年行动计划,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招聘、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备配备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为落实《关于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沈阳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会议纪要》,沈阳市利用3年时间公开招聘并定向培训1000名基层全科医生(实际招聘到岗776名,占现有在编人员的152%)。同时,通过实施全科特岗招聘计划和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缓解基层全科医生和人才储备紧缺的问题。

  三是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2017年8月,沈阳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各地区积极采取措施研究落实,以市级签约服务协议为基础,结合居民实际需求扩展个性化需求服务内容,开展不同特色的签约服务工作。同时,沈阳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了医保统筹基金支持签约服务政策。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沈阳市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发了“沈阳家医在线”手机应用软件,实现了医生、居民、机构三者之间的互动,居民可实现手机问诊、自我健康管理;家庭医生团队可以通过软件管理居民的健康状况、指导居民进行健康管理;医疗机构可以对医生进行绩效考核和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有效提升了签约服务效率。

  三、当前相关法规规定内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故儿科患者首诊必须到医院看诊,且互联网只能开展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

  感谢您对沈阳市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