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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08月23日来源:市政府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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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外办 2023年08月23日

  主要领导

陈双伟  党组书记、主任,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市对外友协秘书长(兼)。                

职务分工:负责沈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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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省、市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拟订我市外事、港澳工作的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相关决定、制度、规划情况。

  (二)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外事、港澳工作和相关活动;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开放开展调研;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外事、港澳工作;利用对外、对港澳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负责我市对外结好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四)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工作;审批、审核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人来访事项;负责办理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护照(通行证)和其他证件。

  (五)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外国驻沈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在我市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大型国际活动的统筹、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外事活动;负责外国(港澳地区)驻我市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及来我市采访外国(港澳地区)记者的有关事务。

  (七)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秘书处)。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用建设、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文电、机要、档案、国有资产管理及安全、保密、政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各类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外事、港澳工作的制度、规划、信息及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围绕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外开放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重点事项督办工作;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东北亚处。负责办理、指导、协调我市与日本、朝鲜、韩国、蒙古等国家之间的外事往来等相关事宜;负责管理、审核我市与上述国家地方政府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负责安排我市与上述国家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负责推动我市与上述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上述国家的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和协调服务工作。

  (四)欧洲非洲处。负责办理、指导、协调我市与欧洲、非洲等国家之间的外事往来等相关事宜;负责管理、审核我市与上述国家地方政府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负责安排我市与上述国家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负责推动我市与上述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上述国家的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和协调服务工作。

  (五)美洲大洋洲处。负责办理、指导、协调我市与美洲、大洋洲等国家之间的外事往来等相关事宜;负责管理、审核我市与上述国家地方政府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工作;负责安排我市与上述国家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负责推动我市与上述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上述国家的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因公出国(境)管理处。负责拟订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事项;指导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

  (七)领事处(涉外协调处)。负责安排我市与外国驻沈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外国驻沈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工作;办理外国人来沈的邀请事宜;代办领事认证;负责海外安保知识普及工作,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宣传工作;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协调、处理涉及我市的领事保护案(事)件;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参与处置在我市发生的涉外突发事件。

  (八)礼宾新闻处。负责在我市举办国际会议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大型国际活动的统筹、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安排市级领导外事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外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相关安排;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指导外宾参观单位的外事接待等事宜。

  (九)港澳处。负责我市与港澳地区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负责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港澳地区的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护照签证处:负责办理我市因公出国(赴港澳)护照(通行证)和其他证件。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邮政编码:110169

  办公时间:9:00-17:30(周一至周五,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4-2272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