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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
时间:2022年03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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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03月17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沈阳加快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发〔2018〕18号)《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辽委发〔2018〕62号)《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制定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编制《沈阳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围绕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的战略需求,明确未来五年沈阳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十四五”时期沈阳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沈阳市应抓住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已有基础优势,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更高水平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打造乡村振兴的沈阳样板,为沈阳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及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新贡献。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沈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总方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乡村产业取得新突破

——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25.8万亩,超省任务6.8万亩,粮食产量80亿斤,超省任务4.6亿斤。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建高标准农田163万亩,面积全省第一。完成保护性耕作135.6万亩,超省任务2.6万亩。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95.75%,居全省首位。

——“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稳定提升。五年年均蔬菜播种面积90.4万亩,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均占全省总量的20%,全市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已达19.9万亩,2020年底生猪存栏达256万头,超省任务94.5万头。2020年,全市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产量分别为384.3万吨、140.8万吨、21.3万吨,连续3年稳中有增,产量均列全省第一。“二品一标”农产品总数466个,占比全省总数30%以上,总数位列全省第一。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提高到99%以上。

——富民乡村产业实现创新发展。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750亿元,连续2年超过大连居全省第一。国家级龙头企业达12家、省级39家、市级150家。沈北辉山科技园产值超百亿元,新民大民屯、辽中杨士岗获批国家产业强镇。2020年全市市级以上美丽休闲村(镇)达43家,休闲农业年营收5.4亿元;打造1个电商示范县、1个电商产业园、10个电商品牌,建成电商村110个,电商主体发展到1200家、销售额100亿元;农博会线上交易额29.5亿元,同比增长1.5倍。

农村环境焕发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实施“百村美丽、千村整洁”行动,全面完成135个美丽村创建,完成村庄规划135个。全面提升村庄硬化亮化水平,135个村村内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场所照明设施基本覆盖。美丽示范村率先实施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实现基本覆盖。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覆盖率28%。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85%以上。完成造林30万亩。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实现100%,高于省考指标2个百分点。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改造农村电网1275公里。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和维修改造农村公路660公里,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全市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均达100%。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造农村危房650户。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升级工程,数字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辽中获国家数字乡村建设试点。

——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普惠率达到80%以上。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创建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100所,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97.4%。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硬件水平,完成全部113家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和1744个村卫生室设备升级。深入开展“大病不出县”试点,康平代表全省参加国家经验交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3.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农村低保标准持续提高,在109个村开展居家养老试点。

善治乡村实现新开局

——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有序推进“一肩挑”比例提高到86.4%。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双重管理制度,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人治村,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转化升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44个。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印发村级组织承接事项清单,村级组织承担事项由186项减少到106项。

——平安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扎实开展系列平安乡村创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全面实行“一村一警(辅)”,视频监控覆盖率100%;建立调解室270个、评理说事点2411个,实现镇、村全覆盖;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涉恶团伙32个,分别占全市37.1%、29.9%,有效化解了农村地区社会矛盾,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平安稳定,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突出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建设文明实践中心(所、站)592个,开展志愿活动2300场,通过大众化传播方式讲好乡村振兴沈阳故事。推进移风易俗,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一约四会”全面建立。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制发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复查保留市级文明村镇84个、推荐省级以上文明村镇69个。投入资金330万元,打造特色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56个,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各级试点示范成效明显。把乡村治理纳入全市社会治理工作和考核体系,积极开展国家、省、市级试点示范,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取得了一定成绩,沈北新区和孟家台等4个村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康平县和土耳坨等10个村获批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梳理党组织标准化规范示范村、文明村、村规民约示范村等8个类型,创建沈阳特色乡村治理综合类引领示范村102个。大力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试点,兴隆台、孟家台等村建立各具特色的积分办法、兑换台账等制度,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积极性。

农村综合改革激发新活力

——土地改革稳步推进。探索盘活利用宅基地和农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于洪和沈北获批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沈北单家、立新特色民宿小镇已建成试营业。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经营权证书58.1万份,颁证率100%,苏家屯获全国工作典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准备工作顺利推进。新民公主屯争创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产权改革取得成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流程方案,累计安排工作经费2243万元,如期完成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市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49.8万人,完成登记赋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1952个,完成率为99%,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不断完善。狠抓平台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实现扩面提级,市农交中心升级为省平台,交易额7.2亿元。

——经营体系日益完善。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提升行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评选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67家,托管土地18.8万亩。建成法库、康平中化MAP中心,全流程服务30万亩。建成村级供销社102个。

——金融服务显著改善。市委市政府把金融作为乡村产业发展血脉支撑,成立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市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研究破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选派乡村金融助理445名,为当地农户提供“一对一”服务。全年累计发放农事企业贷款196亿元、个人创业贷款1.1亿元,设立了安芙兰农业健康基金。新民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2万亩。辽中“政银担”取得实效。

民生福祉迈上新台阶

——农民人均收入实现新跨越。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598元,较2015年增长45%。增幅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5年的2.72:1缩小到2.57:1。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全市建档立卡人口已全部脱贫,60个省级贫困村脱贫销号,康平省级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人口动态为零。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持续开展脱贫质量排查督查。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12803元,全面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四个不摘”,出台接续减贫方案。

——政策衔接接续推进。持续关注脱贫不稳定户、未纳入建档立卡易致贫户和低收入人群,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出台接续减贫方案,细化3个方面、37项接续任务,推动实现县有扶贫支柱产业、乡有扶贫主导产业、村有扶贫优势产业、户有扶贫有效产业,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以及贫困村和贫困边缘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节  发展态势

从国际看,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不稳定性明显增加,沈阳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环境更趋复杂。新冠疫情冲击下,全球增长动能不足,世界经济增速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明显趋势。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沈阳市的农业农村发展在面临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同时也面临“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协定、中俄蒙经济走廊、中日韩经济合作示范区等带来的外部发展机遇。

从国内看,中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沈阳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保持战略定力,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始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新发展优势,始终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从沈阳市看,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关键时期,需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央高度重视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辽宁振兴做出重要批示、指示,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更好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又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带来新契机。目前,沈阳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农业质量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亟需提质增效。农业产业链偏短、配套不强,产业融合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业品牌化水平较低,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不强。二是乡村建设需要加大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还不高、农村创新创业活力还不足,乡村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乡村文化建设和治理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农村综合改革尚需新的突破。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尚待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尚需巩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尚未确立,农村“三块地”改革需要向纵深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亟需加强。四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有待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长效机制需要确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不断健全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五个振兴”为抓手,全力打造东北乡村振兴的先行区、示范区、样板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优先考虑干部配备、优先满足要素配置、优先保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公共服务。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把“四个优先”落到实处。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走共同富裕道路。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沈阳乡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沈阳市以加快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突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东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的东北样板。

2025年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乡村产业更加高质高效。高水平建设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高。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富有成效。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承载力持续提升,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字号农产品深度开发,“沈”字号品牌加快培育,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全面提升。农业特色产业不断拓展,创建一批在省内乃至东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村品牌。农业多种功能深度发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实现突破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结构更加优化。良种繁育能力取得进展,种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智慧农业建设稳步推进,乡村数字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全面提升。农牧渔业防灾抗灾能力大幅提升,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开放格局。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形成稳定、高质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乡村更加宜居宜业。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规划管理全覆盖。农业废弃物实现全面综合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处理。村庄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升。着力建设美丽庭院、美丽村屯和美丽田园。乡村特色风貌更加彰显,村庄风貌与民族文化、农耕特色、冰雪元素融合发展。农村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完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水平大力提升,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有所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实现村级数字乡村治理平台全覆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农民生活更加富裕富足。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提升,逐步衔接乡村振兴,将脱贫村培育发展为专业村和美丽休闲乡村。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不断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一体化。涌现一批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农村自来水实现全普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面通硬化道路。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中心镇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经济领先、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特色小城镇。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得到充分尊重,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财政投入、公共服务上得到优先安排,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健全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工商资本有序下乡,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得到发展,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改善,就近就地城镇化成为沈阳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模式,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进一步减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展望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在东北地区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第三章  加快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围绕建设沈阳现代都市圈的战略需求,按照“东山西水、北美南秀”的总体要求,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形成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空间新格局。

第一节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科学谋划“基地成片、特色成块、产业成链”的沈阳市规模化、特色化、链条化现代农业格局,构建“一环、一带、四区、五链”的“1145”乡村产业空间布局。

“一环一带四区”的生产空间布局

“一环”是指以铁西、于洪、浑南、沈北、苏家屯为主体的沈阳环城都市农业产业圈。承担城市“后花园”的功能,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数字农业、现代种业等现代高值农业。

“一带”是指以康平北部沙化区和新民西部沙化区为主的生态维育控制带。承担生态屏障和保护功能,重点实施还林造林还草还湿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山体生态、河湖水系和森林植被建设,完善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加强山体、林地、河流湖泊、自然保护区等农业空间保护,促进乡村农业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四区”是指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等4个区县(市)建设“一县一业”特色农产品生产集聚区。在保障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承担优势特色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功能,建设新民设施蔬菜生产集聚区、辽中肉牛养殖集聚区、法库花生生产集聚区、康平杂粮生产集聚区,重点发展名优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和加工,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加快培育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建设一村一品、一乡一特,集聚打造“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在“十四五”期末,创建在东北乃至全国有影响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一县一业”强县(区、市)。

“原料+加工+流通”的农业生产力布局

原料基地布局:包括种植业基地和养殖业基地。在沈北建设稻田渔业及清水大米生产基地,在于洪建设蛹虫草、金针菇生产基地,在苏家屯建设白羽肉鸡生产基地,在浑南建设花卉、蓝莓生产基地,在新民市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在辽中建设稻米、淡水鱼、肉牛生产基地,在法库和康平重点建设生猪、花生、红薯生产基地。

加工体系布局:包括“一村一品”专业村、现代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分类培育专业村、产业强镇,积极推进“一园一区”建设。在5个涉农区中,浑南区重点打造东北花卉产业园和农产品仓储物流集聚区;铁西区重点打造休闲农业产业园和饮料食品加工集聚区;于洪区重点打造蛹虫草产业园和饲料加工集聚区;苏家屯区重点打造禽业产业集群和东北食品科技产业园;沈北新区重点打造休闲旅游产业园和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医药产业园。在4个县域中,新民市重点打造胡台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大民屯酸菜现代产业园;辽中区重点打造肉牛产业园区和近海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法库县重点打造南部依牛堡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北部孟家果蔬有机绿色食品产业园;康平县重点打造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和杂粮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提升集聚区承载能力,推进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法库县孟家开发区2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档升级;辽中区近海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康平县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打造国家级白羽肉鸡产业集群,积极培育肉牛和蛹虫草等2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流通体系布局:包括区域中心市场、产地交易市场和田头市场,主要是构建“区域中心市场+产地交易市场+田头市场”三级流通体系。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建设新民市大民屯现代农业物流中心、前当堡鲜鱼批发市场、兴隆堡镇大米集散中心,辽中区顺发黄牛交易市场、辽西杂粮交易市场,康平县郝官屯牲畜交易市场、北三家子花生杂粮交易市场,法库县叶茂台牲畜交易市场、辽北花生交易市场等区域中心市场及产地交易市场。在部分中心镇布局建设杂粮、地瓜、鲜蛋等产地交易市场,在中心镇的专业村内建设田头市场。进一步完善乡村物流三级节点网络建设,布局建设“市—县—镇(乡)”三级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将农产品物流体系融入市域物流体系格局,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储运、流通等设施建设。布局“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商体系,推进辽中电商示范区、法库电商产业园和全市其他涉农区县(市、区)电商平台建设。深化与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的供需合作,在物流节点区域打造农产品直供基地,布局健康产业基地和私人定制基地。

五大产业链布局

稻米及杂粮产业链布局——原料基地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中的水稻生产核心区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的杂粮产区,集中分布在沈北、于洪、新民、辽中的辽河和蒲河流域的29个乡镇、苏家屯西部八一灌区的2个街道及康平和法库的部分乡镇。加工平台主要依托新民的兴隆堡镇和辽中区的杨士岗镇进行布点,打造“一南一北”2个深加工集聚区,鼓励加工企业进行加工技术和包装工艺改良,引入配套食品企业鼓励发展食品化、半成品化精深加工。流通市场主要在新民市的兴隆堡镇大米集散中心、辽中区辽西杂粮交易市场、康平县北三家子花生杂粮交易市场进行布点,通过新建大米产品批发市场来打造1个可辐射全省乃至东北区域的大米交易集散中心。

蔬菜产业链布局——原料基地依托新民市和辽中区,重点是新民市的大民屯和张家屯、辽中区的杨士岗等乡镇。加工平台依托新民市的大民屯镇和法库县孟家绿色食品加工集聚区进行布点,重点发展净菜、脱水蔬菜制品和腌制蔬菜等加工,培育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流通市场依托新民市大民屯镇布点,通过升级改造大民屯蔬菜交易中心,将其建设为可辐射东北区域的蔬菜交易批发中心。

畜牧产业链布局——生猪产业:原料基地依托康平县、新民市;加工平台主要依托康平县建设产地屠宰加工项目,依托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龙头企业开展饲料生产、肉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流通市场建设重点是推进与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的战略合作,建立直供体系。肉牛产业:原料基地依托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平台基地依托辽中区的肖寨门镇和法库县的三面船镇,重点发展屠宰、预冷、保鲜等产地初加工项目;流通市场依托辽中区朱家房镇和法库县叶茂台镇,通过培育壮大康平县郝官屯牲畜交易市场和法库县叶茂台牲畜交易市场来建设2个辐射全省的产地交易市场。禽肉和禽蛋产业:禽肉原料基地依托苏家屯区、沈北新区,禽蛋原料基地依托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和新民市建设;禽肉加工平台依托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苏家屯区的龙头企业进行禽肉屠宰和深加工,禽蛋依托新民市的公主屯镇和辽中区的养士堡镇发展清洗、分级、包装等禽蛋初加工,依托本地面点糕点龙头企业开展禽蛋深加工。禽肉流通市场主要依托龙头企业的配送和销售体系,探索建立面向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的直供配送体系,扩大对日、韩的产品出口;禽蛋流通市场依托新民市的公主屯鲜蛋市场建设,重点推进市场的升级改造。奶业产业:原料基地建设依托法库县和沈北新区;加工平台依托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的龙头企业,重点开发功能性乳品、乳清蛋白、高端奶粉、高端液态奶、冰淇淋、奶茶等产品,探索“快闪店”“网红产品”等销售新模式。

渔业产业链布局——原料基地依托规划养殖区,主要在辽中区和新民市发展高效生态池塘精养,在沈北新区适度发展稻田渔业,在康平县和法库县利用水库发展大水面养殖。流通市场依托新民市前当堡鲜鱼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成为1个可辐射全国的淡水鱼养殖交易中心。在铁西区、辽中区、新民市加大淡水鱼加工项目投入,加大品牌扶持力度,打造水产品品牌。

花卉产业链布局——原料基地依托辽中区的六间房镇、于家房镇,支持玫瑰、百合等鲜切花和君子兰、多肉、绿化草花等盆花基地建设。加工平台依托产地建设,鼓励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开展鲜花切花分级等初加工和发展玫瑰主题的观光休闲农业。流通市场依托浑南新区的浑南花卉批发市场,重点推进集花卉交易、科技研发、休闲旅游、会议会展、冷链物流、种植示范为一体的花卉综合交易集散中心。

第二节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在全市整体空间布局划分基础上,形成“县域中心—重点镇—一般镇—村”的新型乡村生活空间结构。

县域中心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统筹推进县域内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在县域内就业的农民工市民化。发挥县城龙头作用,提高县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养老等综合服务水平,完善综合服务功能。重点镇具有县域副中心和区域服务中心职能,是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核心和枢纽,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全面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提高综合承载力,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成为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村镇联动发展。坚持乡村分类发展建设标准,依托国土空间开发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按照集约高效和宜居适度的要求,合理确定乡村生活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推广一批特色种植类、规模养殖类、加工流通类、休闲旅游类、电子商务类、非农产业类等专业村示范典型,打造一批主导产业更加突出、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农村环境更加优美、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的经济强村。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元素,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

第三节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以全市整体“东山西水、北美南秀”生态发展布局为依托,构建“两山七水多廊”的生态空间结构。

强化三北防护林以及辽蒙边界、新民市西北部等防风阻沙带的生态屏障功能,形成全市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的关键区域。依托东南部低山丘陵区和东北部低山丘陵区,强化山体修复和水源涵养。在康平北部沙化区和新民西部沙化区重点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山体生态、河湖水系和森林植被建设,严控城镇开发规模,适度减少村镇数量,对村庄规模过小、布局过于分散的一般村优先实施迁并。在辽河国家公园引领下,加强浑河、蒲河、北沙河、绕阳河、柳河、养息牧河、秀水河等大中型河流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系统流通性和完整性。贯彻低碳发展理念,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加强森林资源核算,攻关森林碳汇相关科学问题,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第四章  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是“十四五”时期产业振兴的主要任务。抗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粮食安全使命,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解决好种子和耕地2个要害问题,全力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建立完善农业产业链,深入开展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行动,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智慧农业建设,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第一节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粮食安全整治责任,有力保障国家在东北地区建设稳固国家粮食战略基地的目标实现。全面落实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和产粮大县奖补等惠农政策,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在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地区重点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单产水平,保持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95%以上。主要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体系覆盖全市各乡镇。加强市级储备粮食管理,以粮食主产县区为重点,加快推动现代化储粮设施和绿色储粮技术推广应用,节粮减损。到2025年,粮食产量稳定在75亿斤,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10万亩以上。

强化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推进高标准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增强果蔬供给能力。依据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水平,加快发展生猪、肉(蛋)鸡自动化、智能化、生态化、标准化规模养殖,推行大型龙头企业+专业养殖户发展模式,稳定供给。引导和鼓励农户、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肉牛、奶牛和肉羊的规模化健康养殖,促进奶业振兴。发展壮大白羽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畜牧业向上下游延伸,做好畜牧养殖与百万头以上规模屠宰企业的衔接,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饲料生产基地。推进生猪全产业链配套项目。加快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鼓励发展设施渔业和稻田综合种养,做大做强精品渔业。落实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推广养殖保险。统筹发展粮经饲作物,支持青贮玉米种植,发展花生、杂粮、薯类等经济作物。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限制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加强三级网格土地监管,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零容忍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违法违规批地用地问题。

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做好规划衔接,统筹谋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布局,实现整村、整乡推进。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综合考虑水文、地貌、气候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模式。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后期管护机制,依托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平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的信息化、智能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损毁工程保险。到2023年每年打造1个百万亩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1年建成沈阳南部辽中、铁西整区推进示范区;2022年建成北部法库、康平旱田示范区;2023年建成中部新民、沈北、于洪百万亩高标准水田+旱田示范区。

推进农业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提高玉米和果蔬收获、水产分拣等环节的机械化水平,补齐设施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领域机械化短板。推进现代科技与传统农机融合,结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与物联网等新技术,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向智能化转变。落实农机购置、农机作业补贴。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耕整地等农机标准化作业,制定设施农业机械化作业标准,促进农机农艺有机融合。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以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开展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综合素养。

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建立地方种质资源目录,开展特色种质资源抢救性收集,建成市级种质资源库。加快优质品种和技术引进,壮大优质种源规模。支持沈北新区建设为东北一流的种业产业标准化园区。推动沈阳农大、省农科院建立新品种研究、培育及种植示范基地。支持基础性公益研究,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种业新品种成果转化。引导企业推广高产、多抗、广适农作物品种,支持企业及第三方机构开展作物间、品种间、区域间高产竞赛、品种展示展销和试验示范,加强农业良种良法技术培训和推广。落实种业领域人才政策,优先保障研发型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或种业企业总部基地建设用地,减轻种业企业税费负担。

第二节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强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发展延长销售时间、减少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标准的产地初加工。针对果蔬等初级农产品,开展储藏设施建设,延长农产品贮藏期,实现农产品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针对粮食等耐储农产品,推广良种良法,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针对奶类、畜禽和水产等鲜活农产品,抓好品控管理,建设一批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基地。重点推进辽中养士堡、新民大民屯、法库登仕堡和康平方家等特色产业核心区建设组装式冷库、贮藏窖等产地初加工项目。

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集育种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于一体的禽业全产业链。促进生猪和肉牛屠宰和肉类食品加工,重点开发熟食品、半成品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鼓励蛋业企业引进鸡蛋深加工技术,提高蛋品加工率。开发乳业功能性乳品、乳清蛋白、高端奶粉等产品。推广稻米加工技术和包装工艺改良,向食品化、半成品化精深加工领域延伸,减少精米等过度加工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提高出米率,发展专用米、糙米等新型健康产品。开发果蔬业个性健康饮料、脱水果蔬制品、腌制蔬菜加工等产品。重点开发配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年均引进1个以上超5000万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探索综合利用加工。综合利用碎米、米糠、稻壳、玉米芯、饼粕、油脚等副产物,开发米粉、米线、米糠油、膳食纤维、功能物质、多糖多肽等食品或食品配料,生产白炭黑、活性炭、助滤剂等产品,提高粮油综合利用效率。引导果蔬加工企业应用生物发酵、高效提取、分离和制备等先进技术,综合利用果皮果渣、菜叶菜帮等副产物,开发饲料、肥料、基料以及果胶、精油、色素等产品,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引导畜禽水产加工企业应用酶解、发酵等先进适用技术,综合利用皮毛、骨血、内脏等副产物,开发血浆蛋白、胶原蛋白肠衣、血粉、多肽、有机钙、鱼油等产品,提升加工层级。

加大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建设。强化对“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等支持力度,带动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重点壮大稻米、畜牧、渔业、蔬菜、花卉五大农业优势产业链,加大五大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和强链项目建设。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坚持把产业链的主体留在乡村,把增值链、价值链的收益主要留给农民。做好产业链项目规划设计,建立龙头企业、特色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培育库和重点项目库,实施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产业链项目,每个涉农区县(市)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引进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全国前20强企业。

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区、特色区集聚,推进重点农业项目落地集聚区,着力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推进沈北辉山、法库孟家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提档升级,培育辽中、新民、康平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承载能力,加强集聚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大项目跟踪管理。推动集聚区企业对外交流,参与国际分工,带动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快建设辽中、新民、法库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苏家屯东北食品科技产业园。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开展企业孵化,集聚创新资源,人才、技术、资金向园区集中。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检验检测、生产物流、财务结算、法律服务等功能,助力生产企业降本增效。

深度开发“原”字号、加快培育“沈”字号品牌。明确生产地域范围,强化品种品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两品一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开发地域特色突出、功能属性独特的区域公用品牌,深度开发“原”字号农产品,推动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培育一批具有沈阳特色的“沈”字号知名品牌。支持“沈阳味道”品牌体系打造与运营,从高端品牌塑造角度,全面推进彰显沈阳历史、沈阳精神、沈阳特色的各领域优质农产品和食品创新升级。围绕农业食品中的“老字号”开展“百家名店、百位名厨、百道名菜、百款名点”系列活动。采取“龙头企业主导+农业协会造势+政府助力”的方式,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化运作,打造大米、苹果、葡萄、地瓜等一批优质、绿色、特色农副产品的企业品牌,积极探索健康、营养消费产品,打造个性化大健康产品,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沈阳大米、康平小米、辽育白牛、小梁山西瓜、永乐葡萄等“乡”字号“土”字号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打造沈阳大米、寒富苹果等10个具有沈阳特色的区域公共品牌,让土产成特产,让产品成为礼品。

第三节打造农业重点产业链

稻米产业链。发展订单种植、有机种植生产基地,鼓励企业育种研发,推动省水稻研究所产学研转化;提高稻米加工综合利用率,研发和引进生产米糠麦麸等健康产品;鼓励开发免淘米、营养强化米及各种配制米、米饼、米线、自热米饭等食品类稻米深加工项目;发展推广大米加工技术和包装工艺改良;加快推进龙头企业加工线扩建项目;培育沈字号大米区域公共品牌,发展稻米产业电商村,做大线上交易量,提升稻米产业链价值。到2025年,围绕辽中、新民、沈北、苏家屯等打造市级稻米产业发展集群1个,培育出沈字号大米区域公共品牌,实现稻米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

蔬菜产业链。支持新民市、辽中区建设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培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和蔬菜流通及冷链物流企业。继续支持建设蔬菜贮藏、冷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引进蔬菜深加工企业,发展蔬菜腌制、制粉、烘干和以蔬菜为原料的保健品营养提炼等深加工项目。启动和完善新民大民屯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集果蔬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交易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为一体的农产品物流园区。到2025年,蔬菜产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20家,打造蔬菜区域公共品牌4-5个,建设蔬菜产地批发市场1个,授牌蔬菜类“菜篮子生产保供基地”20个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50亿元。

畜牧产业链。到2025年,畜牧业全产业链融合度进一步提升,生猪、禽业、奶牛、肉牛等产业“链主”企业带动能力持续增强,年产值近700亿元规模畜牧全产业链形成并逐渐完善。饲料年产量达到600万吨,产业规模达到230亿元,培育产值超10亿元企业5家;肉蛋奶年产量150万吨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270亿元,培育产值超20亿元的企业5家;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完成80%以上生猪屠宰能力建设,65%以上屠宰企业达到AA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创建,年产值达到80亿元。肉蛋奶年深加工量达到60万吨,产值达到90亿元。

渔业产业链。布局辽中区、新民市形成以淡水鱼为主的渔业主导产业,引进推广淡水鱼良种,发展健康养殖;大力推广鳜鱼、三角鲂、津新鲤、鲟鱼、小龙虾等名优新品种。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鼓励和加大推广稻田养蟹、小龙虾养殖,扶持渔业养殖领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水产良种场、苗种场等引入良种、改进养殖技术、提升养殖产量。到2025年,打造辽中、新民成为国内淡水鱼特色产业基地,沈北成为省级稻田综合种养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沈字号特色淡水鱼种区域性品牌1个,实现渔业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

花卉产业链。发展花卉种植基地、花卉交易市场、线上电商花卉销售,建立沈阳花卉生产技术规程和行业标准,规范定价机制。重点支持玫瑰、百合等鲜切花和君子兰、多肉、绿化草花等盆花基地建设;改造升级花卉专业市场,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举办以花卉为主题的各类节庆活动;支持沈阳花卉企业参加国内外花卉博览会。重点推进浑南“大东北艺园花木小镇”项目,建设集花卉交易、科技研发、休闲旅游、会议会展、冷链物流、种植示范为一体的花卉综合交易集散中心。到2025年,鲜切花品质大幅提升,年交易量达到2.5亿枝以上,盆花特色品种稳步发展,年交易量达到1亿盆以上。培育花卉产业联盟1个,创建“沈字号”花卉区域公共品牌2-3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5亿元。

第四节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

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打造上连省内外销地市场、下连省内产地,覆盖全省、辐射东北区域乃至全国的区域交易集散地,重点建设新民市大民屯现代农业物流中心、前当堡鲜鱼批发市场、兴隆堡镇大米集散中心,辽中区顺发黄牛交易市场、辽西杂粮交易市场,康平县郝官屯牲畜交易市场、北三家子花生杂粮交易市场,法库县叶茂台牲畜交易市场、辽北花生交易市场等区域中心市场及产地交易市场。打造上连省(市)内外区域中心市场、下接产地集散点的省级市场,重点在县区的中心镇布局建设花生、肉牛、杂粮、地瓜、鲜蛋等产地交易市场。打造上连产地交易市场、下接种养主体的产品集货点,重点在中心镇的专业村内建设田头市场,服务“一村一品”。到2025年,建成“区域中心市场+产地交易市场+田头市场”的三级流通体系。

建设市—县—镇(乡)三级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将农产品物流体系融入市域物流体系格局,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储运、流通等设施建设。结合存量挖潜、土地整理、增量指标等方式,加强物流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以辐射东西南北的东贸路水果批发市场、副食集团、东北农产品冷藏物流中心、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一级物流节点,以新民、辽中、于洪、沈北、法库、康平等区县的大型农贸市场和农产品分拨中心为二级物流节点,以茨榆坨街道、杨士岗镇、沙河镇、姚千户镇、胡台镇、兴隆堡镇、大民屯镇、前当堡镇、十间房镇、依牛堡子镇、张强镇、小城子镇、郝官屯镇、柏家沟镇、秀水河子镇、大孤家子镇、梁山镇、兴隆台镇、清水台镇、光辉街道等为三级物流节点。到2025年,建成市—县—镇三级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

统筹规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升级冷链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鼓励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健全冷链物流标准化设施设备和监控设施体系。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建设完善停靠接卸冷链设施,推进冷冻冷藏库、低温中转库、恒温库、城市经营性冷库、加工型冷库设施建设。整合现有冷链信息资源,推进冷链物流企业健全集供应链功能于一体的“产品+冷链+服务”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可追溯、高效率、保安全的现代化冷链物流质量监管体系。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主要产销地区的全流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对冷链物流运输“一站式”服务实现全程监控。

开展直供直销体系建设。鼓励县域农产品原产地主体与大型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市场等建立直供直销体系。支持开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互联网+冷链生态供应链”“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推动冷链物流企业与快递企业、连锁企业、农业合作社进行深度合作,拓宽市场营销渠道。

第五节  促进乡村产业融合

推进农旅产业融合。鼓励引导旅行社送客下乡、送客进村。以锡伯古镇民俗观光、马耳山生态旅游、蒲河湿地公园等项目为重点,开展休闲农业旅游。以沈北稻梦空间、法库大孤家子特色白酒小镇为重点,开展文创农业旅游。支持苏家屯区马耳山村、沈北腰长河村、浑南区王士兰村创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完成单家村休闲旅游民宿、腰长河特色村寨民宿、巴尔虎山景区民宿等精品民宿建设,培育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

发展农村新型服务业。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领域,支持农民合作社、乡村企业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加强“政银担企”合作,深化农业金融服务协调,建设金融服务站,发展产业链金融。丰富生活性服务业服务内容,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超零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乡村生活服务业,积极发展养老护幼、卫生保洁、文化演出、法律咨询等乡村服务业。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发展订制服务、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共享服务、绿色服务等新形态,探索“线上推广、交易+线下体验、服务”的新模式。

壮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大力发展新零售业态,培育一批有实力的电商经营主体和知名电商品牌。推进电商物流和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超供给体系。重点培育农博网、供销快线等以本地农产品为主的信息发布和交易展示平台,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

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县域电商运营中心建设,2025年在全市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为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集中仓储分拣、精细加工、包装分销、物流配送、一件代发等一站式服务,形成以县域为单位的农村供销电商运营体系。推动供销体系经营服务网点向村镇延伸,为农民提供集商贸直营、技术培训、电商服务、农资配送、金融服务、缴费充值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推广“沈阳市城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土地托管、涉农大数据、合作金融、智慧物流等功能。

打造产业融合新载体新模式。依托“一村一品”专业村、现代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促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模式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第六节  强化科技支撑引领

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种业良好创新保护的营商环境。加大良种联合攻关力度,集中力量攻克种源“卡脖子”技术,推进生物育种发展。加强南繁育种基地建设,提升育种创新保障能力。支持重点企业和高校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种业创新平台。打造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领军企业,培育和壮大畜禽及水产种业领军企业,支持各类领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到2025年,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高效、多抗的突破性品种,建成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种子种苗服务体系。

促进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与示范。面向全市农业产业重大科技问题,加大现代农业研发资金投入力度,以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依托,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和农业技术协同攻关。围绕植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设施农业高效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领域,推动农业科技自立自强,重点开展主要农作物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畜禽健康养殖关键技术、食品加工质量稳定控制技术等研究和示范应用,增强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针对特色产业发展、村屯环境整治等方面技术需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创建一批星创天地,引导和调动科技资源向农业和农村集聚。到2025年,共培养90名本科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建设县级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示范点18个。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沈北新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依托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民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法库孟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吸引更多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园区落户。继续推动玉米生物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生物饲料研发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发展,组织开展产学研用对接,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对创新活跃、运转高效的平台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

加强现代农业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大力发展智慧设施农业,深入开展设施果蔬作物生产全程智能化推进行动。提升畜牧行业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强水肥一体化装备应用水平。推广智能化饲喂系统、互联网生产管理系统、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布局数字农业,开展全过程无人化农业生产试验。在耕整、播施、灌溉、植保、收获等环节推进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智能农场、智能牧场、智能渔场、智能果园。在农业植保等领域开展5G无人机示范应用。拓展大数据农业应用领域。推动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技术体系开发与推广。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均形成一套先进适用的集成生产技术体系,建设示范点9个。

强化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整合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资源,建设数字农业生产基地。完善农业生产端监测能力,发展智慧气象。对于具备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流程的农产品,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将生产、加工、储藏和销售等流程的信息上链,构建运用“互联网+”的农产品质量智慧监管体系。到2025年,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形成沈阳市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成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

第七节  深化农业开放合作

加大招商引资合作。充分发挥“京沈对口合作”“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等招商合作载体作用,以开发区(园区)招商为重点,深入实施“满园扩园”“三引三回”等行动,支持各区县(市)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涉农产业集群转移和产业园区整体转移。打破区域界限,加强区域间区域内“飞地经济”合作,加强产业链招商,共享招商信息资源,互鉴先进招商经验。创新招商利益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实施跨区域引资、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体制机制创新。

推动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加快带动铁岭、抚顺、本溪、辽阳、鞍山和阜新等周边地区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推动与周边地区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结合实际引导大型种养企业在周边地区建设生产基地、转移种养项目。共同打造“沈北农高区”,以增链、延链、强链为重点,推进周边地区加快融入沈阳市农业全产业链。加强农业科技合作,共同研发新品种、新技术,协助建设智慧农业数据平台,强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交流,实现区域农业资源信息共享。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互通,推动周边地区农业企业与沈阳市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

加强农产品出口贸易。继续加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着力引进、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出口企业,做优出口产业集聚区,加快农业资源优势向出口优势转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利用“沈满欧”“沈满俄”等大通道优势,推进农产品进入国际大市场。依托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自主品牌,加强品牌策划和宣传,积极开展境外品牌注册。组织沈阳市农事企业参加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境外展会,提升优质农产品国际知名度。继续办好沈阳农博会、沈阳现代农业经贸合作峰会等品牌展会,吸引更多境内外农事企业来沈参展、洽谈合作。

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在全市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跨国企业,推动优势农业企业在海外地区投资建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农业生产、加工、贮运、贸易、物流、融资及品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境外投资合作,加快优势农业产业的国际化布局。

强化农业科技国际合作。推动农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持续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在现代农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鼓励涉农企业、高校院所等通过联建研发、委托或联合研发等方式,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鼓励涉农研发企业、科研院所和科研团队建立国际领先、应用前景广阔、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涉农技术研发基地,加速农业优良品种和技术在境外推广应用。

第五章  加速推进乡村绿色低碳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健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实施黑土地保护行动计划,持续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双碳”目标下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全产业链绿色发展,不断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提升乡村生态价值,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产地环境更加清洁、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第一节  加强黑土地保护

实施保护性耕作。优先选择已有较好应用基础的县(市、区),分批开展保护性耕作整县推进。其他县(市、区)扎实开展保护耕作试点示范,逐步扩大实施面积,条件成熟的可组织整乡整村推进。以整县推进为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科研和推广单位为支撑,通过政策持续支持在县、乡两级建设一批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打造高标准保护性耕作长期应用样板和新装备新技术集成优化展示基地。到2025年,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350万亩。

鼓励生产增施有机肥。大力支持积造、加工生产高质量有机肥。鼓励发展青贮饲料等实行秸秆过腹还田。提倡有机肥与秸秆还田相配合,达到优化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的效果。大力推广施用腐熟的有机肥,鼓励以生物肥、有机水溶肥等有机肥料代替化肥,降低由施肥带来的碳排放。

壮大保护性耕作推广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保护性耕作补贴作业任务,培育壮大保护性耕作专业服务队伍。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推进服务机制创新。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培养一批熟悉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生产经营能手、农机作业能手。

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对接省级专家指导组,研究制定主推技术模式和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和指导。布局长期监测点,重点开展耕地土壤理化、生物性状、生产成本、农作物产量变化、病虫草害变化和机具装备适用性等监测试验,促进技术模式优化和机具装备升级。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骨干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服务机构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

第二节  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完成沈阳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提升重点风险点位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沈阳市土壤环境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与防控机制,建立涵盖“查、修、用”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市、县(市、区)两级土壤环境监管队伍和执法能力。

实施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与治理。建立沈阳市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有效落实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定期监测等措施。建立耕地污染地块及农作物种植负面清单,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的治理和修复,不断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第三节  推进绿色低碳生产

不断强化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切实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试点轮作休耕制度。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设节水乡村。积极开展查处、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提升绿色发展支撑能力,开展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

有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制订完善农业地方标准化体系,严格执行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冷链物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国家和行业标准,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认证。加强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2个。

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搭建测土配方施肥定位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先进施肥机械,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肥料利用率。强化科学施用农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全面推广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不低于90%。加快推进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的回收行动,推广应用可降解农膜,开展地膜使用全回收、机械化免膜生产、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扩大水产健康养殖面积。

深入推进农业低碳生产。实施造林、林地恢复、丰产林管理、采伐管理、森林防火等,增加森林固碳量,减少碳排放。增加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改进农业施肥技术、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实施平衡施肥、合理种植、增加秸秆还田、少耕免耕等合理的农业管理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提高农业土壤固碳量。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养殖,推进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在养殖密集区或大规模养殖场,依托专业化粪污处理利用企业,全面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在有配套农田的规模养殖场,对养殖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污水肥料化利用。依托大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探索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

第四节  强化乡村生态保护

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继续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植物篱等田间绿色基础设施。积极保护和发展地方独特品种,保持农业物种的多样性。推广环境友好型生态种养技术,保护病虫害天敌,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促进动物、植物、微生物“三物”循环。保护和改善田园生态景观,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生态观光、休闲体验功能,培植田园综合体。

统筹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统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功能区划分推进全市退耕还林还湿还草还湖还生态,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开展采伐迹地还林,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健全农田防护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推进辽河国家公园创建。建成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有效保护辽河沈阳段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实现重要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全民共享、统筹保护发展格局。建成生态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的示范区、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的先导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保障辽河沈阳段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沿河生态廊道及涉及乡村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五节  提升乡村生态价值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生态补偿考核,强化补偿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试点”补偿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开展市本级生态公益林划定工作,探索制定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在生态保护补偿重点领域与重要区域促进相关机制的有效实施。到2025年,实现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发展乡村生态经济。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河湖生态观光、温泉度假旅游、冰雪运动休闲度假旅游等产业,积极整合与开发周边多种旅游资源。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健全和完善林业市场体系,盘活森林资源,开展对外森林资源开发合作。

第六章  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县域是乡村振兴的主阵地、主战场,是乡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关键所在。沈阳要振兴,县域必突围。实施县域经济倍增计划,推进开发区、中心镇、专业村建设,补齐县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辽中区要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新民市要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法库县要打造东北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辽宁生态宜居和绿色产业发展先行县,康平县要打造沈阳“北美”建设核心区、现代农业产业化先导区、城乡转型发展示范区。

第一节  加强县城及开发区建设

加快形成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县城、中心镇、特色小镇及专业村的承接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县域地区汇聚,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促进农企进城,搭建平台帮助县区企业拓展城区市场,提高县区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推进四个县域开发区与城区“核心板块”开发区“手拉手”“结对子”协同发展,形成承接中心城区产业辐射的有力支点,实现城区开发区与县域开发区共建共享发展。

坚持“三生”融合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成构建。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构建一期多元的发展模式,每个集聚区重点打造1-2个主导产业。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来推进近海、新民、法库、康平4个省级开发区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将产业集聚区与县城、中心镇、特色小镇及专业村一并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承接载体。到2025年,县域产业集聚区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总量倍增,对县域经济发展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县域产业集聚区对沈阳市整体经济贡献率达到15%以上,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全市比重力争达到15%。

实现“抬龙头、带龙身、摆龙尾”。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落实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抬龙头”。集聚配套产业和配套企业实现“带龙身”。扶民助民,帮民增富,实现“摆龙尾”。每个集聚区围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引进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全国前20强的企业。

以产业链思维谋划主导产业培育及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提升县城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对农村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以新民、法库、康平、近海的4个省级开发区为核心载体,推行“两剥离、两加强”体制机制改革,盘活低效闲置用地。辽中区培育商用车及零部件产业、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新民市培育造纸包印产业、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法库县培育陶瓷建材产业、通用航空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康平县培育塑料纺织及新材料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围绕九大主导产业及循环经济、商贸物流、汽车零部件、电商等四大优势特色产业,提升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主导产业清晰、配套体系完备、上下游聚合的发展格局。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拉长饲料、肉禽、乳品、稻米等农业产业链条,培育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新动能,实现产业集群式发展。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并强力推进。

完善集聚区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集聚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向园区集中。开展企业的孵化,梯次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小微企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园区的检验检测、生产物流、财务结算、法律服务等功能,助力生产企业的降本增效。

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经济和路衍经济建设。将服务区与区位环境、周边产业等充分融合,打通服务区与周边道路的连接障碍,吸引旅游、商业、物流、饮食、休闲、展示等涉农服务行业加入,打造融合生态环境、旅游休闲、绿色农业、物流仓储、商贸服务、品牌展示及地方特色型等多功能、多类别特色服务区。鼓励线外服务区建设,强调服务区选址临近地方道路、特色村庄、产业基地、旅游目的地等,打造高速公路与乡村振兴高度融合的服务区。鼓励服务区与收费站结合,打造县级交通物流集散中心和乡镇交通物流集散站,提供专业的“物流+”仓储式服务。结合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等因地制宜打造“开放型”服务区,发展和壮大路衍经济,最大限度激活沿线优质路产资源的开发整合利用。打造试点、示范工程,分类推进服务区提升改造,率先启动一批调研充分、条件成熟的服务区。

第二节  加快中心镇建设

完善中心镇发展和空间规划。坚持以规划统领中心镇建设发展,统筹考虑全市乡镇发展现状、产业基础、区位条件、环境容量等因素,进一步明晰以工业、农业、文化旅游特色、产业融合、生态涵养等为主导的乡镇发展方向,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推进。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涉农地区围绕中心镇发展定位,把握关键环节,坚持城乡统筹,推动中心镇发展规划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规划紧密衔接。坚持产城融合,明确主导产业,严格实行分块规划管控、清单管理,依据小城市规划建设标准,编制中心镇控详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土地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坚持功能复合,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改善,加快完善教育、医疗、交通设施等功能布局,促进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积极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根据资源环境和区位特点,积极培育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大镇、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一区多园”方式,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建设小而美的产业园区,积极培育中心镇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呵护现有企业,做强龙头企业,吸引外来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按照产业化发展总体思路,完善中心镇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体系,稳定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大力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冰雪经济等,鼓励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健康养老等新业态。

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心镇与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连接工程建设,推动中心镇向主城区和县城融合,建立中心镇组团节点快速交通系统;完善中心镇农村道路交通体系,发挥中心镇对周边区域的整体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开通与沈阳主城、所在地区县城的公交线路,推动交通联结成网,加强通达中心镇的多种方式联运;按照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公用事业,加快推进道路、绿化,集中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电力、通讯、信息、防灾,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并启动5G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镇村区域共建共享,推进中心镇与市、区县(市)基础设施对接联网,并向农村延伸辐射,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枢纽,实现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加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优化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格局,全面完善中心镇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合文化、社区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巩固提升小学、初中标准化建设成果,建设文化、科普、体育等文化体育设施;加强医疗机构建设,改善配套设备设施条件,逐步完善中心镇综合性养老院等公共服务保障设施。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市级农技、科技、信息等单位在中心镇设立服务站点,区县(市)级相关单位服务向中心镇延伸;加强对中心镇学校的帮扶力度,健全医务人员向中心镇交流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心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构建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中心镇建设管理创新。向中心镇扩权赋权,促进资源要素向中心镇集聚。切实推进简政放权,赋予中心镇更多的区县(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各区县(市)理顺财力分配关系,财力向中心镇建设倾斜;探索建立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机制,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探索调整行政区划,对发展势头强劲但区域面积和人口规模较小、发展空间受限的重点镇适当扩大规模,对辽中区四方台、长滩等与铁西区发展融合的区域,融入铁西区的产业和空间布局;探索建立中心镇建设“开发平台+管委会”管理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中心镇建设。

第三节  发展壮大专业村

科学做好专业村发展顶层设计。坚持分类推进,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适合发展什么产业就发展什么产业,不断把“特”的优势做足。坚持梯次推进,按照培育一批、创建一批、升级一批的发展思路,分类分级、精准施策,对具备产业基础、具有发展意愿的重点培育,对被认定为市级专业村的提档升级。坚持统筹推进,统筹专业村与电商村、美丽村、幸福村一体规划,统筹专业村与开发区、中心镇一体发展,统筹专业村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一体推进。推进“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建设,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成效。

打造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专业村特色产业链。强化“三链”做到延长产业链、拓展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三新”做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新发展,构建“三个体系”做到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实现新提升,走出一条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道路。以大农业发展理念做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发展的立体乡村特色产业。把营养健康和绿色发展作为农产品加工的发展方向,与原料生产、仓储物流、市场消费等上下游产业有机衔接。以“互联网+”重构供应链,深入实施农村电商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大力发展新零售业态,培育有实力的电商经营主体。以业态丰富提升价值链,在农工之间找连接点,在农旅之间找落脚点,在农商之间找热卖点,推动乡村从“卖产品”向更多“卖生态”“卖风景”“卖文化”转变。

培育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乡村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讲好品牌故事,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溢价能力,以品牌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采取“企业主导+协会推进+政府助力”等方式,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化运作,推进大米、苹果、葡萄、地瓜等优质特色农副产品企业的品牌建设。传承乡村文化根脉,挖掘一批以手工制作为主、技艺精湛、工艺独特的能工巧匠,创响一批珍稀牌、工艺牌、文化牌的乡土品牌。对专业村农产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推进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完善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乡村特色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合作社在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市场之间的重要载体作用,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培育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发展带头人,推动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因地制宜探索“三变改革”成果利用新机制,探索股份合作经营、土地作价入股以及强村+弱村、多村+企业的联合发展模式。坚持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把建设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现代农业的新引擎。通过社会化服务把政府、企业与农户连接起来,推动农业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转变。

第四节  推进县域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推动以高端装备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围绕汽车及后市场、高端装备、新材料、通用制造等4个细分产业链,重点推动龙头企业实施智能化转型升级,推进一批重点增资扩产项目开工建设,扶持一批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等技术改造项目,推动钛合金、碳纤维、轨道交通配套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带动县域“老字号”制造企业提档升级。培育壮大高附加值和轻量化零部件制造业规模。重点发展传统燃料商用车、专用车、零部件制造以及新能源整车、储能装置、供能装置、零部件、试验装置制造产业。大力培育汽车小镇、汽车赛事、汽车学院、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后市场,发展壮大汽车服务产业集群。以智能化、自动化的成套装备作为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主攻方向,重点推动通用航空制造、轨道交通、医疗器械、康复护理器械、智能设备制造、航空装备、电力设备、精密超精密加工等产业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坚持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调结构、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支撑,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加快推进辽中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构建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产业基地和东北亚国际物流集散中心以及跨境电商基地。加快推动通航低空游览、研学旅游、自然康养服务、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旅游等新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培育制造业维修服务,围绕沈阳市主导产业,培育设备全生命周期系统服务、工程设计服务、节能服务、检维修服务等。

积极培育在县域大有可为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提升“新字号”产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激发增长新动力,加快形成产业新的增长点。重点培育壮大循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链,积极引进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产业项目,支持企业做大规模、做强产业,逐步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环保服务等产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加快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应用。培育一批废钢铁加工利用一体化龙头企业,促进节能环保行业向环保技术、工程、装备全方位发展。

第五节  推进城区与县域地区对口帮扶

实施规划对接行动。结合各地区已经形成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立足帮扶双方功能定位,对接发展愿景、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共同研究互利共赢发展战略,并纳入帮扶双方“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4+1”规划领导协同推进机制。结合各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布局及发展实际,科学核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空间容量,明确各类用地布局,共同探索跨区域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机制,盘活有限空间资源,共同构建产业集聚的空间布局体系。结合各地区“十四五”产业专项规划编制,梳理帮扶双方主导产业关联性,共谋发展途径,推进融合发展,共同打造县域地区1-2个主导产业,创建一批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集聚区品牌。协同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园区合作共建,统筹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帮扶共建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对口园区、一区多园共谋共建发展模式及“亩均效益”和链条贡献度等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开展绿色园区和国家级园区创建。

实施产业对接行动。结合对口地区、开发区(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基础,梳理上下游产业链,共同编制产业链全景图、产业生态圈路径图,加强产业的深度对接和联合创新,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西部先进制造核心基地及配套产业区、创建北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围绕全市重大项目,聚焦对口地区主导产业,协同开展项目谋划,重点推进一批具有牵动力和影响力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对标国际、国内主导产业龙头企业,联合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聚焦县域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及“卡脖子”关键技术,进一步强化产业协作配套能力,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提升产业集聚区域品牌影响力。以开发区(园区)招商为重点,建立对口联合招商、专业招商的工作推进机制,重点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独角兽”“瞪羚”等企业。依托县域资源禀赋,结合沈阳都市圈建设,协同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拓展大型商超市场,打通农产品进入本地商超“最后一公里”,拓宽县域主要品牌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县域企业产品本地市场占有率。

实施人才对接行动。探索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构建城乡开放共享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协作,构建科创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共享模式,帮扶县域开辟人才“试验田”,促进高层次科创人才在对口帮扶区域间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探索“环境留人”机制。帮扶县域地区创新引人、留人政策,优化技能人才、高级蓝领工人发展环境,打造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生态,加强全方位多领域职业培训,提高经济社会福利待遇,将县域打造成为沈阳技能人才和蓝领工人集聚中心,形成以才引商、以才聚企的虹吸效应。探索“双休人才”流动机制。推动对口地区政企互派“双挂”干部,探索“双休人才”流动支持政策,促进城区管理型、专业型、技术型人才利用“双休”假日时间帮扶县域地区解决发展难题。

第七章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城乡一体化理念,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庭院、美丽村屯和美丽田园,将沈阳市农村建设成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幸福家园。

第一节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统筹各级规划编制。坚持县域一盘棋,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利用县域城镇和村庄分类布局成果,立足现有基础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先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重点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递次推进整洁村、美丽村、幸福村建设,融合建筑布置、村庄环境整治、景观风貌特色控制指引、基础设施配置布局、公共空间节点设计等开展村庄设计与建设。到2025年,村庄规划设计体系持续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全覆盖,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90%以上。

明确乡村振兴村庄“第一方阵”。选取100个周边村庄作为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第一方阵”村庄,打造东北地区具有沈阳地域特色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样板村庄。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构建“第一方阵”村庄“1+7+N”规划建设体系。即打造1个村庄总体规划,打造村庄空间、用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风貌整治、民居改造等7个生产生活生态专项规划。

优化城乡用地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安排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强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和项目用地。保障乡镇公共、公益设施及文旅设施和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需求。科学谋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有序管控村民自建住房建设,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

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明确各地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重点扶持沈北新区石佛寺村、新民市辽滨塔村、法库县叶茂台村3个历史文化名村,法库县公主陵村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以及“十四五”期间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

第二节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深入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通与沈阳主城的公交线路,推动交通联结成网。鼓励发展村镇公交,提升行政村和自然村通客车比率。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自然村(组)内到户道路硬化。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健全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建管护运”责任体系,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建设货运通道网络,加快形成“快速通道联接城市、联络通道联接城镇、衔接通道联接行政村”的通道体系。到2025年,全部行政村通客车或公交,行政村内的村组道路全面实现硬化。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村庄集中供水,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有条件的农村实现与城市供水管网的联通,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推进建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开展常态化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建设乡村清洁能源设施网络体系。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提升电网建设标准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智能化工程建设。推进燃气管网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推动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全面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到2025年,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水平在同一县域内城乡大体一致,形成五级应急广播体系。

完善乡村便民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商贸流通设施和商业网点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商业网点、科技服务点、快递投放点合理布局及覆盖率提高。集中打造一批布局相对集中,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现代商贸服务中心。完善县城和中心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家电更新行动,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与扶持力度,建立已建设施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城市公交服务网络向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延伸,提升乡村旅游公交通达率。建设旅游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完善消防、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紧急救援电话等设施。

提升农村房屋品质。加快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标准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开展绿色安全农房建设。加强农村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对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到2025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做到应改尽改,形成完善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全市农村房屋建造品质显著提升,建筑特色与村庄风貌初步显现。

第三节  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普惠性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中心镇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市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建设,鼓励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创建、共同发展,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鼓励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加强对农村校长、教师的培训,提升农村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学校学生健康管理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对完成“六统一”建设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切实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改善乡村医生年龄学历结构,提升乡村医生执业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鼓励大医院医生和退休医生开展多点执业、到乡村执业。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乡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推进乡村地区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和转诊能力,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到2025年,乡镇平均每万人口配备全科医生4人。

提升乡村养老服务能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扩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日托、上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乡镇中心敬老院条件,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将其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推进医养融合。到2025年,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养老机构,所有涉农区(县)建设1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

第四节  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小厕所连着大民生,关系大文明。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好一个。按照整顿、完善、巩固、提高的思路,全面完成农村已建厕改项目整改。完善农村改厕技术标准,研发户用厕所防冻、防臭、节水等适用技术,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大厕所改造投入标准,鼓励村组聚集的行政村统筹开展改厕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生活粪污村级层面集中统一处理。过好质量技术关和群众民意关两关;分清户内和户外两段,户内的厕所、厕具等以农民自建为主,户外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以政府为主建设;把住两端,前端做好标准制定、规划设计等,后端配套好粪污处理设施。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厕所新建、改造和内部厕所开放,实现城镇公厕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治理。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完善乡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梯次推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和重点旅游区周边村庄开展建设。对具备条件乡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庄延伸覆盖,最大限度覆盖周边村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完善长效机制。探索适用本地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基本消除面积较大黑臭水体。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及长效管控机制。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按需配置电动垃圾收集车、垃圾收集房、垃圾压缩中转站和转运车。推进远郊区、县(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提升渗沥液处理能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和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建立农村保洁队伍和保洁员管理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无积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回收利用试点。鼓励村民自治,提高村民参与和监督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

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持续开展村庄公共空间环境整治,结合村庄特色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村口、村碑标识和村庄景观路、文化墙建设,依托辽代遗迹和满锡文化、辽河风情和辉山风光,着力打造具有盛京韵味、关东风情的乡村特色景观。提升村庄照明设施数量,实现村内主干道路和公共活动场所照明设施基本覆盖。开展古树名木外业调查、登记造册、挂牌和系统录入,做好古树名木复壮及病虫害防治。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科学分离。到2025年,村内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可绿化公共隙地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第五节  全力推进乡村“三美”建设

积极打造美丽庭院。推进庭院序化、洁化,保持院内整洁有序。绿化、美化庭院环境,打造特色乡村庭院景观。引导农户打造整洁干净居室,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弘扬家庭美德,引导农村群众建设好家庭、传播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建立网格化庭院管理体系,落实管理人员,推进庭院管理有序,实现庭院常态化清洁。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选准庭院经济发展方向,宜种则种、宜加则加、宜游则游。到2023年,打造3000个美丽庭院,到2025年,打造美丽庭院达5000个,创建500条美丽庭院示范街、5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

加快建设美丽村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立足村庄实际,规范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提升美丽村屯功能品质。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全覆盖,巩固村内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提升村屯电网供电能力、电能质量及供电可靠性。提升美丽村屯服务品质。推进“全市通办”向村屯延伸,实现高频事项“掌上办”。提升村屯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完善互助养老服务。在村屯按需建设文体活动场所、配置文体设施,满足农村群众自娱性文化活动需求。扩大村屯网上代购、农副产品网销、快递代收代发等服务普及面,实现“快递进村”达100%。提升美丽村屯文化品质。发掘、保护和发展历史文化村庄。治理农村陈规陋习,形成融洽和谐的邻里关系。深入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依法管理和科学引导农村地区信教群众。提升美丽村屯生态品质。集中处理农作物残留物,统一回收处置农药和化肥包装、农膜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有效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实施以室内水冲式为主的农村户厕改造,探索建立改厕后续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按需推进村屯公厕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村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持续推进村庄序化洁化,做好清理垃圾、清理违建、清理标牌三“清”。开展村内主次路种植和补植,强化村屯绿化设计。到2023年,全市建成1100个以上美丽村屯,美丽村屯达到规划保留村总数的90%,到2025年,美丽村数量达到1200个以上。

大力发展美丽田园。依托辽河流域重点乡镇、中心镇及其他示范镇构建美丽田园先行示范体系,积极挖掘棋盘山、七星山、珍珠湖、秀水河等景观周边村庄风景、文化,优化美丽田园总体建设布局,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统筹推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资源共享和设施共建。全面提高4G网络普及应用水平,推进农村5G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量升级乡镇公厕。不断完善乡镇教育体系,巩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改造成果,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养老服务能力,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文明乡镇创建,促进文明镇创建提质扩量。持续建设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综合治理黑土区侵蚀沟道。加强康平等地农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实施村屯河道清淤疏浚,全面落实“河长制”,提升水环境质量。提高农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3年,建成100处美丽田园,美丽田园内行政村全部建成美丽村屯,到2025年,建成120处美丽田园。

第八章  切实抓好数字乡村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加快数字乡村发展,充分发挥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在新时期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积极推动沈阳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数字化、智慧化转型。

第一节  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围绕农业、医疗健康、融媒体、文旅、教育及物联网等垂直行业应用需求,加快推进农村5G网络部署。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提速降费,切实提高涉农地区网络接入能力和互联网普及率。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到2025年,涉农地区基本实现5G网络按需覆盖,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超过80%。

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农村物联网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农村智能电网升级改造,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建设。提高智慧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县乡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完善以邮政为首的寄递物流体系,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加快农资交易中心、农产品集配中心和批发市场数字化改造。

第二节  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有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全面深度融合应用,打造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建设智慧农(牧)场,推广精准化农(牧)业作业。规范农业产业大数据标准体系,全面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农业生产、销售各环节的广泛应用,提供高质量产业数据和预警服务,有效服务指导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重点对脱贫地区持续做好帮扶,切实运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规范有序发展乡村共享经济。

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农业自然资源大数据库,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数据建设耕地基本信息数据库。开展渔业水域空间分布调查,形成渔业水域资源大数据。健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逐步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生产经营信息动态监测。建设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库,提供高质量产业数据和预警服务,有效服务指导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加快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加快发展数字农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数字植保防御体系,实现重大病虫害智能化识别和数字化防控。建设数字田园,发展智能“车间农业”,推进种植业生产经营智能管理。加快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加强动物疫病疫情的精准诊断、预警、防控。推进畜牧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数字奶业云平台。加快种业大数据的研发与深度应用,建设智能服务平台。加快数字技术在制种基地、种畜禽场区、水产苗种场区、交易市场监管中的应用,提升种业智慧化监管水平。推动加工企业应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信息技术,开展大数据营销。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模式。

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农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基于大数据技术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支持技术体系,推进管理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提高宏观管理的科学性。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优化提升农村社区网上服务。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农业专家在线为农民解决生产难题。建设农民创业创新中心,开展农产品、农村工艺品、乡村旅游、民宿餐饮等在线展示和交易撮合,实时采集发布和精准推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重点对脱贫地区持续做好农业大数据服务帮扶,切实运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第三节  深化信息惠民服务

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村级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营能力,在村委会、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村商超及服务代办点等地普及信息服务站,打通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农业技术专家在线为农民解决生产难题。

深入推动乡村教育信息化。加速推进乡镇学校智慧校园建设,优化信息化项目治理,建设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能力,升级教育城域网,建设完成覆盖沈阳市所有城乡学校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育数据与学校管理、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与教育治理水平。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数字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逐步扩大优质资源在乡村中小学覆盖面,积极开展线上教育同步课堂,实现全市教育一体化。到2025年,完成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4个地区教育城域网更新改造,完成30所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建设。

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村卫生室工作站、县级区域分级诊疗管理系统、平台业务监管与综合管理等系统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体系,实现城乡卫生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共享,有效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覆盖,基本形成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市级优质医疗机构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开展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到2025年,完成市、区、县(市)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市80%的村民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并能够享受远程医疗服务。

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加强乡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发展“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运用新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利用互联网在乡村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全面推进数字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大力推动乡镇数字文化站。构建数字化移动舞台,推进乡村融媒体电子阅览室建设。加强乡村网络文化正向引导。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通过网络开展国家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渗透活动。加强网络巡查监督,遏制封建迷信、攀比低俗等消极文化的网络传播。实施“美丽乡村推荐官”工程,推动网络公益工程、“网络中国节”系列活动向乡村覆盖。到2025年,构建完成“美丽乡村推荐官”网络传播矩阵,乡镇文化站数字化终端普及率90%以上,数字文化馆乡镇分馆完成率90%。

加快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通过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等方式,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的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服务门槛,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完善农村保险体系,提高数字普惠金融覆盖面。依法打击互联网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  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

推进数字化乡村综合治理。推进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村务、服务、财务、事务、农技等方面提供数字化应用服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服务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快畜禽养殖业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和自然保护地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数字化监测。大力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推动乡村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数字乡村治理+智慧安防村(屯)”试点。实现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推进市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向区县延伸,加强对涉农行权事项的有效监督。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通过网络传播渠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扶贫社保、筹资筹劳、公益事业等村级事务。

推动“互联网+党建”。加强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应用,推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和党务、村务、财务的网上公开,逐步实现对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全覆盖。到2025年,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对全市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起到显著推动作用。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梳理整合涉农政务服务事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涉农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沈阳市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涉农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移动端办理。全面推广乡村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全面落实乡村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全部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帮办代办服务行政村100%覆盖。

第五节  分类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建设辽中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区。按照“一核四镇、辐射全域”的总体布局,在辽中区全面推进综合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改造)、电商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物流集散中心、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数字分中心、生态宜居新城等项目,全面推进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数字化建设。到2025年,辽中区数字化种养基地、数字化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完成。

分类推进试点建设。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等开展试点示范应用。支持新民市争创“互联网+高质量农产品”示范县。推进农业物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率先在浑南区王滨街道魏家沟村、中华寺村、东沟社区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支持沈北新区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与品牌提升信息化平台试点和农业资源“一张图”试点建设工作。全面总结、有序推广试点地区建设经验,有效推动全市农村电商、数字乡村、数字农业转型发展。

第九章  扎实开展乡风文明建设

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乡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乡村传统文化,做强特色文化内核,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深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渠道、立体化宣传引导,全方位、融入式培育践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农民日常各方面。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深化乡村道德规范建设。传承弘扬传统美德,在乡村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和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和返乡创业人员等新乡贤作用,凝聚道德力量、传播主流价值。开展诚信教育,培育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乡风民风,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强大舆论氛围,倡导信用村镇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

巩固乡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好、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等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建设好、利用好道德讲堂、文化大院、巾帼学堂和妇女之家等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深化城乡共建、文明集市和文化广场等活动成果,广泛开展文化文艺、助学支教、医疗健身、法律服务、科学普及、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等乡村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等活动,推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依托乡风文明评议和文明村镇创建,开展农民群众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生态殡葬文化,全面推行生态葬法。

第二节  弘扬乡村传统文化

加强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利用。深入挖掘不同历史时期农业文明的文化遗存,整合满族、蒙古族、锡伯族、朝鲜族等民族的传统农业文化资源。依托“康平卧龙湖冬捕文化祭礼习俗”“白清寨泥塑民间技艺”“焦家玉米面传统制曲酿酒工艺”“锡伯族弓箭传统制作技艺”“肖彤葫芦刻绘技艺”等涉农非遗项目,推进文旅村居融合,引领乡土文化发展。

实施乡村“文化+”。办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重要节庆活动,搭建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线上线下平台。充分利用沈阳知名体育赛事品牌和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等在沈艺体高校的文体资源,开展文体特色村建设,打造乡村特色文创品牌,开发乡村特色文创产品。支持新民文化博览园、沈南第一个党支部、东北航空历史纪念馆、杨城寨村、谢荣策革命烈士陵园等乡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乡村红色之旅教育活动。在乡村推广党史文化,鼓励农村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培育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沈北新区锡伯族文化活动、苏家屯区文化广场活动、辽中区近海文化节、法库县东湖文化节、康平县卧龙湖冬捕文化节等乡村文化活动,形成一区(县)一节的群众文化活动新局面。打造公共文化阵地服务品牌,探索实施沈阳“戏曲进乡村”“百万农民走进博物馆”系列活动,支持流动“博物馆”进乡村,引导和带动农民感知沈阳厚重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文化内涵。到2025年,完成农村“10里文化圈”工程。

第三节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健全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沈阳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统筹使用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四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改造提升村文化广场和村文化活动室。到2025年,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覆盖率提升到98%以上。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在有条件的城乡基层设立图书馆和文化馆分馆,开展流动服务。大力发展自助借阅、电子阅览、无线AP等数字文化服务终端设备和传输技术,普及数字文化推送服务。支持重点商圈、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场馆延长开放时间,配置流动文化服务交通工具、器材,畅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支持农民举办广场舞、大合唱、大秧歌等集中展演活动,为农村文艺人才和爱好者提供更多展示展演平台。加强农村文化宣传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培训,提升农村文化宣传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教师、文艺积极分子的文化引领作用。有条件的村尝试遴选村文化干事。

第十章  持续增强乡村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坚持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和智治“四治”水平,建立“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新型治理共同体,全面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持续增强乡村的治理效能。

第一节  坚持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坚持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功能,推动形成“行政村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党组织体系新格局。不断完善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

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大抓乡促村力度,全面压实乡镇党委抓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着力打造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典型,坚持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优化农村基层带头人队伍。聚焦政治过硬、经受扎实历练、“七种能力”强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特别是中心镇党委书记。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乡两级党委双重管理制度,注重选优配强、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激励保障,推动在乡村振兴主战场发挥“头雁”作用。坚持常态化帮扶农村发展的机制,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在优秀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严格把好入口关,不断优化农村党员结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通过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引导农村党员增强服务意识、先锋意识,在发展致富产业、服务农民群众、助推乡村振兴方面积极作为。

第二节  全面提升乡村“四治”水平

发挥村民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加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建设,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坚持民主议事决策,严格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四议一审两公开”等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强化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建立街道、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加强村民自治网格化服务和管理。

提升基层法治水平。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新闻媒体宣传、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开展和谐乡村建设,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动公检法司机关调解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组建农村基层调解组织,打造素质过硬的调解员队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延伸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层级。到2025年,普法培训率达到100%。

弘扬传承农村德治之风。开展德治教育,建立村级村民夜校(道德讲堂),开展爱党爱国爱村、家庭家教家风等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评选“身边好人”等道德模范和乡贤典型,制定完善激励机制,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升农村智治水平。聚焦数据归集共享,探索乡村治理数字化,梳理乡村治理业务及流程,归集各类数据,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基础上,可对共享数据精准分析、精细管理。着眼辅助管理决策,探索乡村治理智能化,通过开展“最多跑一次”向乡村社区延伸,建立问题分类处理跟踪反馈机制等,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同时利用智能化预警监测等,提高处置管理效率和应急救灾能力。加快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村里办。健全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图层,制定统一的数据资源生产、建库、质检、归档、更新、共享管理规范。加强卫片执法,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

第三节  建立“两邻”新型治理共同体

发挥农民建设新型治理共同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邻为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贯彻于村民邻里之间,内化于情感,营造充满温情的邻里氛围。“以邻为伴”在村民之间形成密切的互动关系,激活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将分散的个体汇聚成农村建设的合力,形成睦邻爱邻、守望相助的乡村新型治理共同体。

强化惠民利民保障力度。坚持以人为本,把乡村“管治型”治理方式转变为“服务型”治理方式。做到放管结合,不断拓展乡村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精准定位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形式,有效推行服务下沉,将更多资源下沉到农村,缩小政府的服务半径,促进公共服务延伸到乡村“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最大程度方便农民群众。

着力畅通邻里交流渠道。将议事协商作为凝聚村民共识的重要手段,把单一的司法解决路径转变为灵活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守望相助的乡村邻里环境。完善议事协商机制,积极创新民主协商方式方法,加快建设基层治理服务管理平台,依托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灵活设置邻里议事厅,打造邻里交流沟通的空间。开展“听邻说事、请邻议事、帮邻办事、让邻知事、由邻评事”等活动,找准农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乡村公共利益和各方利益最大化。完善心理疏导、纠纷调处制度,培育乡村人民调解员,就地、就近化解乡村邻里矛盾,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第四节  全面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农村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巩固充实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创新完善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一站式解决机制。建立平安乡村综合防控体系,协调县区内相关部门,建立含“巡防、排查、监督”的平安乡村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防控工作,通过联防联控等手段弥补派出所警力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联防员的工作直接性和积极性。

实现平安乡村“六个到位”。在村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教育和普法教育宣传栏和宣传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普法教育培训,实现宣传到位。根据农村治安复杂状况划定警务区、设立警务室,延伸服务链条,警务人员定期到村开展警务服务工作,实现警务到位。成立村调解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村内矛盾,公正调解化解矛盾,实现调解到位。充分整合派出所、联防员等资源,建立专兼职结合、干群结合、人民群众协作的治安防范队伍,做到防范到位。摸清乡村社区内的人员情况,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监管和登记,实现管理到位。到2025年,沈阳市全域乡村建设成为“平安幸福,守望相助,安居乐业”的美丽平安乡村。

第十一章  深入推动乡村人才引育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创新乡村人才引育机制,优化乡村人才扶持体系,加强乡村人才培育,激励各类人才在乡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第一节  创新人才引育机制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本土人才培育,探索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尝试“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大学生服务乡村计划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训工程,加快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高素质农民、电商“新农人”、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人才引进机制。开展与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引导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大力推行柔性引才方式,支持专家学者通过兼职挂职、入股合作等形式“上山下乡”提供智力服务。加大大学生招引力度,完成大学生服务乡村计划,通过定向培养、专场招聘、职业指导、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认定。服务乡村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探索纳入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

实施人才激励机制。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探索农业科技人员离岗到乡村、涉农企业创业或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建立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引导鼓励城市人才到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攻关、挂职锻炼。支持选拔一批乡村产业、乡村治理人才到城市交流,形成人才城乡环流态势。

第二节  优化人才扶持体系

突出项目政策扶持。遴选“优秀乡村振兴人才”。支持对县域地区引进人才进行认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在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注重向为乡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支持在县区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强化创业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对发展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产业并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人才和优秀乡村创客,优先保障农业用地。

加强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为各级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英才”选树活动,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创新人才选拔,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第三节  加强乡村人才培育

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不断改善农村创业创新生态,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快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组建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加强对乡村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效果,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

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下乡服务,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加强乡村规划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

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加快培养乡村科技人才。培养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发现人才、培育人才、凝聚人才。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化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鼓励地方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发放补贴,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活动。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

第十二章  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坚定不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活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尤其要持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持续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提升农民土地权益价值。在有条件的地方提倡互换并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整村推进模式。采取托管、入股、合作等方式推进规模化经营,推进土地的现代化耕作。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浑南区王滨街道等3个省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试点,深化于洪区、沈北新区2个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梳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改革试点经验,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模式,并适时在全市推开。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路径,探索农户宅基地有序流转、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鼓励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开展乡村产业项目。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做好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准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查和数据库建立,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根据工作需要,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

统筹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实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赋予中心镇、重点镇更多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深化县乡财政改革。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减轻乡镇负担,加大力度减轻乡村干部形式主义的负担。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完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社有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及其供水计量设施,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运行维护监管,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倡导建立农业节水回购制度。鼓励企业与灌区开展节水水权交易。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引导和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发展家庭林场,提高林场规模化经营水平。

第二节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充分利用农村改革成果。大力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通过独资、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展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项目。鼓励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采取租用闲置庭院等形式发展庭院经济,多渠道获得村集体经济收入。因地制宜探索“三变改革”成果利用新机制,探索股份合作经营、土地作价入股以及强村+弱村、多村+企业的联合发展模式,促进集体经济加快成长。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探索建立能够吸引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的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提升辽宁·沈阳农村产权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符合标准的各类集体资源资产发包、出租、出售等项目进场交易。到2025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以飞地经济模式扶持村集体经济。整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利用飞地经济理念,由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地区提供土地指标、资金投资以及劳动力等资源,发达地区提供平台、管理以及人才培训,同时解决发达地区用地指标欠缺的问题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加强村集体经济资产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准确掌握各种资产,特别是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按规定实施监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执法,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节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着重保护农村劳动所得,增加农村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乡村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充分体现乡村振兴中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土地、农业科技成果等交易平台,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研究制定土地、农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鼓励涉农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规范交易行为,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第四节  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健全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合作社,鼓励合作社创新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产业业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聚合发展。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明确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通过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形式。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进经营主体合作化改造,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发展产业联盟,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集群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搭建工商资本与乡村建设畅通通道。

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农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依托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在病虫害防控、农业灾害应急处置、农业公共信息采集和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鼓励粮食、供销、邮政、农机等部门,向农村延伸农资供销、农机作业、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职能,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支持经营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以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为核心,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提供全程式、一站式综合服务和技术支持,促进服务专业化、精准化、规模化。

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处理好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扶持小农户生产的关系,不断改善小农户生产条件,提高个体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巩固种养殖业保险,发展农房、农机具、渔业、设施农业保险,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覆盖面。大力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运用农超、农社等产销对接模式,引领小农户对接市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更多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模式。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分级备案、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

第五节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加强金融支农服务。构建以金融信贷支农模式创新为中心,以政府支农资金安全保障为重点,以多种资金渠道和金融手段相结合为补充的新型金融支农体系。成立金融助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小组,深化农村金融创新,探索建立完善农业补贴、涉农贷款、担保、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的联动机制。推动监管部门优化完善银行业市场体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空白乡镇布局设立标准化固定营业网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有条件的村镇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稳妥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和高效化,鼓励证券、保险、担保、基金、期货、租赁、信托等金融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

引导社会资本下乡。开辟农业农村投融资新渠道,提升投资效率。探索农业领域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配套公共服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继续设立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多元化市场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扩大“三农”领域资金投放。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以及“三资”平台项目,开展浑南、辽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市级试点。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覆盖面,鼓励基层创新信用互助模式。组织农商行及农业银行研发适合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产品和相应服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完善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助激励机制。发挥沈阳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作用,为涉农企业提供线上融资解决方案,帮助缺少抵押担保的涉农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无缝对接。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发展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及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险种。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探索设立涉农互助型保险组织。

第六节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推动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打通城乡要素之间自由流动的通道,激活城乡各类要素潜能。破除阻碍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配置城乡公共服务资源,落实城乡统一就业政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畅通人口双向流动通道。建立城乡统一、主体平等、产权明晰、合理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切实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基层营商环境,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有条件、有意愿、有城镇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优先落户。有效衔接户籍管理和居住证服务管理。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民户口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公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

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动教师资源向乡村倾斜,通过稳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制度。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支援、专科帮扶和远程医疗机制。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和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建立文化结对帮扶机制,推动文化工作者和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先保后征。按国家和省政策,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建立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施救,充分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县域为整体,统筹布局城乡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加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划、建设和联网应用。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对乡村道路、水利和公交等公益性强的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引导农民投入;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对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管护和运行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

第十三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地区从集中力量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要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力量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低保兜底、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对有实际困难的脱贫人口适度倾斜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政策;着力优化强化产业帮扶、就业务工等政策;落实定点帮扶、驻村帮扶、消费帮扶、社会参与等政策,优化调整结对帮扶关系,建立市内对口帮扶机制;强化财政保障政策至少维持3年。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人群进行动态监测。以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建立“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有效提高动态监测信息化水平。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监测户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义务教育有保障,继续落实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控辍保学政策,压实县(市、区)控辍主体责任,加强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利用学籍系统强化对控辍工作的动态监测。基本医疗有保障,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实施健康帮扶动态监测预警,县(市、区)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确保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动态达标。住房安全有保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组织县(市、区)开展脱贫人口饮水安全普查,利用省以上维修养护资金和市级奖补资金,巩固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对发现的饮水问题及时维修、实现动态清零。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做好扶贫资产所有权确权工作。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有效防止扶贫资产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要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农户或经营主体自主管理和运营。各类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体帮扶、项目运行管护等。

第二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与帮扶机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发挥民政、教育、人社、房产、医保、卫健、乡村振兴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作用,到2022年实现“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人群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预警,主动施救。落实渐退保障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到2025年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持续提高,城乡保障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重点人群参加大病保险进行倾斜支付。对不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延续实施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并逐步调整和完善。到2025年,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明确三重保障制度功能定位,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

完善养老保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符合政策条件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点人群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重点人群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关爱特殊群体。全面启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每个涉农县(市、区)建成或改建1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第三节  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

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县、重点村建设。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康平县和60个脱贫村集中支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坚持并优化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和省内对口帮扶机制,市、县两级单位继续参与定点帮扶,定期对定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驻沈部队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大力组织开展“百企联百村”行动。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保持现有对口支援体系不变,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塔城市、西藏那曲市安多县工作,支持受援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四节  巩固脱贫攻坚政策基础

巩固好财政投入政策。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吸引金融和社会力量投入农业农村和县域经济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继续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巩固好金融服务政策。鼓励全市14家地方法人银行增强工作主动性,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当地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的保险产品。

巩固好土地支持政策。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严格建设项目占补平衡信息审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过渡期内,市级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地,超出部分年底由省级统筹安排。

巩固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提高生活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推进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适当放宽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公务员招录条件,设定招录职位。对沈阳市优秀乡村振兴人才,每人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补贴。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市场、社会、农民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实施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科学配置资源,鼓励创新创造,激发市场活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深入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抓手,建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进一步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县委书记要将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形成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完善乡村振兴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强化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年度报告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确定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对口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统筹政策支持,集聚资源要素,强化工作协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凝聚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分解机制,明晰工作任务,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

第二节  保障资金投入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按国家要求用好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提高农业投入比例。建立农业担保体系,切实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四地政府投资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强化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落实好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各级政府预算。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加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农商行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第三节  完善用地政策

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用地规模上限。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可申请使用。大力盘活低效闲置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发展。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推进乡村建设审批改革,研究制定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旅游项目常态化审批流程。

第四节  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调研的讲话精神,以营商环境建设倒逼改革开放,引导营商环境优化向后台改革延伸,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意识,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涉农类政务服务效率,构建完善的涉农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打通部门间信息数据传输节点,提高网络办事覆盖率。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简化高频政务服务流程,压缩政务服务时间,实行审批行为标准化。加强涉农企业、个人信用监管模式数字化、网络化运用。帮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助涉农企业和经营主体降低经营性成本。

第五节  强化监督考核

实行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因地制宜制定反映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和进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明确本规划各项约束性指标、各项工程及任务的责任主体及进度要求,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筑固生产安全基础,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重大安全事故,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对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相应规划职责的,或将部门职责转嫁给农村基层组织等行为,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应当约谈下级党委,本级党委应当约谈同级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应当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乐于奉献为民,按照规定表彰和奖励在农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