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1.1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和节约并重,将节能环保放在首位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制定明确的规划指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人居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区域一体高效供热。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我市供热现状,依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供热规划要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开创性,热源规划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明确定位我市未来供热发展方向是以建设大型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大型集中热源为主,以清洁能源供热为辅的总体思路。
各县(市)独立供热区域须制定完善本区域的供热规划,供热规划要与规划环评同步进行;全面实施“拆小并大”,新建、改扩建的燃煤热源厂要与供热规划相一致,新建集中热源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到2015年,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全部实现“一县一热源”目标,列入国家18个新城新市镇发展规划的乡镇,基本实现“一镇一热源”目标。
积极鼓励应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天然气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三产和民用采暖领域的应用。到2017年,将具备条件的我市非社会化供暖的三产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力争清洁能源供热率在2012年基础上提高10%。
1.2规划编制原则
以《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沈阳市城市热电发展总体规划》、《沈阳市环保规划》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精神,以提高供热质量、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区域管理”的方针,促进沈阳市供热事业的发展。
(1)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优先利用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扩建、改建现有热电厂、规划新建热电厂发展热电联产;优先利用工业余热,提高供热设施的利用率;为适应热负荷日益增加的需要,优先规划建设热电厂和大型热源厂,热电厂建成后,大型热源厂改为调峰热源。
(2)到2015年,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三产企业和公建项目,改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到2017年,将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成区内自行供热的工业企业,实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
(3)建设城市大型多环状供热管网,实现多热源联合运行,互相备用互相补充,提高供热系统的经济性和可靠性,提高热能利用率。
(4)大力推广热计量收费,对非节能建筑逐步改造为节能建筑,同时进行供热计量、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1.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3年-2020年。本次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规划期限。
近期2013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1.4规划范围
供热范围分市域和中心区二个层次。
市域:指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镇范围,均须以本规划中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多种能源规划等篇章为指导,具体细节各区、县(市)可另做本地区详细供热规划。
中心城区:主要指市内9区的建成区部分,规划中将对中心城区分区域进行详细规划论述。
2供热现状
2.1采暖热负荷现状
2.1.1沈阳市中心城区
截止到2012年年末,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供热面积24200×104m2。其中公建供热面积580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3.97%,住宅供热面积1840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76.03%。
热电联产(含调峰热源厂)供热面积659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7.3%;独立的热源厂、锅炉房供热面积1451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59.9%;其他能源供热面积310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12.8%。热电联产、锅炉房与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之比为27.3∶59.9∶12.8。
沈阳市现状的供热还是以燃煤热电厂、燃煤热源厂供热为主。独立的热源厂供热面积14510×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59.9%,其中40t/h以上的集中供热热源厂、锅炉房集中供热面积7024×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9%;20t/h~40t/h锅炉房供热面积1067×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4.4%;20t/h以下锅炉房供热面积6419×104m2,占总供热面积的26.5%。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主要是采用地源热泵供热,其次是燃气、电、太阳能等。作为可再生能源的污水源热泵项目,已经在沈阳市于洪新城运行。
从能源结构上看,沈阳市中心城区供热的燃料主要是煤炭,热电厂、热源厂、锅炉房等均以煤炭作为燃料,只有少量以天然气、石油、太阳能等作为燃料。由于沈阳市煤炭资源比较有限,大部分煤炭依靠外省、市运入,主要来源于辽宁省的铁法、抚顺、阜新,以及黑龙江、内蒙古、山西等地。
2.1.2一市三县
沈阳市一市三县总供热总面积1545×104m2,其中住宅1199×104m2,占一市三县供热总面积的77.6%,非住宅为346×104m2,占22.4%。7MW(10t/h)以上锅炉的供热率为76.2%,供热面积1177.4×104m2。
2.2蒸汽热负荷现状
2.2.1沈阳市中心城区
截止到2012年年末,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蒸汽锅炉吨位9642.79t/h,主要为工业企业生产用汽和三产行业用汽。其中和平、沈河、皇姑等核心区的蒸汽负荷均为三产行业用汽,工业蒸汽负荷主要分布在外围地区,并以西部地区居多。
其中沈阳市中心城区工业蒸汽负荷为1514t/h。
2.2.2一市三县
一市三县蒸汽供热锅炉总吨位4496.3t/h。其中新民市蒸汽供热锅炉吨位353.8t/h;辽中县蒸汽供热锅炉吨位233.1t/h;法库县以生产陶瓷为主,主要为生产窑炉,不在本次规划范围内;康平县蒸汽负荷主要是康平电厂的发电负荷,供热锅炉吨位3909.4t/h。
2.3热源现状
2.3.1热电厂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热电厂(站)9座,即沈海热电厂、国电沈阳热电厂、皇姑热电厂、新北热电厂、抗生素热电厂、金山热电厂、经济开发区热电厂、国电沈西热电厂、石蜡热电厂。9座热电厂除供应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汽外,还与调峰热源共同为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面积为6590×104m2。
2.3.2热源厂、锅炉房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热源厂、锅炉房953座(其中调峰热源2座),锅炉总台数1690台(其中调峰锅炉16台)。
独立的热源厂、锅炉房总供热面积14510×104m2。其中单台容量20t/h及以下锅炉房837座,供热面积6419×104m2;20t/h<单台容量≤40t/h锅炉房67座,供热面积1067×104m2;40t/h以上的集中供热独立的热源厂、锅炉房49座,供热面积7024×104m2。
沈阳市中心城区有3座热电厂厂区内建设有调峰热水锅炉,分别为国电沈阳热电厂4台116MW、皇姑热电厂2台116MW和新北热电厂1台90MW,共7台热水锅炉,锅炉总容量1090t/h;沈海热电厂现有2座调峰热源,共9台热水锅炉,锅炉总容量900t/h。
从锅炉房规模看,沈阳市中心城区分散小锅炉房比较多,20t/h及以下的分散小锅炉房有837座,从分布看,和平区、沈河区、于洪区数量较多。其中,和平区139座、沈河区122座、于洪区152座。
2.3.3清洁能源供热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3100×104m2,主要有地源热泵、燃气、燃油、电、太阳能等几种供热方式,其中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占比例最大,对于沈阳市城区环境的改善起到很好作用。
2.3.4一市三县
一市三县现状采暖燃煤热源为181座。其中新民市现状燃煤热源为11座;辽中县现状燃煤热源为55座;法库县现状燃煤热源为46座;康平县现状燃煤热源为69座,发电厂1座。
2.4热网现状
沈阳市集中供热管网主要以热电厂供热管网、热源厂供热管网为主,其他小型锅炉房供热管网为辅。热电厂供热管网、热源厂供热管网除国电沈阳热电厂低温循环水网外均为间接连接,小型锅炉房供热管网均为直接连接。
3存在问题
近年来,沈阳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快速跳跃式发展,沈阳市的供热事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3.1大型集中供热热源比例低,分布不尽合理。
热电联产面积只有6590×104m2,占沈阳市供热面积的27.2%。20t/h以上热源厂、锅炉房供热面积只有8994×104m2,占沈阳市供热面积的33.5%。现状燃煤小锅炉房数量过多,20t/h及以下锅炉房供热面积为6265×104m2,占沈阳市供热面积的24.2%。一些热电厂和大型热源厂位于城市中心,城市周边存在较多违规建设的燃煤热源。
3.2供热能源结构不合理,清洁能源比例偏低。
沈阳市现状供热以燃煤热电厂、燃煤热源厂供热为主。清洁能源比例仅为12.8%,清洁能源的利用主要以地源热泵为主,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及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3.3热网间缺少互联备用,供热安全可靠性较差。
供热面积超过1000×104m2的大型集中供热项目越来越多,热源、热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差,热源不能互为备用。供热系统设施老化,一旦发生故障,将影响大面积的供热。部分管网还存在使用年限过长,保温方式陈旧,管网失水量及热损失很大的问题。
3.4供暖能效整体偏低,环境污染严重。
近年来沈阳市下大力气拆除了大量小旧锅炉房,其中2009年至2012年共拆除20t/h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房249座,锅炉521台,使沈阳市的环境状况得到了改善,并节约了大量的能源。但是中心城区的一些老旧小区现有的小锅炉房还是比较多,20t/h(14MW)及以下的锅炉房还有837座。这些分散供热小锅炉效率低(沈阳市分散小锅炉的热效率一般在40-55%之间),除尘设备落后,污染严重,锅炉房间歇供热,能源浪费大。
4热负荷发展预测
4.1沈阳市城市供热区域划分
由于沈阳市的地域面积较大,为更好地说明供热规划,在供热规划行政范围内,根据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的建设格局、热负荷分布特点及现有热电厂和大型供热热源的分布情况,规划将沈阳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个供热区域,分别为东部、南部、西部和北部供热区域。沈阳市中心城区以外分为4个供热区域,分别为新民、辽中、法库、康平供热区域。
(1)东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东部的大东区、沈河区、浑南区的部分区域和棋盘山风景区。现状供热面积4752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663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7960万m2。
(2)南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南部的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的部分区域和苏家屯区。现状供热面积5452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676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8650万m2。
(3)西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西部的铁西区、于洪区、和平区、皇姑区的部分区域。现状供热面积7472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810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9800万m2。
(4)北部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沈阳市城区北部的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浑南区的部分区域和蒲河新城、新城子城区部分。现状供热面积6524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751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9290万m2。
4.2沈阳市中心城区以外供热区域划分
新民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新民县城及开发区,辽中供热区域主要包括辽中县城及近海经济区。法库供热区域主要包括法库县城,康平供热区域主要包括康平县城及新城区。现状供热面积1545万m2,2015年规划供热面积2300万m2,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3400万m2。
4.3采暖热负荷
(1)现有建筑物热指标。根据沈阳市现有供热的建筑物统计汇总得出不同建筑物的热指标为:居民住宅45W/m2、公共建筑66W/m2,住宅与公建比例为76.03∶23.97,综合热指标50W/m2。
(2)规划新增建筑物热指标。考虑国家对建筑节能的要求,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推荐的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结合规划新增的建筑物所采取节能标准逐年提高的具体情况,在规划年限内,对各类建筑物的采暖热指标确定如下:
近期新增规划建筑物为节能I型建筑,热指标为:居民住宅42W/m2、公共建筑58W/m2,住宅与公建比例为76∶24,综合热指标46W/m2。
远期新增规划建筑物为节能Ⅱ型建筑,热指标为:居民住宅38W/m2、公共建筑54W/m2,住宅与公建比例为75∶25,综合热指标42W/m2。
4.4蒸汽热负荷
沈阳市中心城区现状蒸汽热负荷1851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2405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3870t/h。其中:东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230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240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520t/h;南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333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450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820t/h;西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1043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1380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1800t/h;北部供热区域现状蒸汽热负荷1851t/h,2015年规划蒸汽热负荷2405t/h,2020年规划蒸汽热负荷3870t/h。
5热源规划
5.1热源近期规划
规划新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工业园区、新城镇原则上只能规划建设一个区域高效热源或依托大型热电企业进行集中供热。现有规划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园区和新城镇,热源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不得小于80t/h;规划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工业园区,热源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不得小于65t/h。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二环)内,规划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热源。
通过近期规划的实施,到2015年,沈阳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将达到29000×104m2,采暖热负荷14211MW,蒸汽负荷为2405t/h;拆除或改造具备条件的部分单台容量20t/h(14MW)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392座,对于非采暖用燃煤或不具备联网条件的锅炉房,全部改造为天然气、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沈阳市城市中心区域的部分燃煤锅炉房改为清洁能源供热锅炉房;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供热比例在2012年12.8%的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即达到13.3%,供热面积将达到3850×104m2。
到2015年沈阳市中心城区实现热电联产、热源厂与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调整为36∶50.7∶13.3。
深入推进“一县一热源”战略,各县(市)独立供热区域要制定完善本区域的供热规划,供热规划要与规划环评同步进行;全面实施“拆小并大”工程。新建集中热源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到2015年,新民市、辽中县、康平县、法库县全部实现“一县一热源”目标;列入国家18个新城新市镇发展规划的乡镇,基本实现“一镇一热源”目标。
东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沈海热电厂 | 3×670t/h+3×200MW | 200 | 380 | ||
调峰 | 沈空热源厂 | 3×85MW | 255 | ||||
调峰 | 沈东热源厂 | 6×64MW | 384 | ||||
2 | 沈抚连接带热电厂 | 2×1110t/h+2×350MW | 200 | 500 | 18 | ||
小计 | 400 | 1519 | |||||
清洁能源 | 1 | 金廊1#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200 | 1.8 | ||
2 | 分散清洁能源 | 240 | |||||
小计 | 440 | ||||||
热源厂 | 1 | 东基热源厂 | 2×64MW | 128 | |||
2 | 黎明东胜热源厂 | 1×46MW+2×116MW | 278 | ||||
3 | 高官台热源厂 | 8×58MW | 464 | 5.8 | |||
4 | 浑南3#热源厂 | 2×85MW | 3×85MW+1×90t/h | 425 | |||
5 | 棋盘山热源厂 | 2×29MW+2×70MW | 2×70MW | 338 | |||
6 | 泗水热源厂 | 2×28MW | 1×90MW | 146 | |||
7 | 赵家沟热源厂 | 2×29MW | 2×70W | 198 | 4 | ||
8 | 沈抚新城汪家热源厂 | 2×70MW | 140 | ||||
小计 | 2117 | ||||||
合计 | 400 | 4076 |
南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金山热电厂 | 2×750t/h+2×220MW | 200 | 365 | ||
2 | 会展中心热电厂 | 2×220t/h+2×B25MW | 221 | ||||
小计 | 200 | 586 | |||||
清洁能源 | 1 | 太原街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1.8 | |
2 | 金廊2#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1.8 | ||
3 | 分散清洁能源 | 60 | 200 | ||||
小计 | 120 | 600 | |||||
热源厂 | 1 | 长白热源厂 | 4×70MW | 3×70+3×90MW | 760 | ||
2 | 浑南2#热源厂 | 2×35t/h+3×58MW+1×64MW+3×85MW | 493 | ||||
3 | 浑南1#热源厂 | 1×58MW+1×64MW+4×85MW | 462 | ||||
4 | 苏家屯南部热源厂 | 2×35t/h+3×29MW+3×64MW | 279 | ||||
5 | 会展中心热源厂 | 4×58MW+2×90MW | 3×90MW(-4×58MW) | 450 | |||
6 | 沙河热源厂 | 2×58MW | 116 | 2.3 | |||
7 | 沈阳国润热源厂 | 2×99MW | 1×116MW+1×160t/h | 340 | |||
小计 | 2900 | ||||||
合计 | 4086 |
西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 | 2×75t/h+3×130t/h+2×12MW+2×14MW+3×7MW | 300 | 50 | ||
2 | 国电沈阳热电厂 | 5×220t/h+1×50MW+2×25MW+4×116MW | 300 | 644 | |||
3 | 国电沈西热电厂 | 2×1065t/h+2×330MW | 300 | 380 | |||
4 | 蜡化热电厂 | 2×65t/h+2×12MW | 80 | ||||
小计 | 980 | 1074 | |||||
清洁能源 | 1 | 国惠热源厂污水源热泵 | 91 | ||||
2 | 分散清洁能源 | 349 | |||||
小计 | 440 | ||||||
热源厂 | 1 | 铁城热源厂 | 4×70MW | 280 | |||
2 | 中宇热源厂 | 2×75t/h+2×35t/h+2×220t/h | 275 | 100 | |||
3 | 滑翔2#热源厂 | 3×29MW+3×90MW | 357 | ||||
4 | 滑翔1#热源厂 | 4×29MW+3×64MW | 308 | ||||
5 | 沈西金谷热源厂 | 5×58MW | 290 | 4.1 | |||
6 | 光辉热源厂 | 2×70MW | 140 | 4.1 | |||
7 | 马三家热源厂 | 2×70MW+2×90MW | 320 | 4.6 | |||
8 | 机床城热源厂 | 2×70MW | 140 | 4.1 | |||
9 | 黄海热源厂 | 2×70MW+2×85MW+2×58MW | 426 | ||||
10 | 国惠热源厂 | 2×75t/h+1×70MW+1×64MW | 134 | ||||
11 | 郑家热源厂 | 1×14MW+1×29MW+1×58MW | 1×58MW(-1×14MW-1×29MW) | 116 | |||
12 | 赤道热源厂 | 1×29MW+1×70MW | 1×70MW | 169 | |||
13 | 珠江热源厂 | 1×36+3×58+3×70MW | 3×90MW | 690 | |||
小计 | 275 | 3470 | |||||
1255 | 4984 |
北部供热区近期(2013-2015)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新北热电厂 | 3×75t/h+2×150t/h+2×12MW+1×25MW+1×90MW | 130 | 400 | ||
2 | 皇姑热电厂 | 5×75t/h+3×12MW+2×116MW | 100 | 348 | |||
3 | 抗生素热电厂 | 3×65t/h+1×75t/h+2×12MW | 30 | 100 | |||
4 | 造化热电厂 | 3×130t/h+2×B15MW+2×70MW | 340 | 5.4 | |||
5 | 国新文官屯热电厂 | 4×150t/h+4×B25MW+4×116MW | 750 | 13.2 | |||
小计 | 260 | 1938 | |||||
清洁能源 | 1 | 北行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1.8 | |
2 | 分散清洁能源 | 45 | 210 | ||||
小计 | 75 | 410 | |||||
热源厂 | 1 | 东源热源厂 | 2×20t/h+1×35t/h+1×29MW+2×70MW | 1×35t/h(-2×20t/h-1×29MW) | 140 | ||
2 | 东泰热源厂 | 2×29MW+3×64MW | 250 | ||||
3 | 佳和热源厂 | 2×70MW | 140 | ||||
4 | 文大热源厂 | 2×70MW | 140 | 4.6 | |||
5 | 治安热源厂 | 3×70MW | 210 | 6.1 | |||
6 | 环城金山热源厂 | 2×58MW+1×70MW | 1×90MW | 276 | |||
7 | 华顺热源厂 | 4×70MW | 280 | 4.1 | |||
8 | 和平村热源厂 | 4×116MW | 464 | ||||
9 | 八家子热源厂 | 3×58MW+3×70MW | 384 | ||||
10 | 辉山(原新鸿基热源厂) | 3×70MW | 210 | ||||
11 | 普天(原海众)热源厂 | 2×70MW | 140 | 140 | 3 | ||
12 | 新城子热源厂 | 2×70MW+2×70t/h | 140 | 3 | |||
13 | 广源热源厂 | 2×70MW | 140 | 3 | |||
14 | 沈北商贸区热源厂 | 2×70MW | 140 | 2 | |||
小计 | 140 | 3054 | |||||
合计 | 475 | 5402 |
5.2 热源远期规划
远期新建热源厂厂址要选择在三环以外,并与现有大型热网联网向三环内市区供热,逐步取消城市中心区内单台容量29MW及以下现有燃煤锅炉以提高能源利用率及保护环境。
通过远期供热规划的实施,到2020年,沈阳市中心城区供热面积将达到35700×104m2,采暖热负荷16581MW,蒸汽负荷为3870t/h。在2020年以前逐步完成40t/h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拆除联网工作。其中到2017年,拆除或改造全部单台容量20t/h(14MW)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373座,对于非采暖用燃煤或不具备联网条件的锅炉房,全部改造为天然气、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到2020年,逐步拆除或改造单台容量40t/h(29MW)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65座,对于非采
暖用燃煤或不具备联网条件的锅炉房,全部改造为天然气、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电热蓄能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到2020年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供热面积将达到5300×104m2。
到2020年沈阳市中心区实现热电联产、热源厂与清洁能源的供热面积比例调整为60.5∶24.6∶14.9。
5.3 其他能源利用
5.3.1 燃气供热
规划在城市中心区设置4座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对部分不能联网到大型集中供热管网的分散小锅炉房进行改造,采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热。
规划到2015年,沈阳市区金廊沿线及具备条件的星级酒店、大型商场、3甲以上医院及高档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均采用天然气楼宇机组进行热、电、冷联供或采用电力、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
规划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新建工业企业和三产行业,必须使用天然气、电力或其他清洁能源。到2015年,法库陶瓷园及其他具备用气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到2017年,不能联网到热电联产企业的现有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使用天然气、电力或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
东部供热区远期(2016-2020)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新北热电厂 | 3×75t/h+2×150t/h+2×12MW+1×25MW+1×90MW | 130 | 400 | ||
2 | 皇姑热电厂 | 5×75t/h+3×12MW+2×116MW | 100 | 348 | |||
3 | 抗生素热电厂 | 3×65t/h+1×75t/h+2×12MW | 30 | 100 | |||
4 | 造化热电厂 | 3×130t/h+2×B15MW+2×70MW | 340 | 5.4 | |||
5 | 国新文官屯热电厂 | 4×150t/h+4×B25MW+4×116MW | 750 | 13.2 | |||
小计 | 260 | 1938 | |||||
清洁能源 | 1 | 北行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1.8 | |
2 | 分散清洁能源 | 45 | 210 | ||||
小计 | 75 | 410 | |||||
热源厂 | 1 | 东源热源厂 | 2×20t/h+1×35t/h+1×29MW+2×70MW | 1×35t/h(-2×20t/h-1×29MW) | 140 | ||
2 | 东泰热源厂 | 2×29MW+3×64MW | 250 | ||||
3 | 佳和热源厂 | 2×70MW | 140 | ||||
4 | 文大热源厂 | 2×70MW | 140 | 4.6 | |||
5 | 治安热源厂 | 3×70MW | 210 | 6.1 | |||
6 | 环城金山热源厂 | 2×58MW+1×70MW | 1×90MW | 276 | |||
7 | 华顺热源厂 | 4×70MW | 280 | 4.1 | |||
8 | 和平村热源厂 | 4×116MW | 464 | ||||
9 | 八家子热源厂 | 3×58MW+3×70MW | 384 | ||||
10 | 辉山(原新鸿基热源厂) | 3×70MW | 210 | ||||
11 | 普天(原海众)热源厂 | 2×70MW | 140 | 140 | 3 | ||
12 | 新城子热源厂 | 2×70MW+2×70t/h | 140 | 3 | |||
13 | 广源热源厂 | 2×70MW | 140 | 3 | |||
14 | 沈北商贸区热源厂 | 2×70MW | 140 | 2 | |||
小计 | 140 | 3054 | |||||
合计 | 475 | 5402 |
南部供热区远期(2016-2020)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金山热电厂 | 2×750t/h+2×220MW | 2×1110t/h+2×350MW | 500 | 1095 | |
调峰 | 苏家屯南部热源厂 | 2×35t/h+3×29MW+3×64MW | (-3×29MW)+1×64MW | 256 | |||
2 | 会展中心热电厂 | 2×220t/h+2×B25MW | 221 | ||||
调峰 | 会展中心热源厂 | 5×90MW | 450 | ||||
3 | 浑南热电厂 | 2×1110t/h+2×350MW | 200 | 500 | 18 | ||
调峰 | 沙河热源厂 | 2×58MW | 2×58MW | 232 | 2.3 | ||
小计 | 700 | 2754 | |||||
清洁能源 | 4 | 太原街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1.8 | |
5 | 金廊2#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1.8 | ||
6 | 分散清洁能源 | 60 | 250 | ||||
小计 | 120 | 650 | |||||
热源厂 | 1 | 长白热源厂 | 7×70MW+3×90MW | 760 | |||
2 | 浑南1#热源厂 | 1×58MW+1×64MW+4×85MW | 462 | ||||
3 | 浑南2#热源厂 | 2×35t/h+3×58MW+1×64MW+3×85MW | 493 | ||||
4 | 沈阳国润热源厂 | 2×99MW+1×116MW+1×160t/h | 1×116MW+1×160t/h | 500 | |||
小计 | 2215 | ||||||
合计 | 820 | 5619 |
西部供热区远期(2016-2020)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 | 2×75t/h+3×130t/h+2×12MW | (-2×14MW-3×7MW) | 300 | 50 | |
2 | 国电沈阳热电厂 | 5×220t/h+1×50MW+2×25MW+4×16MW | 300 | 644 | |||
3 | 国电沈西热电厂 | 2×1065t/h+2×330MW | 2×440t/h+2×B50MW | 800 | 500 | ||
调峰 | 国惠热源厂 | 2×75t/h+1×70MW+1×64MW | 1×100t/h+1×99MW | 271 | |||
4 | 沈西北热电厂 | 2×1110t/h+2×350MW | 200 | 500 | 18 | ||
调峰 | 马三家热源厂 | 2×70MW+2×90MW | 320 | 4.6 | |||
5 | 蜡化热电厂 | 2×65t/h+2×12MW | 80 | ||||
小计 | 1680 | 2285 | |||||
清洁能源 | 1 | 国惠热源厂污水源热泵 | 91 | ||||
2 | 分散清洁能源 | 469 | |||||
小计 | 560 | ||||||
热源厂 | 1 | 铁城热源厂 | 4×70MW | 280 | |||
2 | 中宇热源厂 | 2×220t/h | -2×75t/h+2×35t/h | 275 | 100 | ||
3 | 滑翔2#热源厂 | 3×29MW+3×90MW | 2×58MW(-3×29MW) | 386 | |||
4 | 滑翔1#热源厂 | 4×29MW+3×64MW | 2×64MW(-4×29MW) | 320 | |||
5 | 沈西金谷热源厂 | 5×58MW | 2×58MW | 406 | 4.1 | ||
6 | 光辉热源厂 | 2×70MW | 2×70MW | 280 | 4.1 | ||
7 | 机床城热源厂 | 2×70MW | 2×90MW | 320 | 4.1 | ||
8 | 珠江热源厂 | 1×36MW+3×58MW+3×70MW+3×90MW | 2×90MW | 870 | |||
9 | 黄海热源厂 | 2×70MW+2×85MW+2×58MW | 426 | ||||
10 | 郑家热源厂 | 2×58MW | 116 | ||||
11 | 赤道热源厂 | 1×29MW+2×70MW | 1×70MW(-1×29MW) | 210 | |||
小计 | 275 | 3714 | |||||
合计 | 1955 | 6559 |
北部供热区远期(2016-2020)热源规划一览表
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原有热源 | 新、改、扩建热源 | 供热能力 | 规划占地面积 | |
蒸汽 | 热水 | ||||||
热电联产 | 1 | 新北热电厂 | 3×75t/h+2×130t/h+2×12MW+1×25MW+1×90MW | 130 | 400 | ||
2 | 皇姑热电厂 | 5×75t/h+3×12MW+2×116MW | 100 | 348 | |||
3 | 抗生素热电厂 | 3×65t/h+1×75t/h+2×12MW | 30 | 100 | |||
4 | 沈北热电厂 | 2×1110t/h+2×350MW | 200 | 500 | 18 | ||
调峰 | 治安热源厂 | 3×70MW | 3×70MW | 420 | 6.1 | ||
5 | 造化热电厂 | 3×130t/h+2×B15MW+2×70MW | 340 | ||||
6 | 国新文官屯热电厂 | 4×150t/h+4×B25MW+4×116MW | 750 | ||||
小计 | 460 | 2858 | |||||
清洁能源 | 1 | 北行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 | 2×220t/h+2×B25MW | 30 | 200 | ||
2 | 分散清洁能源 | 100 | 440 | ||||
小计 | 200 | 640 | |||||
热源厂 | 1 | 东源热源厂 | 2×35t/h+2×70MW | 140 | |||
2 | 东泰热源厂 | 2×29MW+3×64MW | 3×90MW(-2×29MW) | 462 | |||
3 | 佳和热源厂 | 2×70MW | 140 | ||||
4 | 文大热源厂 | 2×70MW | 2×90MW | 320 | 4.6 | ||
5 | 和平村热源厂 | 4×116MW | 464 | ||||
6 | 八家子热源厂 | 3×58MW+3×70MW | 384 | ||||
7 | 环城金山热源厂 | 2×58MW+1×70MW+1×90MW | 2×90MW | 456 | |||
8 | 广源热源厂 | 2×70MW | 140 | 2 | |||
9 | 华顺热源厂 | 4×70MW | 280 | 4.1 | |||
10 | 辉山(原新鸿基热源厂) | 3×70MW | 210 | ||||
11 | 普天(原海众)热源厂 | 2×70MW | 1×70MW | 210 | 3 | ||
12 | 新城子热源厂 | 2×70MW+2×70t/h | 1×70MW | 140 | 210 | 3 | |
沈北商贸区热源厂 | 2×70MW | 140 | 2 | ||||
小计 | 140 | 3556 | |||||
合计 | 800 | 7054 |
5.3.2 其他清洁能源供热
(1)沈阳市建成投产和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有多座,每天生产大量的中水,一般中水温度12℃左右,可以采用地源热泵机组利用。
(2)沈阳市现有大中小型热电厂9座,采用抽凝式供热机组占大多数,采用热泵机组将电厂的循环冷却水的低品位能转换成高品位能进行供热。规划建设的热电厂还有7座,充分利用其凝汽部分的热量,用以供热。
(3)采用分布式地源热泵与集中供热联合供热。一是利用土壤源地源热泵系统,二是采用小区中水回用系统中的中水地源热泵系统,三是采用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
(4)大胆探索和应用深层地热资源。
5.3.3 可再生能源供热
限定在三环以外区域推进生物质能源的使用,在天然气未覆盖地区,推广生物质秸秆制气在工业领域窑炉的使用,推广生物质燃料替代燃煤的锅炉改造。
6 热网规划
6.1 热网规划概述
6.1.1 热网规划目标
以规划建设的大型热电厂为起点,形成以大型热电厂、调峰热源厂为中心的大型供热热网体系,并在合适地点将相邻的热网联网运行,降低能耗,提高供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沈阳市已经形成的大型区域供热热网为基础,逐渐形成多热源联网系统,提高供热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对于供热可靠性低于55%的热网,均须与附近大型热网联网供热,以保证供热的安全性。
6.1.2 热网规划原则
(1)新建热网主干线应按规划期末负荷,管径设计一步到位。支线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分步实施完成。
(2)热水热力网的供热半径不宜大于20公里,蒸汽热力网的供热半径不宜大于6公里。
(3)大型热电联产热网规模一般控制在2000万m2以下;大型热源厂热网规模一般控制在1000万m2以下;对于超过该规模的应采用多管供热系统。
6.2 供热区域热网规划
6.2.1 东部供热区域
(1)近期规划。东部供热区域的北部,以沈海热电厂热网为基础,在已经形成的沈海热电厂、沈东热源厂、沈空热源厂多热源联合供热热网的基础上,形成沈海热电、高官台热源、沈东热源、沈空热源联合供热管网。
东部供热区域的南部,形成沈抚连接带热电厂、沈抚新城汪家热源厂联合供热管网。
(2)远期规划。东部供热区域的北部,配合沈海热电厂异地搬迁,在已经形成的沈海热电厂、沈东热源厂、沈空热源厂、高官台热源厂多热源联合供热管网的基础上,形成以沈海异地热电厂、高官台热源厂、沈东热源厂、沈空热源厂、赵家沟热源厂和东基热源厂联合供热管网。
东部供热区域的南部,在近期规划形成沈抚连接带热电厂、沈抚新城汪家热源厂联合供热管网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沈抚连接带热电厂、黎明东胜热源厂、浑南3#热源厂和金廊1#分布式天然气供能站联合供热管网。
6.2.2 南部供热区域
(1)近期规划。南部供热区域的西部在金山热电厂热网的基础上,形成与苏家屯南部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南部供热区域的东部,形成以浑南1#、2#热源厂为主的多热源联合供热热网。
南部供热区域的南部,形成会展中心背压机组与会展中心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及国润和沙河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2)远期规划。金廊2#和太原街天然气供能站热网为主体,形成与长白热源厂和滑翔2#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南部供热区域的中部,形成扩建后的金山热电厂、会展中心背压机组与会展中心热源厂、苏家屯南部热源厂、浑南1#、2#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南部供热区域的南部,形成以规划建设的浑南热电厂为主体,以沙河为调峰热源的热电联产供热管网与国润热源厂形成联合供热管网。
6.2.3 西部供热区域
(1)近期规划。西部供热区域的东部,以国电沈阳热电厂热网为基础,形成与珠江热源和铁城热源联合供热热网。
西部供热区域的中部,形成金谷热源厂与滑翔1#、2#热源厂多热源联合供热热网。
西部供热区域的西南部,以国电沈西热电厂热网为主体,保留沈西热电有限公司现有热源做为备用热源,形成黄海热源、国惠、赤道和郑家热源联合供热热网。
马三家子新城形成马三家子热源厂高温水集中供热管网。
中国机床城形成机床城热源厂高温水集中供热管网。
光辉新市镇形成光辉高温水集中供热管网。
(2)远期规划。将近期规划形成的西部供热区东部及中部热网联网形成沈阳珠江热源厂、铁城热源厂、金谷热源厂、滑翔1#、2#热源厂多热源联合供热热网。
西部供热区的西北部形成沈西北热电厂与光辉热源厂、马三家子热源厂和机床城热源厂联合供热管网,并最终与以国电沈西热电厂为主体西南部热网联网运行。
6.2.4 北部供热区域
(1)近期规划。北部供热区域的东南部,以皇姑热电厂热网为基础,形成以八家子、和平村热源、文大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北部供热区域的西南部,以新北热电厂热网为基础,形成与文官屯、金山、东基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北部供热区域的北部,以规划建设的造化热电厂为主体,形成与华顺、治安、沈北商贸区、普天、广源、东源、东泰热源厂联合供热热网。
(2)远期规划。将近期形成的北部供热区东南部及西南部热网联网形成南部多热源供热管网。
将近期形成的北部供热区北部热网与沈北热电厂和抗生素热电厂联网形成北部多热源供热管网。广源热源厂保留热源及热网扩建能力,以满足四环以北手机产业园及周边待确定热负荷发展需求。
7 大型热网互联规划
7.1 管网互联近期规划。
近期规划现有独立供热的热源厂热网都要与所属供热区的其他大型规划热网进行互联。
2013年规划建设两个管网互联项目:一是惠天热电公司的铁西热网与华发热力热网管网互联工程;二是惠天热电公司的沈海热网与新北热电热网管网互联工程。
7.2 管网互联远期规划
(1)将近期规划的供热区内互联管网按热电联产规划和热源联合运行规划实现联网运行,提高供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供热成本。
(2)将各供热区所有大型管网进行互联。
8 综合效益分析
8.1 节能效益
到2015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10440万m2,大型热源厂供热面积将达到14710万m2,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将达到3850万m2,拆除或改造392座20t/h及以下的小锅炉房。
到2020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将达到21600万m2,大热源厂供热面积将达到8800万m2,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将达到5300万m2,拆除438座40t/h及以下的现有中、小型锅炉房。
按规划实施后大型热源厂效率80%、热电联产热效率85%计算,到2015年,沈阳市冬季采暖大型热源厂需要消耗标准煤343万吨,热电联产需要消耗标准煤179万吨,总计消耗标准煤522万吨。与按沈阳市现在供热平均热效率60%进行比较,大型热源厂供热节约标准煤114万吨,热电联产可以节约标准煤74万吨,清洁能源可替代标煤94万吨,总计节约标准煤282万吨。
到2020年沈阳市冬季采暖大型热源厂需要消耗标准煤307万吨,热电联产需要消耗标准煤356万吨,总计耗标准煤663万吨。与按沈阳市现在供热平均热效率60%进行比较,大型热源厂供热节约标准煤102万吨,热电联产节约标准煤148万吨,清洁能源可替代标准煤124万吨,总计节约标准煤375万吨。
8.2 环境效益
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将拆除现有热效率低、除尘效率低的小锅炉,利用热效率高、除尘脱硫及脱氮效率高的大型热电厂、热源厂取而代之,保护了环境,净化了空气。
到2015年,实现供热规划与按照现状发展相比,每年可减少飘尘排放22.2万吨,减少SO2排放4.8万吨,减少CO2排放482万吨,减少NOx排放7.3万吨,减少灰渣排放量146万吨。
到2020年,实现供热规划与按照现状发展相比,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28.4万吨,减少SO2排放6.1万吨,减少CO2排放630万吨,减少NOx排放9.3万吨,减少灰渣排放量198万吨。
8.3 社会效益
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沈阳市中心城区近期规划新建4座热电厂,新建4座天然气供能站,新、改、扩建25座大型热源厂;远期规划新、扩建6座热电厂,改、扩建21座大型热源厂。不仅满足了沈阳市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提高了供热质量,同时也提高了供
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且节约能源,提高了环境质量,带动地区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对促进社会稳定,增加人民收入,改善生活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建设和谐社会,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9 规划的实施
9.1 政策保证
9.1.1 强化供热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相关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供热规划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区政府是本地区贯彻落实规划的第一责任人,市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全面开展工作。要加强对规划的执行力度,严禁随意更改或突破规划既定内容,确保规划目标得以全面落实。
9.1.2 严格热源审批制度,重点项目按期推进。
今后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燃煤热源一律实行由市发展改革、房产、环保和规划国土部门的联合审批,各区、(县、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越权审批。全市要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燃煤热源数量,新建燃煤热源单台锅炉容量要大于80t/h,总容量要达到320t/h以上,供热能力要达到400万m2以上。
9.1.3 实施供热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供热结构。
市供热主管部门要抓紧实施小型燃煤锅炉“拆小并大”工作,到2017年,将具备拆除联网条件的单台容量20t/h及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全部实施拆除联网改造,到2020年,将具备拆除联网条件的单台容量40t/h及以下的燃煤供热锅炉房全部实施拆除联网改造,现有的20t/h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房不得新增供热面积。
9.1.4 优化供热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
各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和制定清洁化供热支持政策,支持小型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鼓励浅层地热能、电热蓄能、太阳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供热领域的应用,优化全市能源消费结构。对不具备联网条件的大型商场、酒店、医院和写字楼,必须采取天然气分布式等清洁能源取代燃煤供热。
9.1.5 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完善供热保障体系。
由市房产局牵头,市规划国土、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加快培育主力供热企业以及大型热网间联通互备的工作方案。完善市、区和供热企业三级管理及保障网络和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应急救助保障机制,进行燃料储备、抢修抢险物资储备及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以及突发事故,确保辖区按时稳定供热。
9.1.6 加强环保排放监管,全面实施节能减排。
由市房产局牵头,市环保、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严格的燃煤锅炉管控办法。加强市场引导,限制小型燃煤锅炉联网规模,现有的20t/h及以下燃煤供暖锅炉房不得新增供热面积。建立规范的供热市场退出机制,加强锅炉环保达标排放监管,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强化供暖行业管理。
9.1.7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供暖行业监督管理。
市房产、发改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热网配套费指导意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积极稳妥地实施供热收费改革,理顺现行供热价格体系,探索建立煤热联动的供热价格收费模式,大力推广热计量收费。加快推进供暖行业开放和竞争,建立规范的供热市场退出机制,扶持具有良好社会责任的大型能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9.2 技术保证
(1)坚持以热电联产和大型燃煤热源集中供热为主,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补充,谨慎采用地热和太阳能供热方式。
(2)推进“分户计量控制”。在全面实施“分户供暖”改造基础上,逐步规划新系统,改造旧系统,最终实现分户计量按热量收费。
(3)新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的自动化调节和控制技术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达到环保标准。
(4)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大力推广节能建筑,减小耗热量,降低供暖运行费用。加大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5)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达到锅炉燃烧、热网调节自动化,热力站运行自动化。
(6)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热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10 结论
近期规划新建沈抚连接带热电厂,新建会展中心、造化和文官背压机组热电厂,新建金廊1#、金廊2#、北行、太原街等4座天然气供能站,新建高官台、沈抚新城汪家、沙河、机床城、金谷、光辉、马三家子、治安、沈北商贸区、华顺、文大、普天、新城子和广源等13座大型高效热源厂,改扩建棋盘山、泗水、浑南3#、长白、会展中心、郑家、赤道、赵家沟、国润、东源、珠江和金山等13座大型热源厂。拆除或改造现有单台规模为20t/h及以下燃煤小型锅炉房500座。届时沈阳市将由13座热电厂、4座天然气供能站、62座单台锅炉容量超过40t/h大型热源厂(包括2座调峰热源厂)、404座20-40t/h中、小型锅炉房及分散的清洁能源实施供热。
远期规划拆除沈海热电厂,新建浑南热电厂、沈西北热电厂、沈北热电厂、异地扩建沈海热电厂,扩建金山热电厂、国电沈西热电厂,改(扩)建棋盘山、沈抚、高官台、赵家沟、苏家屯南部、沙河、国惠、国润、滑翔1#、滑翔2#、金谷、光辉、机床城、赤道、珠江、东泰、治安、普天、新城子、金山和文大等21座大型热源厂,广源热源厂保留扩建能力以满足四环以北手机产业园及周边待确定热负荷发展需求。到2017年底,拆除337座20t/h及以下锅炉房;到2020年底,拆除65座40t/h及以下锅炉房。届时沈阳将由作为主力热源的16座热电厂、4座天然气供能站、43座80t/h以上的大型热源厂(包括9座调峰热源厂)及分散的清洁能源实施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