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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第五部分)
时间:2006年10月25日来源: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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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2006年10月25日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与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电信、铁路、民航等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及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分类改革,支持、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和营利性领域。加快企业改革改组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发挥行业协会行业交流、发展、管理方面的自律性质及沟通政府的纽带作用,增强咨询策划、战略研究、科技服务、信息网络服务机构发展活力。进一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国有企业主辅分离。

  (二)转变观念,优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的政策导向,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对服务业多给予政策引导,少进行限制干预。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土地征用、进出口、办理证照、缴纳税费、人才引进、信息获取等方面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规范对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转变地方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担保体系,加大对经营方式灵活、服务品种多样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要求,对国家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的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地方资金配套,引导社会资本投向。

  (三)加快构建节约型社会,扩大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与消费模式。在生产领域,由主要依靠自然资源高投入的支撑向更多的依靠技术进步和服务投入的支撑转变,促进信息服务、咨询策划、会计法律、研发设计、技术交流、网络技术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在消费领域,由不顾资源条件、盲目追求高消费的行为方式向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转变,引导过于重视有形商品的传统消费偏好,鼓励扩大精神和健康方面的需求与消费,推动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旅游健身、卫生保健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二环内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全部搬迁。

  (四)实施集团化、品牌化战略,提高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深化专业分工,推进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改变经营管理方式陈旧、服务手段落后的现状,依托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发展一批大公司、大集团,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努力创新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建经营品牌,以品牌促发展,拓宽服务领域,开展跨地区、跨国界的输出服务。

  (五)扩大开放,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把握住国际服务业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加快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后发优势,抢得发展先机。高度重视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培育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降低商务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把吸引外资的重点放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旅游会展、文化教育等领域。改善对外经济贸易结构,实施服务业“走出去”战略,在继续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入境国际旅游之外,发挥IT产业和人才的比较优势,发展软件外包、研发外包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大对信息化设施的投入,大力运用信息技术,搭建信息网络平台,打造与完善电子企业、电子银行、电子交通、电子政府。加速提高电子商务应用程度,将网络技术应用到生产、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等诸环节,实现运营现代化。加快建立社会征信和信用服务体系,发展安全、规范的网上交易。推进辽宁中部城市群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重点建设政务信息平台、社会应用平台、企业信息化平台和辽宁中部城市群统一门户网站。

  (七)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培养、引进现代服务业所需要的各种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按市场需求,在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加现代服务业中跨学科复合型紧缺专业的布点,扩大高级专门人才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展与国外院校合作,加强专业教师培养。鼓励在职培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加快发展面向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免费技能培训工程。建立与推进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服务业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强行业管理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