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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十二五”规划
时间:2011年08月02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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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时期是沈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重要时期。加强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建设和谐社会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市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成果显著。

  (一)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时期,全市累计投入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近百亿元,改扩建了6所万人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了儿童医院等7家市级医疗机构,增加床位2491张;开工建设了沈阳艺术中心、改造了市中心文物库房、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审判日本战犯沈阳特别军事法庭专题博物馆和新乐遗址博物馆,修缮了沈阳故宫、清福陵、清昭陵等世界文化遗产;新建了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铁西区体育场和体育馆、陆校综合训练馆等体育场馆设施;扩建了植物园,承办了世界园艺博览会、世界文化遗产博览会。公共设施投入向农村倾斜,新建了104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改造了21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完成了4所县中心医院和35所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改造、新建了55个乡镇文化站、1463个农家书屋、1132个村文化活动室和105个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市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了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健康发展、文化体育繁荣发展。

  (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到2010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40元,年均增长15.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5元,年均增长14.7%。全市就业形势平稳,就业和创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和完善了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创新低,采取“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国企改革等历史遗留的再就业问题,全面整合人才和劳动力两个市场,实现沈阳经济区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逐年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医疗保险体系和保障水平不断完善提高,城镇居民、大学生医保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2%、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4%;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明显加快,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5元,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24张,千人拥有职业医生达到2.83人,医疗卫生资源占有量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在东北地区率先突破5000万人次,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前5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明显,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

  (三)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人口总量稳步增长,户籍人口5年增加24.4万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保持在0.5‰左右,总和生育率在1.0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效控制,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得力;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6.9岁;城乡居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7.3%,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通过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60万人,人才数量和质量已经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集团。

  (四)社会事业发展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社会事业发展领域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沈阳市作为全国第一批文化体制综合性改革试点城市,已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全市一般性国有出版社、艺术院团及电影公司、演出公司、影剧院、新华书店等45个市、区县(市)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实行“转企”,在全国率先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全域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健全了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村三级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实施了城区106所薄弱学校综合改革,深化了课程改革,推行“大学区”管理模式;推进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共同协调发展;实行校长、管理干部竞聘上岗,教师全员聘用;小学、中学实行按学区入学等等,综合改革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管理日臻完善,社会矛盾和问题逐步得到化解,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和谐指数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社会管理不断创新,2010年被确定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地区。

  二、“十二五”时期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加速推进,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的有利契机,全市社会事业进入了全面建设、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一)环境与条件。

  1.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带来机遇和挑战。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世界的产业结构正朝着技术、知识服务密集的方向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教育、体育、旅游休闲等社会服务业不断壮大,给沈阳社会事业参与全球竞争、提高城市国际竞争力带来难得机遇,也面临开放对沈阳社会事业传统领域的严峻挑战。

  2.科学发展观将使社会发展得到加强,地位更加突出。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社会事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战略地位将显著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已纳入发展的内涵,并融入发展战略和发展实践的核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得到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将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3.经济区建设为社会发展拓展了空间。伴随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承办第十二届全运会,以及大浑南的加速开发建设和中心城区的空间拓展,全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快速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将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将加速升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多样化的非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将快速增长,必将为社会事业发展开辟更广阔的需求空间和发展空间。

  4.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对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二五”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将在12%以上,必将为社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加坚实的物质条件,社会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将更加雄厚。同时,通过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管理的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正在逐步完善,非公共产品部分则逐步实现产业化、市场化,为提高社会事业运行机制效率和拓宽发展途径创造积极的条件。

  (二)主要矛盾和问题。

  1.城市化进程加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压力明显增大。沈阳经济区、大浑南等发展空间布局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一批规划居住10万人以上的新城镇和大型社区将陆续启动建设,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将有较大突破,人口管理和城市公共安全压力加大,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将大大超过目前的供给能力。发展空间和布局的调整,给社会事业资源的新一轮规划布局提出了新课题。

  2.人口老龄化等矛盾突出,将对社会保障和供给能力带来巨大压力。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为老服务面临严峻挑战。2010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总数达124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的15.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预计“十二五”时期,全市60岁以上老龄人口总数将达152万人,占全市人口比重的19%。快速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将给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供给带来巨大压力。同时,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供给规模和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就业、就学、就医等矛盾虽然有望得到缓解,但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较为困难。彻底解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问题将是一项较为长期的艰巨任务。

  3.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很难适应国家中心城市的要求。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支撑城市高端功能发挥和高端要素集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还只是低水平的初步均衡,尤其是城乡发展不均衡,离高层次的全面均衡还有距离,优质资源供给能力短缺滞后于多元化需求增长,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有待深化,社会事业投入不足,民间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还未得到充分调动。

  三、“十二五”时期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重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和优化区域、城乡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强力推进社会服务产业多样化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建立起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改善民生相协调。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科学确定目标,细化战略任务,合理安排对策措施,使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

  2.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在立法、规划、投入、监管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职责。同时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占有主体的多元化、多样化,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公平开放社会事业的市场准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3.坚持突出重点与均衡发展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切实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和社会事业发展最薄弱领域出发,把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和促进均等化作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优先发展教育、基本医疗、城乡低保、养老、就业。进一步统筹安排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求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等重大关系,促进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4.坚持事业和产业并重相结合。充分考虑社会事业的不同属性,正确处理好公益性社会事业和经营性社会服务产业协调发展的关系。既要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也要适应新阶段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积极发展需求面向市场、提供依靠市场的社会服务产业,增强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社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合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城乡间社会事业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物质文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人口数量、结构、素质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达到9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76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8%,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73‰以内,出生缺陷干预明显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0万人,体育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7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人数每年增长0.44%以上。

  ——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社会基本建立;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12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接近14年;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覆盖城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城乡人均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设施等均实现标准化建设;群众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市人均体育用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健身器材城区达到10件以上、郊县达到5件以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协调的城乡困难群体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水平不断提高;实现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全市70%以上;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

  ——社会服务产业规模、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体育产业进一步发展,休闲、健身产业进一步发展,重大赛事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国内外旅游者人数达736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总收入931亿元以上;实现民营养老机构数量达到300家,床位数增加到5万张,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站和老年日托服务中心800个。

  ——社会管理体制逐步健全。到2015年,社会和谐指数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明显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健全。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和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健全,从事社会服务的社会团体数量有较大增长。

  四、“十二五”时期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伴随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民生问题将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应着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一)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积极构建人口调控体系,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有序扩大人口规模。深入研究沈阳经济区建设与人口规模的关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低生育、老龄化、大规模流动等客观要求,制定积极的人口政策,有序扩大人口规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适宜的人口环境,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加快城镇化进程。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合理流动,鼓励流入地政府吸纳外来人口成为本地居民,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让农民在身份上和城镇居民平等,实现农民就近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

  ——完善人口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适度低生育水平及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合理流动的政策,继续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装备及信息化水平,全面兑现奖励待遇。大力推进优生优育,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加快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计划,促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内人才作用,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突出培养和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和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协调发展,创新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人才发展政策,实施“凤来雁归”人才引育等重点人才工程。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促进均等化作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社会事业内部结构的优化,把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利益、便民惠民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高社会和谐发展水平。

  1.教育。以实现教育强市和奠定教育现代化基础为总体目标,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教育强区、县(市)创建为载体,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化为抓手,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教育强区、县(市)创建活动,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水平,努力打造机会均等的公平教育、满足需要的优质教育、覆盖全民的终身教育。

  ——稳步实施教育布局调整。适应沈阳经济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行政区划调整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全域教育设施布局,重点规划建设大浑南地区、沈阳经济区节点新城基础教育设施,通过布局调整,全面改善教育设施条件,实现教育办学质量提升。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制定并实施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力争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标;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和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举办分校、委托管理和集团办学等方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沈阳经济区的新城、新镇扩张,提高新建居住区和郊区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提高农村教育水平。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实施《沈阳市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规划》,力争再通过三至五年的集中投入和改造建设,消除危旧教学设施的隐患,专用教室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扩大,从整体上改善全市普通高级中学办学条件,促进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为全市“十二五”时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良好基础。鼓励和扶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和特色学科建设。

  ——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水平。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通过空闲校舍改造和接收小区建园等途径,大力发展教育办园,促进街道公办幼儿园发展,建设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建立学前教育困难资助体系,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重。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以国家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沈阳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培育优势专业,“十二五”时期创建出不少于6所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打造出10个全国一流的优势专业,30个全省一流的骨干专业,建立20个公共实训平台,提高职教服务社会、服务产业的能力,建设辐射沈阳经济区的职业教育高地。

  ——关注特殊教育,促进协调发展。有序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提高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早期干预、基础教育、康复训练、特殊技能培训、潜能开发、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等功能建设。

  ——重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全市民族教育学校布局,在学校发展、财政投入、教师待遇、人才引进等方面向民族教育倾斜;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办好国家计划内的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

  ——支持在沈高校发展。继续为高校引入高端人才、建成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造条件,加大扶持和激励力度,支持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和扶持力度,为市属高校加快强校建设步伐创造条件。

  ——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社区教育管理体系,推进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建设完善数字学习港信息平台,不断提高终身教育资源供给水平,满足市民对各类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深化课程改革;稳步推进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措施、制度;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制订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优化教师培养机制;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教育督导。

  2.医疗卫生。规划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整合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调配资源。按照新的城市区域规划、人口分布、医疗需求,重新修订《沈阳市区域卫生规划》,优化配置资源;重点建设大浑南地区医疗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步建立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医疗、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以区域性医学中心或医疗服务中心为龙头,由若干个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区域性医疗服务集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双向转诊;支持扩展老年病、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发展中医事业,制定并实施沈阳市促进和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医院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中医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制。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处理机制。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级医院建设,使每个县级医院都能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完善县医院与城市对口支援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制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统筹规划乡镇防保站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上收县管;推进村标准化建设卫生室,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逐步推进地区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区预防保健网底、妇幼保健网络、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网络、产前诊断单位、三级重危孕产妇救助转运通道、医疗救治网络等建设,完善紧急医疗救治网络。统筹规划市疾控中心、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等市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探索建立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早期预警与高效处置一体化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强化对艾滋病、重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消除疟疾。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康复及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城乡群众对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心理保健等综合健康需求。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好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补助政策。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深入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同时成立监管会,对医院管理和运行监督。全面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深化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全员聘用、岗位绩效工资,增强运行活力。推广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降低药品、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调整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改革公立医院办医模式,突破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3.文化。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艺术惠民“双百万”工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城乡基层文化阵地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建设,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继续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等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满足城乡居民对艺术精品服务需求。着力创作一批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的优秀剧目,继续打磨和加工提高传统优秀剧目,创排反映我市历史文化精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新剧目、影视剧等,挖掘整理唐派京剧和韩、花、筱代表剧目;大力实施百万市民艺术共享工程,每年组织公益性演出300场。

  ——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巩固和提高现有的文化广场、文化四进社区、婚育文明进万家、欢乐进农家、市民合唱、票友大赛等群众文化品牌的质量;继续组织大学生文化节、全国大学生短剧小品大赛、全民读书月等全市性大型文化活动;大力实施百万市民艺术培训工程,提高市民艺术欣赏水平,满足市民艺术表演需要。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有效落实“四有”等基础性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突出前清文化、民国文化和工业文化三大文化内涵,构建历史文化名城格局,形成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文物古迹及古树名木四部分的保护体系,有计划开展文物修缮,保证文物安全,筹备实施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展示工程。

  4.就业。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挖掘更多就业潜力,积极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建立健全失业预警监测体系,严格控制企业规模性裁员,稳定就业岗位。打造东北最具影响力、辐射力的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继续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场地、资金等问题。深入开展普惠制培训,为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积极落实援助困难家庭子女学习政策,加大订单培训力度,实现培训与就业对接。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吸引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做好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重点做好“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特困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

  ——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5.收入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基本制度,调整政府、企业、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使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企业收入增长,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建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以保证职工工资适时适度增长,促使企业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力争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内在统一。完善落实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

  ——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重视“三农”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步伐,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坚持增加收入和“减少农民”并举,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民务工收入。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

  ——提高11类低收入居民及部分特殊群体的待遇标准。

  6.社会保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逐步拓展社会保障的范围,开发建设“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社会保险“一卡通”。

  ——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打好基础。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可接续。发展企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提高医保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做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制度的衔接工作。建立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相关规定,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

  ——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建立实施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继续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高风险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工伤预防和康复制度。

  ——完善城乡一体化低保救助体系。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与保障能力。

  7.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民族宗教、社区及档案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示范工作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工作站)项目建设。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完善老年法律援助体系制度。

  ——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残疾人享有的各种权利,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和综合服务等设施建设。

  ——完善民族关系协调运行机制,创新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夯实民族工作基础,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加强宗教设施保护。

  ——推进全市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构建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立全市电子文件归档、在线采集及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数字档案馆。

  (三)构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和各种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努力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实现均衡发展。在制度规定上,要打破城乡分割,逐步建立一体化的体制格局;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坚持公平合理,重点向农村倾斜;在可持续发展上,分阶段、分重点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1.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按照中央政府明确的社会事业投资方向、安排原则、项目标准和发展目标,合理划分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职责,建立由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分类别、按比例合理负担的公共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监测和绩效评估,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2.改革政府包办的供给模式。合理区分公益性、经营性、混合性社会服务,积极运用政府购买、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投资主体举办公共服务,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投资主体为补充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公共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公共服务建设和运营市场化。

  3.统筹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制定区域社会事业规划,统筹建设市或跨地区大型社会事业设施,促进共建共享。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与合力而为,合理配置社会事业各类资源,打破行业分割、区域分割、所有制分割,有效整合市、区县(市)两级教育、卫生、文化等城乡社会资源。乡、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向综合化发展,市、区县(市)公共服务设施向专业化发展。协调好社会事业软硬件建设,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营机制同步推进。强化社会事业基层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鼓励优秀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服务。

  4.加快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特色化建设;新建、扩建沈洲医院北院区、沈阳市胸科医院结核病房楼,异地改扩建沈阳中心血站、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儿童医院二期改扩建;加快推进沈阳艺术中心、艺术大厦和儿童图书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新建、改建中国工业博物馆、沈阳市博物馆、新乐遗址博物馆、沈阳青铜短剑公园、东北讲武堂博物馆、沈阳市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中心、朝鲜族文化艺术馆、西塔和满融两大朝鲜族文化特色区域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加快推进“十二运”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整合区域场馆资源,建设沈阳体育馆、网球中心、橄榄球场、沈阳市马术运动中心、沈阳市体育训练中心、市及区、县(市)全民健身中心,加强沿河健身带和公园广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形成全民健身的硬件设施;新建沈阳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养老院二期工程、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企业档案保管中心和社科大厦;保护发展锡伯族文化,加快推进锡伯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重建锡伯家庙。

  5.完善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服务设施。适应城市空间布局调整的需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重心下移,推进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重点推进新城、新市镇和重点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推进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及操场设施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利用闲置中、小学校舍大力发展教育办园,推进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级医院建设,使每个县级医院都能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推进村标准化建设卫生室,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整合资源,完善乡(镇)、村文化、体育、老年人活动、学前教育等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十二五”时期,力争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站和老年日托服务中心800个,加强农村中心乡镇养老院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市建立“空巢老人紧急呼叫系统”。

  (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

  完善相关产业政策,以文化产业、旅游休闲、老年产业为重点,在信贷、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引导社会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服务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指导,全面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发挥文化产业对优化提升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集群形成产业特色。按“一轴、两翼、三中心、四大集聚区、五大交易市场”的空间布局,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东部棋盘山国际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健康科技、绿色宜居四大产业,形成文化旅游项目集聚和人流集聚;南部浑南动漫产业集聚区,以浑南动漫产业基地为核心,整合沈阳经济区动漫产业资源,进入全国动漫产业第一集团;西部沈阳胡台包装印刷产业集聚区,以包装、印刷生产制造为基础,以包装印刷集散和交易为龙头,以包装印刷物流和配送为支撑,发展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排版制版、包装印刷、物流交易等整个供应链紧密结合的综合产业集聚区;北部文化产业集聚区,以沈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沈阳(法库)陶瓷文化产业园和沈阳“123”文化创意产业园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打造产业集群,增强产业带动功能,放大辐射效应。

  ——推进文化产业体系建设。以集聚区建设为重点,以推进重大项目为抓手,重点发展出版印刷、娱乐演出、动漫制作和文化旅游四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影视传媒、创意设计、广告会展和数字内容等产业业态,建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体系。到2015年,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年平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8%左右,实现“文化强市”目标。

  ——做强文化品牌,打造文化龙头企业。“十二五”时期,在市大型文化企业中,遴选出如沈阳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沈阳四维(4D)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杂技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刘老根大舞台演艺集团等骨干文化企业,打造成上市文化企业和强势品牌企业,力争取得更大突破,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和对接渠道,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

  2.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延长旅游产业链条,打造旅游产业集群,引领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棋盘山景区、森林公园、植物园、七星风景旅游区、珍珠湖及丁香湖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建设旅游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系统和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以及城市游客集散中心、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打造旅游产业集群,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高起点建设棋盘山旅游集聚区,深度开发棋盘山国际性一节(冰雪节)、二会(会议、会展)、三地(休闲地、观光地、度假地),全面推进棋盘山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发展温泉经济,打造兴隆堡和蒲河温泉生态旅游新城、沈北温泉主题公园和棋盘山国际温泉谷温泉度假胜地,全面推进环城温泉产业带建设。充分发挥我市装备制造业产业优势,建设集旅游装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于一体的铁西旅游制造示范区。

  ——加强旅游精品景区建设,打造沈阳旅游品牌。创新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精品建设和特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全面深化“一宫两陵”及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等精品景区建设,进一步发展休闲旅游,全力打造市区旅游、城郊旅游、郊县旅游三个层面的产品及产品组合,着力打造“十大旅游”品牌。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旅游消费新热点。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医疗、农业、工业、林业、商业、餐饮、娱乐、水利、环保、信息、科技、建筑等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积极与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发展政策相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产业融合来推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来促进产业融合。

  ——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推进沈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以市场一体化为先导,以建设区域旅游目的地为重点,按照“一核、五带、十群”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强经济区各城市旅游发展规划的融合和衔接,加快城际连接带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沈铁、沈抚、沈本、沈辽鞍营、沈阜连接带精品景区和旅游项目的建设。

  3.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政府对体育产业的扶持力度,扩大体育产业规模。高标准建设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场馆设施,为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培育体育产业新的增长点。启动全运会场馆赛后运营,通过市场运作,搞活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以及演唱会、会展等;搞活体育健身娱乐、运动创伤康复以及体育用品销售等。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各类体育健身会所的发展,依法管理体育用品的制造、销售和维护,依法依规管理体育市场。争取各方支持,大力发展体育彩票市场,体育彩票发行额力争达到10亿元。

  4.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快养老事业改革,推进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扩大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推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养老服务管理。大力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完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细则,提高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软环境建设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十二五”时期,民营养老机构数量达到300家,床位数增加到5万张。

  5.培育高端医疗服务产业。以满足高端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外籍人士医疗服务需求为重点,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医疗资源,坚持发挥本地医院特色和引进外部医疗资源并重,发展商业性的医疗保健、医疗旅游服务市场,培育社会服务产业新的增长点。

  (五)创新社会事业发展模式。

  1.推进社会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按照承担任务的公益性程度,合理划分社会事业单位类型。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三种类型,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管理和运行模式,满足不同市场、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2.深化社会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建立新型的社会事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管理者聘任制和全体职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区别于政府部门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扩大社会事业对外开放。逐步有序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加大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培育在文化、旅游、体育和高级职业培训等社会服务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和服务品牌,创新“走出去”的形式和手段,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抓紧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人才流动机遇,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步伐。

  4.推进社会服务产业化。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企业和集团。积极扶持中小型社会服务企业发展,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着力改善社会服务产业消费环境,从政策引导、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改善公众消费预期。

  (六)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1.加强基层组织自治管理。适应基层民主建设以及管理服务重心下移的发展趋势,研究和推动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进一步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社会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将社区建设成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单元和社会管理的组织节点。

  2.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适应社会结构调整和社会服务方式转变的需要,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规范引导,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依托非盈利性组织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途径。

  3.完善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疏解机制。适应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需求,探索建立民生诉求的表达、收集和处理机制,提高民生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增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主动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社会发展动态监测。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综合评价基础上,针对人民群众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更为迫切的实际,研究建立健全社会发展动态监测制度,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统计部门支撑、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参与的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建立年度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制度,加强社会发展评价结果的应用。

  (二)加大社会发展投入。继续加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益性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切实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政府性资金在社会发展领域投入的范围,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事业支出的比例,扩大政府购买社会事业公共产品的范围,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等基层社会事业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及其相关产业。

  (三)完善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出台推进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完善各项社会改革的配套政策,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融资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发展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性社会发展法规,把社会领域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发展法规体系。

  (四)加强社会领域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国内尤其是省内各市间的社会事业领域交流,积极推动人才开发、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五)建立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社会发展目标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之中,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奖惩的主要依据。围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建立社会发展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与绩效评估体系,全面客观考核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社会发展的导向与推动作用,有效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应对社会发展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建立社会发展的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以长效的监督机制保障社会健康发展,以科学的预警机制保障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