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 专项规划
沈阳市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第五部分)
时间:2006年10月25日来源:null
[字体: ] 打印
null 2006年10月25日

    五、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12.加强政府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巩固三年社保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到201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基本实现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全覆盖。做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的接续工作,提高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及自由职业者的参保比重;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建立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以及农转非人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推广。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逐步将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全体从业人员;加大对中央驻沈单位、外资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参保工作力度,逐步将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等人员纳入医保范围,研究中小学生进入医疗保险的可行性;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险救助,积极探索研究流动务工人员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发展商业性医疗保险,满足多层次需求。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扩大覆盖范围,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为所有从业人员营造一种平等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加大生育保险推进力度,将生育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统一收缴保费,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积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的新需求,探索全新的保险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13.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减少贫困家庭。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资助、困难扶助等制度为配套的多层次、广覆盖、城乡一体的救助体系。

  ——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重点救助,将农村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待抚恤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对低保、特困家庭和长期患大、重病的城乡困难居民和优抚对象给予救助。制定规范的城市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费减免政策,建立解决城市低保对象取暖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参合面,增加政府投入,提高支付比例;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的城市特困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创新医疗救助办法,将医疗救助范围从重大疾病扩大到医疗费支出较大的慢性病、多发病和常见病,增加财政对医疗救助金的投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解决城乡特困群体的看病难问题。

  14.发展慈善事业,推动社会互助。树立全新的慈善事业理念,建立有效动员社会发展资源的工作体系,利用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形成社会发展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动员全社会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提高慈善事业的管理水平,开展对重要社会发展资源的调查、评价,推进社会发展资源信息化管理,制定慈善事业资源发展规划;健全慈善事业透明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会审制度,公众听证制度,社会资源利用动态监察制度和社会资源保护责任制;促进慈善事业专业化发展,逐步形成公共募捐机构、执行机构、支持型机构和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独立运作机制。

  ——制定实施捐赠优惠政策和扶持慈善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创造鼓励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为捐赠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全面落实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民办慈善组织与公办慈善组织平等的政策待遇,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

  ——大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继续扩大福利彩票网点建设,加大和完善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建设,发展社区慈善服务机构,逐步形成以政府兴办慈善机构为示范、社会力量兴办慈善机构为主体,结构、布局合理的慈善机构体系。大力发展自愿者组织。鼓励青年志愿者、社区自愿者、科技志愿者、教育志愿者通过捐赠时间、捐赠知识、捐赠服务等多种形式服务社会。

  ——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建立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制度,发展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方便市民就近捐赠。政府要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的开展。各公共场所、新闻媒体要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要积极组织市民参与慈善活动,开展向社会献爱心、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慈善文化活动。

  15.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把社区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将社区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顺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业发展,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建设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探索适应城市发展、社会转型要求的社区发展和管理模式,筹措专项资金用于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市每个城区和县镇的社区公共服务办公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的标准,把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结合,为社区居民提供包括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城管、税务、环保、卫生、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社区化,并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健身、培训和优抚、福利等公共服务。

  ——建设信息资源网络平台,通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载体的社区、街道、区三级信息服务平台,逐渐实现全市联网,形成便民利民的信息化网络,收集、整理、发布信息,整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和提供服务的资源,使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以便捷方式享受法律咨询、就业登记、职业介绍、社保管理与发放、家庭日常维修等信息咨询服务。

  ——建设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投入资金支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区服务企业发展,推进家政服务、超市、托老、托幼、托残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服务全方位、服务全天候、服务全透明、服务全社区,按照社区居民步行15分钟的半径,形成社区基本生活服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