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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一部分)
时间:2006年10月25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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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25日

  “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十五”(2001年—2005年)期间,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十五”期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与“九五”时期相比,“十五”期间,我市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再就业人数总量不断增加,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一个“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初步形成。从2001年起,市政府将就业工作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当中,建立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积极促进就业。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通过狠抓“责任、政策、资金、岗位”四落实,强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4年9月,我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再就业先进单位”的称号,这在我市就业历史上是第一次。“十五”期间,全市下达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为102万人次,预计到2005年末累计完成就业再就业107.8万人次,完成计划的105%。

  1.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大

  “十五”期间,市政府加大了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工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全面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加强就业实名制管理,共帮助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5.7万人,2005年我市为所有有就业要求的弱势群体100%提供了公益性岗位,小额贷款2005年突破了1亿元。较好地控制了城镇登记失业率。2001年—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4.7%、4.9%、6%和5.7%。预计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

  2.扎实开展“社区就业工程”

  2004年初,我市从沈阳市情出发,采取沈阳化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新举措,在全市大力开展“社区就业工程”。市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级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之中。各街道、社区也把社区就业工程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援助。该工程启动以来,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载体,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就业工作。

  3.劳动力市场建设日趋完善

  2003年初,我市投入资金579万元,以较短的时间、较高的质量,成功完成了中国沈阳劳动力市场的改建。改建后的市场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分设8个功能区,为求职者提供“一条龙”服务。与此同时,我市理顺了就业服务体制,于2003年8月,将中国沈阳劳动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沈阳市就业服务局。各区、县(市)就业服务机构也相应更名,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就业服务工作向前迈进。2005年又在全市新改建铁西、和平鲁园、皇姑3个大型劳动力市场。到“十五”期末,全市将有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77个,累计举办招聘洽谈会1569场次,收集并发布用工信息 20.42万条,介绍就业成功率达15%以上。

  此外,我市加快了劳动力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失业保险管理和劳动力市场网络系统建设,市政府投入900多万元,进行“金保工程”一期建设。目前,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和失业保险系统正在试运行之中,初步实现了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信息化管理。

  4.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得到强化

  “十五”期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项主要任务已实施完成。

  (1)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指导思想,将我市技工学校进行整合。整合后共有技工学校29所,技师学院4所,就业训练衷心14所,社会培训机构200个。“十五”期间,技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培训机构共开展培训56.9万人次。全市完成在职职工职业资格证书培训3.3万余人。全市有近3.5万名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

  同时,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十五”期间,举办技师培训班32期,培养技师2945人,高级技师350人。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定改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的增长,从“九五”末期的3.6%提高到“十五”末期的5.8%。

  (2)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不断加强

  截止2005年末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6个,鉴定涉及工种118个。“十五”期间,全市共有12.9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有11.4万人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3)成功承办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技工大赛赛务工作

  2005年5月,由团中央、国家劳动保障部联合组织的“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在我市举办。来自全国各省、市的31个代表队410余人云集沈阳进行角逐。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这次大赛的赛务及参赛选手的选拔和集训工作。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此项任务,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了赛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0多名同志组成了赛务筹备委员会。在我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这次我市历史上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筹备时间最短的大赛取得了圆满成功。参赛选手取得了五个奖项中三个第一名,捧得了“振兴杯”,得到了团中央、劳动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

  (4)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

  我市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共组织了36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其中21.6万人经过培训实现了再就业。全市有3000名失业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有1500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二)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十五”期间,我市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累了有益经验。

  1.加强社保管理体制建设。“十五”期间,我市的社保经办机构长时间与其它省、市存在着差异,形成了一种独立存在的社保经办体制。对此,2003年,市委、市政府从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适时调整社保管理体制。将原来的社保总公司更名为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各区、县分公司也同时更名为分中心。目前,已形成了齐心协力、合舟共济、团结拼搏的局面。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

  “十五”期间,我市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养老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预计到2005年末,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57万人;离退休人员将达到76万人,其中:企业70.5万人。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30亿元,个人账户作实率达100%。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2000年末的433元预计提高到2005年末的570元,增长31.6%。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实现了100%。

  2004年,我市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3.5%降为20%,此举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改善了投资环境,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同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49元物价补贴纳入统筹项目内,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和退休职工的统筹项目外“49元”问题,对完善我市社保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市政府特别给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了市长特别奖。

  此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和基金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为了加强我市社保基金管理,确保运行安全,我市制定了《沈阳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了社保基金的监督程序,初步健全了社保基金监督的法规。并在全市进行了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了社保基金的运行安全。“十五”末期,全市街道、社区100%建立了服务机构,有5500人直接或间接从事社保管理和服务社会化工作,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机构,监督检查机制初步建立,社保基金定期检查制度逐步落实,仅2004和2005两个年度就查处企业欠缴、漏缴社会保险基金5300万元。

  3.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2001年9月正式启动,到目前,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额医疗补助为辅,以社会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十五”期间,我市医疗保险工作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建立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完成计算机网络建设、平稳运行医疗保险基金、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和服务体系等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2005年基本解决了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医保问题,降低了医疗保险个人自负比例,受到了参保职工的普遍欢迎。截至目前,全市已开通定点医院135家,定点药店181家。预计到2005年末,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为1.6万户,参保人员192万人,参保率85%。此外,女工生育保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启动。

  4.失业保险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十五期间,努力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平稳过渡,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为17.3万人;到2005年末,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为3.7万户,参保人员117.2万人,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达到96.8%。

  5.工伤保险制度进—步完善

  “十五”期间,我市进行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面,将统筹范围扩大到私营企业,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了工伤保险缴费率,同时理顺工伤保险管理机制并出台配套政策,保证工伤保险顺利推进。预计到2005年末,参保单位为5万余户,参保人员109万人。

  6.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圆满结束

  截止到2003年末,市、区两级财政共筹集并轨配比资金8.35亿元。全市834个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全部关闭,累计有31.2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并轨。

  (三)企业工资分配改革积极推进

  “十五”期间,适应新时期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基本确立,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得到进—步贯彻,市场化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初步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已有120户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已建立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三项制度对企业工资分配行为所发挥的指导作用日益明显。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2005年我市发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50、400、3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3.3元。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预计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5万元,是“九五”末期的2.14倍,年均递增16.5% 。

  (四)完善劳动合同管理,进—步理顺劳动关系

  我市已经建立了三方协调制度,企业集体协商机制正在全市逐步推行,集体合同作用开始发挥。市场化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十五”期间,全市审核通过集体合同192份,涉及职工131.5万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加强,与“九五”相比,全市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增加了15%,结案率达99.5%。

    (五)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不断强化

  “十五”期间,我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沈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及《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阳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沈阳市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个体业主养老保险办法》等数十部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同时,《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沈阳市技能人才培训办法》已经列入政府出台的规章计划,将于2005年末颁布。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成效。“十五”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4万件,责令用人单位为41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37156万元。开展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检查,清欠拖欠农民工工资35247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势头得到遏制。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市劳动保障部门确立了“以情接访、以礼待访、以实理访、以法治访”的信访工作新机制,通过成立综合服务大厅、组建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中心、信访咨询中心、集中办理群众实际问题,倾听百姓呼声、解答百姓疑惑,为广大群众上访提供人性化的热情服务,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许,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2003、2004连续两年劳动保障信访稳定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

  (六)成功地承办了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

  2004年7月14日至16日,APEC劳动保障高层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此次会议是胡锦涛主席在第十一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倡议而召开的。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韩国卫生与福利部合作举办的。共有15个APEC成员和我国9省13个市的100名代表参加会议。在我市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团结奋战、超常工作、精品服务,组织、接待工作做到了零事故、无差错,服务工作做到了热情周到,确保了此次会议的圆满成功,受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反映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果,扩大了我市对外开放的影响,展示了沈阳老工基地的新形象。

    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十—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将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1.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很重

  随着企业改制并轨、大中专毕业生择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深化、复退转军人安置、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等供给总量的持续增加,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灵活就业群体的扩大对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济形式多元化带来就业方式的多样化,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存,给就业管理和服务将带来新的难题。

  2.就业结构性矛盾依存

  我市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我市下岗职工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下岗职工总数的70%,这些人普遍素质偏低且技能单一,缺乏在劳动力市场竞争的能力;部分失业下岗人员择业期望值偏高;高技能人才需求量与供给差距较大,一些新兴产业、行业的就业岗位需求无法满足。这些现状将成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劳动就业工作最为突出的难点。

  3.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存在死角,基金支付压力更为突出

  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在民营、私企、三资企业中还存在一些死角、漏洞。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实际缴费人数下降,企业职工逐渐减少,而享受保险待遇人员增多,且保险基金无积累,故造成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缺口较为大。因退休职工人数增多,给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带来风险。

  4.社会保险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及管理办法亟待完善和规范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各险种独立运作,增加管理成本和协调的难度,不利于现有资源的最佳利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亟待规范,占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有待解决,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水平的差距日益拉大,企业年金制度需要逐步建立。—些困难企业因缴费能力不足,参加不了医疗保险,影响了社会稳定。工伤保险管理薄弱,社会化服务程度较低,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

  5.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增大

  今后几年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所有制形式、分配方式、就业形式必将更加多样化,使劳动关系变得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对加快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职工民主参与程度低,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少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争议将继续呈大幅上升的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