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辽宁省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前两批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截至5月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交的前两批149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34件,114人受到问责。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群众投诉信访件的办理情况需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5月5日,督察组4月26日、4月27日交办的两批149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134件。其中,查证属实127件,不属实7件。
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各市委、市政府(部门)分别采取了责令整改、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关闭取缔、行政处罚、约谈、问责、立案侦查、拘留等措施。其中责令整改94家,限制生产1家,停产整治9家,查封扣押10家,关闭取缔8家,行政处罚62家、处罚491.8263万元,约谈57人,问责114人,立案侦查3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人。
据了解,截至5月5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已向辽宁省转办了10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共992件,其中来电785件、来信207件,重点案件218件,涉及全省14个市和5个省直部门。
这些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按照不同污染类型可分解为1565个具体问题。其中,涉及大气污染396个,占总数的25.3%;水污染332个,占21.2%;噪声污染218个,占13.9%;生态破坏119个,占7.6%;垃圾污染126个,占8.1%;扬尘污染104个,占6.6%;油烟污染101个,占6.5%;土壤污染11个,占0.7%;重金属污染4个,占0.3%;其他类型154个,占9.8%。
来源:(中国环境报5月9日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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