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有关要求,4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3年第四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本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为54家,占总数的96%。
1.各区、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4月份,13个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得满分。大东区政府制定了完善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了各栏目责任人和内容保障时限要求,落实了值班读网制度和常态化技术监管手段,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安全运行工作稳步推进。法库县政府严把政府网站稿件质量,优化审核签发程序,采取电子审批单模式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同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所有信息进行技术筛查和人工复核,确保信息内容权威准确。
2.政府部门网站检查情况。4月份,40个政府部门网站得满分。市卫生健康委创新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制定了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考核评比制度,每月进行通报和排名,有效提升了信息发布质量。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栏目设置清晰、公开内容规范、政策解读准确全面,进一步提高了线上服务能力。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的政务新媒体数量为273个,本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于洪区政府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运维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市政府驻沪办持续优化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开设招商动态和人才专栏,向长三角地区企业和高校宣传我市招商情况、人才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为进一步开展好“双招双引”工作提供支撑。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共受理网民留言6条,问题主要集中在“功能无法使用”“内容不准确”等方面。其中,问题属实的留言2条,涉及4个责任地区和部门,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向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共报送各类信息45条,采用32条。其中,皇姑区政府、苏家屯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五)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改专项工作情况。按照有关要求,4月份,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各地区及政府有关部门围绕专题建设、信息发布内容、信息发布审核、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络安全防护等五方面,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市政府办公室结合月度监管工作,对各地区、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和平区政府、沈河区政府、于洪区政府、新民市政府、法库县政府、康平县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制度健全且落实有力。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单位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未开展常态化值班读网和巡检工作,市民政局、市统计局网站部分栏目超期未更新。
(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内容审核不够严格,皇姑区政府、浑南区政府、苏家屯区政府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错别字问题。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到位。个别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够重视,信息更新慢,市营商局“沈阳政务服务”抖音号存在临期更新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底线思维,筑牢信息发布审核安全防线。进一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压实监管责任,抓好改进提升。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考核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信息发布人员培训,着力打牢工作基础。定期开展内容安全和更新情况全面自查,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常态化监管,持续抓好改进和提升。
(三)加强动态管理,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动态监管,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数,确保所有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均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互动交流差的账号,要限期整改提升,无力维护的账号要坚决关停注销。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围绕中心工作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更好地传播党和政府声音。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5月10日前,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