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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年09月12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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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09月12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的相关要求,8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19年第八次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在普查系统内的网站为54家(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暂未上线),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44家,占检查总数的81.5%;10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占检查总数的18.5%,主要问题包括应更新栏目长期未更新、出现空白栏目等。本次检查无单项否决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196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查出8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即铁西区文旅局、沈河民政、两家子乡人民政府、康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政务微信;康平法宣、康平东关法宣、康平海洲法宣、康平胜利法宣等4个抖音账号。存在问题均为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三)网友找错情况:8月份,全市共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19条,相关地区和部门已按要求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发布的信息内容错误、内容无法访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总体留言办结率为100%。

  (四)其他工作完成情况:政府网站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已经纳入集约化平台的33家,试运行6家,正在开发建设6家,列入明年计划7家,已申请待开发网站3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落实网站重要时期安全值守制度。切实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岗位;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明确本单位安全值守责任部门以及相关负责人、责任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要从9月15日起,启动更加严格的网络安全预警机制,在日报告和周报告基础上,在每日9时、12时、17时将网站监测情况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编辑部。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各市、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要求,特别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一要摸清底数,确保全部新媒体纳入监管范围,有效清理“僵尸”“睡眠”政务新媒体;二要强化管理,对一个部门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或无人管理维护的,要坚决予以整合关闭;三要严格检查,杜绝出现因“内容不更新”“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等导致政务新媒体不合格。

  (三)继续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未纳入集约化平台的单位要与市信息中心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按照计划推进,市政府办公室每周调度集约化建设进展情况,并形成专报。

  (四)做好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29日至8月23日统计,于洪区、苏家屯区、康平县、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金融发展局、营商环境局、住房公积金、自贸区等12家单位报送信息数为0。

  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网站和被单项否决的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9月19日(星期四)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网站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