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府网站抽查工作方案>和<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网站责任追究方法>的通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8月29日至31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2017年第五次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一)网站抽查情况:8月份按50%比例抽查政府网站42家,合格率100%,其中抽查结果合格且无扣分点的网站有21家,占抽查总数的50%,另有21家网站抽查结果合格但存在个别考察点被扣分的情形,占抽查总数的50%。被扣分的原因主要为存在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栏目、链接无法访问、未开设政务咨询类栏目等。
7月份检查发现的扣分网站,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网友找错情况:8月份全市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7条,相关地区和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及反馈,办结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职责,做好网站内容建设和辖区内政府网站常态化检查工作,杜绝“四不”问题反弹。
(二)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做好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重点梳理“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数据开放网”等各类专项工作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二是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均要在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并做好留言办理工作。三是加快做好“例外网站”的整合迁移或内容保障工作。四是拟永久下线的网站,要填写下线申请,申请通过后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完成注销和内容上移后,在系统点击“完成下线”功能变更网站状态。
(三)不断提高网站功能实用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功能,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要加强政务服务功能建设。做好网站信息数据分析、研判,对栏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便捷、实用的服务,无力维护的栏目要及时进行整合或关闭,公众普遍关注的栏目要在网站显著位置展示。
对本次通报中,考察点被扣分的网站,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上述工作要求将从9月份起纳入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快速推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不合格网站再次出现。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