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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年03月31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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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03月31日

  一、起草依据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结合实际形成《沈阳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第205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二、政策起草情况

  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注重贯彻国家政策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10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二是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认真借鉴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充分调研了解企业诉求,精准锚定企业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突出参与领域、投资渠道、投资环境等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破除发展阻碍。三是注重提高政策质量和可操作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地区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促进民间投资增长的举措和办法,确保政策内容具体清晰,兑现标准尽可能量化,操作流程简化,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包括五个方面25条政策。

  一是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点领域建设运营,推动城市发展与转型。提出5条政策,包括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功能片区建设,参与货运枢纽、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运营,参与特许经营新建项目及存量资产盘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与转型。提出5条政策,包括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参与先进制造重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主体培育工程、科技创新、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领域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是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推动社会发展与转型。提出2条政策,包括支持民间投资参与文化旅游、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会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民间投资要素保障,推动民营企业降本增效。提出9条政策,包括降低民营企业“首贷”成本,落实无还本续贷相关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投资,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创新民间投资新建项目用地方式,推动土地资源配置降本增效,提升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吸纳重点产业人才等内容,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营造良好民间投资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增强投资信心。提出4条政策,包括保障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完善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退出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霍佳雨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27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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