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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持续推进黑恶案件审判工作
时间:2019年11月19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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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19年11月19日

  自10月14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市法院不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治乱贯通衔接,持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为辽沈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市两级法院在办案攻坚上持续发力,限时推进黑恶案件审判工作,先后审结16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8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1万元不等罚金,取得突破性战果,推动了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谋划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扫黑除恶、行业治乱、综合治理贯通衔接,服务、改善辽沈地区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全市法院从严惩处横行市场、垄断相关行业经营的犯罪行为,先后审结垄断沈阳某大型综合类水果批发市场的卢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破坏金融秩序、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的多个“套路贷”“校园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等。

  二是强化审判职能,大力深化行业治乱,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及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河道采砂、市场监管、建筑工程、征收拆迁、社会救助、农资生产经营、医疗殡葬、服务娱乐、反洗钱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相关案件审结后,受理法院要及时摸排梳理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管漏洞,在案件生效后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做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

  三是开展违法放贷排查行动,从源头预防“套路贷”发展蔓延。为加强对可能涉嫌“套路贷”犯罪行为的甄别工作,市法院下发《关于筛查非法放贷、“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的通知》,要求两级法院抓紧排查犯罪线索并定期通报排查结果,同时借助司法审判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加强对关联案件的检索分析,若发现一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同为一人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较多,或者被告人为在校大学生可能涉及“校园贷”的,在分案时重点标识。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将移送情况及时报市法院备案。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张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