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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22年01月21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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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01月21日

  记者1月20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于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通告》将沈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由二环内区域扩大到三环及沈阳市行政区内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沈阳结合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集中强化执法要求,制定了《沈阳市2022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专项执法方案》,将对低排放区内使用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按照安排部署,各生态环境分局将在1月29日前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调整情况及要求告知本区域内相关重点单位,同时责令在二环路内在用的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限期撤场。

  1月30日—3月13日,各生态环境分局将组织对本辖区低排放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中2月8日,全市各有关生态环境分局将开展一次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集中执法行动。3月14日—12月31日为常规执法阶段。(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