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根据《沈阳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区域河流断面每半月开展一次对比监测,根据断面水质上下游变化、环比变化情况对各区、县(市)进行考核排名,现将11月上半月排名情况予以通报。对排名靠前的辽中区、和平区、浑南区给予表扬,对于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皇姑区给予通报批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整改。
沈阳市2020年11月上半月区域河流水质情况通报
沈阳日报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