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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0年11月03日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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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03日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启动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176号)要求,我市于2019年、2020年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现将我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024-24861028

  附件:沈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xls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