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区域风险区等级调整如下:
以下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一、于洪区
1.迎宾路街道沈新路60号楼;
2.城东湖街道碧桂园银河城繁华里89号楼;
3.陵西街道怒江北街固山路12-10号七彩阳光城45号楼;
4.城东湖街道仙女河路40号楼。
二、浑南区
1.桃仙街道创新路10号远洋仰山22号楼;
2.站东街道绮霞街6号浦江御景湾10号楼;
3.站东街道绮霞街8号荣盛爱家郦都32号楼。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