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区域风险区等级调整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
一、沈河区
1.南塔街道丰乐社区金丰小区丰乐一街13-1号楼;
2.南塔街道富民社区二委小区文富路26号楼;
3.南塔街道溪林花园文萃路177-4号楼;
4.五里河街道青年大街173-2号佳兆业c座;
5.滨河街道永顺社区大南街32-1号楼;
6.滨河街道慈恩社区热闹路143-1号楼;
7.滨河街道慈恩社区热闹路143号楼;
8.滨河街道永顺社区乐郊路59号楼;
9.东陵街道保利社区新泰街3-1号楼;
10.风雨坛街道文华社区北热闹路48-2号楼;
11.朱剪炉街道回民社区小西路76号楼;
12.朱剪炉街道府东社区惠工街55-2号楼;
13.朱剪炉街道涌泉社区小西路71-4号楼;
14.皇城街道翠生社区东顺城街124号楼;
15.皇城街道翠生社区沈阳路206-10号楼;
16.皇城街道正义社区承德路11-5号楼。
二、铁西区
1.重工街道强工一街3号重工北小区3号楼;
2.霁虹街道云峰北街36号巴塞罗那7号楼;
3.霁虹街道云峰北街10号云峰嘉园3号楼;
4.霁虹街道虹桥路34号新湖御和园D4号楼;
5.重工街道卫工南街26-1号海兴花园3号楼;
6.彰驿站街道前庙村;
7.大青街道浑河十一街1-35号香提南苑e区2号楼;
8.大青街道沈辽西路126号义德家园小区7号楼;
9.重工街道强工一街重工南小区14号楼;
10.重工街道肇工南街40号百合花园44号楼;
11.重工街道卫工南街34-2号楼;
12.凌空街道沈辽东路33号楼;
13.霁虹街道北一东路2-1号克俭小区19号楼;
14.霁虹街道北华城兴工北街73-3号楼;
15.霁虹街道兴工街北二路保利百合东园30号楼;
16.霁虹街道虹桥路34-16号新湖中国印象6号楼;
17.翟家街道沈辽路6号家宁新苑27号楼;
18.昆明湖街道四号街18-1号金色高尔夫小区B1号楼。
三、法库县
1.登仕堡子镇严千户村;
2.吉祥街道湖畔新城A区9号楼。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