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解除以下区域高风险区:
一、浑南区
1.五三街道浑南中路9号坤泰新界小区4号楼、8号楼;
2.五三街道浑南东路18-26号金地滨河悦城8号楼。
二、康平县
郝官镇瓦房村。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1月26日
关于沈阳市调整部分地区风险区等级的通告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