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陈旭
关键词: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
问: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具体包含哪些验收事项?这些事项为何需要“联合”推进?
答:建设单位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需要到相关政府部门报请工程验收,按照《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要求,建设单位可同时申请:一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二是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三是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四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五是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这5项验收也是工程建设项目“未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是最重要的5项验收。
问:过去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是各部门分头进行的,与这种传统验收模式相比,联合验收的核心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以往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时,需要分别到规划、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申报验收,每次申报都要提交申请材料,而且有些申请材料重复提交,不仅效率低,而且验收时间长。据建设单位反馈,一般工程验收时间少则半个月,多则几个月才能完成。联合验收的优势在于将上述5项验收由串联办理的形式改为并联办理,建设单位只需要提交一次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单,同时可申报5项验收。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开展现场勘验,大幅提高验收效率,加快项目建成投产。
另外,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在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消防建审、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等方面可以开展“靠前服务”,由建设单位申请,相关业务部门在项目建设的重要节点开展提前“诊断”,既可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隐患问题,也可指导建设单位要注意哪些潜在风险,减少后续验收时造成的不必要的整改损失,进一步提高项目验收的一次通过率。
问:联合验收的申请流程及时间分别是什么?
答:首先由建设单位通过市政务服务网提出联合验收申请,相关部门1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具备开展联合验收的条件。具备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上传验收材料,验收部门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审核完成后,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1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商定验收时间。验收部门按照商定的时间开展现场核验,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从验收申请到验收结束,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