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沈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姚宁
关键词: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问:什么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具备哪些条件会被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与现有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不同,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减缓“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
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要以下4个条件:
①未被审核确认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
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在不扣减刚性支出的情况下,低于沈阳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据《2024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117元);
③家庭房产、银行存款及金融资产、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资金等财产状况参照低保边缘家庭的财产条件认定。适当放宽机动车辆条件,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不含残疾人代步车、非高档摩托车和谋生工具)的,车辆现值(按有效商业保险车损保额确定)应低于本地现行低保年标准的5倍;
④申请救助之日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为80%及以上。
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后能享受什么待遇?是否有现金补贴、医疗减免这样的帮扶措施?
答:经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内不发放救助金,符合临时救助要求的将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同时享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专项社会救助。
问:市民如何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与申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流程一致,户主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可以作为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沈阳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采取“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流程,受理申请后根据困难情况分类认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经认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全部赡抚(扶)养义务人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③其他证明材料:家庭全部房产、车辆、金融资产等财产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承包土地、山林、水域证明,学生证明、医疗证明、残疾证明、婚姻证明、失业、申请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市场主体登记等(能够在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或通过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申请人可不提供上述书面证明材料;不能实现信息化查询的,由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