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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专家现场接听市民来电
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应保尽保”
时间:2020年05月2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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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05月20日

  5月19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群众难题我来答”专题活动邀请市民政局专家,到市8890平台现场接听市民来电,详细解答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问题。
  问题1
  老年人高龄补贴如何申领?
  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二级主任科员刘喜光解答

  情形一: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开始享受高龄补贴的前一个季度,由本人向所在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要件,由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受理,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时,由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将材料要件转交至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受理主体不变。
  情形二:驻沈部队没有地方户口的离退休人员向所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受理。
  ▶温馨提示
  这两类群体,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并提供授权书。80至89周岁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中的老年人)高龄补贴,通过低保渠道发放。
  问题2
  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如何开展?
  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三级主任科员刘晓春解答

  ▶疫情防控期间,对申请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乡镇(街道)、村(社区)简化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审批流程。
  ▶对已经纳入城乡低保、分散特困供养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保障对象,将视情况延长定期核查时限。
  ▶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年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为重点保障对象,在逐人逐户核查基础上,坚持“保人”与“保户”相结合,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条件和优惠政策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邱菊、徐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