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交通强国战略精神、体现我市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沈阳市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果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邮件、信函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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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8日
沈阳市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助推交通强国辽宁示范区建设、开展我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对标《辽宁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公交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辽宁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总要求,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优化完善配套机制、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措施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加快推动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助力交通强国辽宁示范区建设。
(二)主要目标。
以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城市公交为目标,通过5年时间示范创建,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发展体制机制,确保我市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确保进入全国城市公交发展先进行列,确保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
通过1-2年时间,编制完成"十四五"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隔离设施安装率实现100%,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及非现金支付方式和扫码乘车得到推广普及,公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星级公交驾驶员参评面达到100%,树立共产党员、青年文明号、星级线路等标准化示范线路30条,智能调度系统、公众服务信息系统、车辆和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市区公交基础设施综合用地平均达到每标台160平方米、公交车进场率力争达到95%,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达到15%、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力争达到60%。
通过3-5年时间,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全面建成应用,树立共产党员、青年文明号、星级线路等标准化示范线路50条,市区公交基础设施综合用地达到每标台180平方米、公交车进场率力争达到100%,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达到20%、在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基础上推进300米覆盖、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政策体系。
1.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按照科学合理、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十四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完善服务投诉受理制度,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设施设备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3.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线网布局、服务规范、车辆技术条件、安全生产等系列标准,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等制度,推动公交行业科学精细管理、规范标准服务。(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二)健全完善运行机制。
4.完善公交票价体系。综合评判城市客运体系票价关系,统筹公众经济承受能力、政府投入、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适时推动公共交通票价改革,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公交票价体系。(责任单位: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5.完善补贴补偿机制。推动建立运营成本核算制度,确保对政府乘车优惠政策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足额予以补贴补偿。(责任单位: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6.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加快建立与岗位劳动强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公交职工工资增长机制,以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保证驾驶员队伍稳定。(责任单位: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三)落实优先发展政策。
7.建立资金优先投入制度。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票款收入弥补"的原则,推动将城市公交资金投入纳入公共交通财政预算体系,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弥补政策性亏损、补贴新能源车辆购置、发展智慧公交等。鼓励开展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试点,所获收益用于城市公交发展。(责任单位: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区政府)
8.建立优先保障土地制度。按用地规划控制要求,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发展所需用地,并将公交场站建设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责任单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区政府)
9.建立财税优先扶持制度。及时足额拨付公交补助等专项资金,落实运营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税务局、国网沈阳供电公司)
10.建立路权优先制度。把公交专用道建设作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鼓励在公交线路途经的严重拥堵路段设置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推动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网络。(责任单位: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四)推动重大工程建设。
11.打造信用公交。建立实施以乘客满意度指数为主要评判标准的信用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监督员作用,实现行业治理与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建立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线路特许经营权招标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建立星级评定结果与薪酬绩效挂钩机制。(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12.发展绿色公交。加快绿色公交车辆推广应用,鼓励采用纯电动公交车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推进智慧公交。紧紧围绕“交通强国”、“智慧城市”等系列战略部署,加快推动城市公交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企业运营、公众出行等信息系统,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公共交通行业的推广应用,提高公交行业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满足乘客出行的需要。(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大数据局)
14.构建便捷公交。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和新区开发,持续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填补公交空白区域与空白路段,加强城市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对外交通方式的接驳换乘,推动旅游公交、产业公交发展。加强公交港湾站建设,为乘客创造更加良好的换乘条件,减少候车时间。(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15.创建人文公交。关心关爱公交驾驶员,持续改善职工待遇,维护职工权益,保障驾驶员人身安全、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加强候车、乘车、行车秩序管理,做到运营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推广空调车和无障碍公交车,改进服务措施,提升乘车舒适性,改善出行体验。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打造示范线路、示范车辆,评选最美公交人。(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总工会)
16.共筑平安公交。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级均达到二级及以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提升公交车本质安全水平,与行车安全、乘客和驾驶员安全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到位;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实施岗前培训考核、在岗轮训教育制度,城市公交安全生产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面提升。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实时监测桥梁实际运行和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对城市桥梁护栏进行维修改造,保障公交车行驶安全。(责任单位: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各责任部门要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市民出行幸福感的高度出发,为沈阳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目标导向。围绕试点工作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好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细化具体措施和内容,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三)强化调度督查。建立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体制机制,定期调度公交高质量发展任务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督查的“指挥棒”作用,强化各部门的能动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交经营企业生产绩效、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确保公交经营企业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四)加强示范创建。以《辽宁省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指南》为指引,加强选题研究(详见附件),通过示范项目,加强行业监管,释放市场潜力,补齐发展短板,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样板工程、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附件
沈阳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选题清单
(一)基础类(3个)
1.城市公交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2.城市公交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3.公交线网布局和线路设置规则
(二)管理类(1个)
1.城市公交企业党建方面的先进典型
(三)服务类(1个)
1.着力做好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监督考评的先进做法
意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