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至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通过沈阳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沈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
2024年03月01日